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养的大蒜坨成精了>第254章 请客-3
  最有意思的是瑞斯迪,今年都75岁了的爷爷。

  本来李千玺觉得老人家吃清淡点好,还特地给他盛了些滋补的脊骨莲藕汤。

  结果他老人家躲在角落喝完了之后,自己跑去盛了满满一盘大肥肉片子,抡起叉子一块一块的往嘴里炫,因为没剩几颗牙了所以专挑最肥的吃,可嗨了!

  由于李千玺准备的食物分量太大了,黑哥俩的这帮亲戚已经很努力的往肚子里塞了,可被撑到直翻白眼之后,还是剩下了大半。hΤTpS://WWω.sndswx.com/

  李千玺干脆让他们把剩下的食物、水果、饮料,连同餐具一起全部打包带走,甚至还给他们每家都送了一大袋大米、一袋面粉、一大桶油,以及一整套的玻璃餐具。

  一群人都惊呆了,纷纷摇头不敢收,李千玺干脆让麦格斯帮忙翻译。

  表示最近需要他们黑哥俩帮忙处理不少事情,这些东西权当是感谢他们帮忙的礼物。

  在唐国留过几年学的麦格斯,哪里不知道这是唐国人特有的客气方式。

  又是感激又是激动的帮忙劝说亲戚们收下,表示自己一定会尽心尽力给这个唐国朋友帮忙来报答他。

  等黑哥俩的亲戚跟搬家、进货一样,千恩万谢的带着东西被瑞斯迪开着停在院落外的卡车送走了,麦格斯突然凑过来有些不好意思的问:“李,我住在附近的一些朋友,听到你这里有音乐声,问他们能不能来玩?”

  李千玺这才发现,本来是见麦格斯的母亲特别喜欢音乐和跳舞,家里却只有一只小录音机,所以特地准备了准备送给她的音响设备落下了。

  黑哥俩的亲戚里,比较年轻的堂兄表妹之类的,没有跟着家里人一起离开,而是都眼巴巴的瞅着李千玺,院落外也有不少年轻人探头探脑的,显然是很想来蹭蹭音乐。

  李千玺一看,行吧。

  避开众人视线,从“屋里”又搬出了一堆镭射灯球之类的玩意,在院落里布置了起来,改造成了一座露天迪厅,嗨吧!

  这些小家电、小电器,都是那一次李千玺跟山狗一起去“捡破烂”的时候,从废旧物品回收厂一块“捡”回来的。

  除了修复了一些比较新式、比较完好的提供给部落里的殷地安人们使用之外,剩下的都堆在空间里没什么用处,毕竟很多都是老式、过时、淘汰了的产品,所以没什么修复的意义。

  可是对连灯泡都要换着屋用,车辆都是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产品的古巴人来说,这些在鹰酱淘汰了几十年的小电器,却是他们买都没地方买的宝贝东西。

  本来李千玺还在担心,音乐声放的太大会不会扰民。

  结果一群人在院子里嗨了没多大会,院子外就围了一堆大爷大妈,

  全是街坊邻居凑过来请求,能不能把音乐声再放大点声,他们在院子外面听的有点不过瘾。

  李千玺探头出去一看,好家伙!

  不分男女老少、大爷大妈,都在街上蹭着音乐嗨起来了,扭得那叫一个开心!

  再三向麦格斯确认,这么干一会不会有警察来找麻烦,李千玺也人来疯的从屋里弄出了几台舞台用功放和低音炮大喇叭,直接架到院墙上把声音开到最大,周围的窗户玻璃都震的嗡嗡作响!

  这下好了,整条街的人都别想睡了,甚至连周围几条街的居民都被吸引过来了,睡觉?睡个屁!起来嗨!

  李千玺看着满街蹦跶的人群啧啧称奇,古巴人这么欢乐的吗?

  其实也没有太多的东西,有音乐,有朋友,一帮人就这么干蹦也能穷开心,甚至几条街区的舞王舞后,还挤到一块斗起舞来。

  一看都这样了,没点酒精饮料怎么够嗨?

  李千玺兴致勃勃的弄来一只大半人高,能炖两个人的不锈钢大桶。

  又从屋里拎出来两只10升装的竹酒桶,把一桶百果酒和一桶在空间里试酿的二锅头,吨吨吨的倒进去。

  然后再倒进去一筐碎冰,一大把新鲜的薄荷叶,再加满一桶纯净水,紧接着让麦格斯和瑞斯迪用两根长竹竿猛搅,二锅头版莫吉托闪亮登场!

  所谓的莫吉托,实际上就是以朗姆酒为基酒的薄荷鸡尾酒,李千玺用二锅头为基酒调制的莫吉托,味道上虽然跟原版的有差异,但是有一桶百果酒进行调味,整体来说应该不难喝。

  等黑哥俩把一大桶莫吉托搋好了,李千玺用一只葫芦瓢蒯了一杯尝尝,点了点头让他们抬到院子门口去。

  摆上一排竹条桌,又拖出来一筐竹筒杯,开始给已经跳了一身臭汗的人群分发饮料,杯子不够了就去屋里拖一筐出来。

  至于说,这些东西,包括冰块和竹筒都是从哪来的?别问!问就是我有一个朋友!

  这下,一群人更是嗨疯了,因为国家物资管控的政策,所有可以用来出口的物资,包括他们这里特产的糖、朗姆酒,都是不对民众开放供应的,所以他们平时别说酒精饮料了,连尿都喝不上!

  突然有人提供莫吉托,还不要票据,能不开心么?

  大家开心了,李千玺也跟着瞎蹦乱扭的傻乐,前一段时间在殷地安部落,为了维持闪电先知的人设,他多少得装一下严肃,可把他给憋坏了,这帮子古巴人闹开了,他正好也跟着放松放松。

  古巴人还是很守秩序的,一阵狂欢之后,人群在零点左右就自觉的散去了,而黑哥俩的那帮年轻朋友,则自觉留下了帮忙打扫和收拾。

  李千玺本来让他们把东西放那就好,等人走光了他一挥手就能收到空间里去,可没想到的是,麦格斯给他端来了满满一竹筐钱。

  这让李千玺一愣:“哪来的钱?”

  麦格斯指了指正在散去的人群:“他们买莫吉托的时候留下的。”

  李千玺不由傻眼:“我没说要收钱啊?”

  麦格斯也傻眼:“不收钱的吗?”

  李千玺瞪眼看他:“要收吗?”

  麦格斯也瞪眼看他:“他们喝酒,不应该收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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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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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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