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掌家娘子福满满辛夷兰>第708章 金爷的心思
  福守信兄妹回来是二月份了,福春花的亲事只定在三月份,是三顺这一辈头一个成亲的。

  福娟秀找上门女婿的事情,福土旺也没给福土坑说,是这次守信兄妹回老家回来之后说了一声。

  福土坑只按了一声,表示知道了。对这个大侄女如何,他不上心,好不好的她爹娘负责。

  当初他答应把守信兄妹带在身边,也是给亲娘答应,不是为了大哥大嫂,而是为了亲娘安心,不然亲娘不同意他分宗。

  对于侄女的嫁妆,这几年他也都在准备着。

  侄女要嫁的西门家那房,新房准备出来了,福土坑按照新房大小定做了陪嫁家具。

  福满满跟着父亲去看过,因为她也要准备陪嫁。

  而这会她先考虑要买宅子,她出嫁总不能住在娘家。第一,她也不愿意,第二,显得钱浩铎跟上门女婿似的。

  再说钱浩铎又不是没钱买宅子,虽然钱都在她这里。皇上就给了他一笔银子,让他成亲用的。

  福满满和钱浩铎商量要买宅子的问题,不和娘家住一个屋檐下,但可以离娘家近点。她婆家没人,离得近生活方便。

  他们俩去找金爷了。

  现在他们家的事。只要不是大事,全部找金爷,当然也不会少了他的费用。ΗtτPS://Www.sndswx.com/

  金爷自从那次福满满出主意卖肉夹馍,他兄弟一家也有了事做。

  金老爷子还活着,比以前瘦了一半。金爷是个大孝子,他牢记钱浩铎说的想要多活几年,必须要减重。

  他为这个伤透了脑筋。

  给兄弟开了铺子之后,他家宅子里不开火,全部每天去铺子里吃饭。

  金老爷子没办法,天天去铺子里吃饭。金爷又给他兄弟说,老父亲来了之后就给他吃一小块肉夹馍,肉多点。如果多吃一口,他就把铺子卖掉。

  金爷的兄弟从小都听大哥的。那严格执行。金老爷子哭闹也不给,吃完饭再让他走回去。

  一天吃五六顿,来回走五六趟。

  那条街人天天看热闹。看金老爷子在门口骂他儿子,要饿死他爹。

  刚开始有人不知道啥情况,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金爷说是左神医给他爹开的药房,没人吱声了。

  一年下来,金老爷子瘦了不少。人一瘦就精神,走路也不再气喘吁吁。

  金老爷子属于偏瘫,必须有人扶着才能走。每天金爷搀着有好几趟,慢慢的谁都知道金爷是大孝子,不仅给兄弟一家开了铺子,对老父亲又孝顺。

  有时金老爷子当街用能动的手打儿子,金爷伸着脖子让父亲打,旁人都看不下去,劝金老爷子别闹脾气,有个好儿子伺候着好有啥不满意。

  金爷说愿意活到九十九还有爹打,谁都对金爷改观,认为他以前也是为了养活家人才混成恶霸的。

  所以现在金爷是干着恶霸的事,收保护费等等,但没有恶霸的名声。

  自从金家开了铺子,每次要去找金爷都去他家铺子,他要没事也都在铺子里呆着。

  要说对金爷这个人福满满真的是很佩服,也从金爷身上感受到了古代人对孝道对手足之间的付出。

  她以前觉得他们二房分宗了如果父亲以后还要帮着大伯和三叔他们,她会非常生气,会觉得父亲是圣母。

  但是现在她不会这么认为。

  如果父亲真能做到冷心冷肺,对大伯三叔他们一点不管她反而觉得不正常。

  金爷自己有两个儿子,但是他却想着他兄弟的儿子。他兄弟也是两个儿子,大侄子脑子不太灵光,和他兄弟一样。小侄子还行,他就把小侄子送到罗家,跟着罗家学做饭的手艺。

  那会他想着学门手艺,他帮着开个铺子,到时候也能把他兄弟一家支撑下来。

  他在他能照顾着,他不在了,他儿子做不到像他那样照顾叔父堂哥一家。

  后面福满满给金爷出主意做肉夹馍,他也是给了他大侄子开铺子。

  就是他的儿子也比他侄子年龄小,因为他先给他兄弟娶的媳妇。想让他兄弟有香火。

  他自己在道上混,他的儿子侄子宁愿养在家里也没让他们跟着自己混。

  福满满不知道金爷的儿子有没有什么不满,她所看到的是金爷对父亲的孝顺,对兄弟一家的照顾。

  金爷的大侄子脑袋不太灵光,所以他早早的给大侄子娶了媳妇,相当于是买的媳妇。

  一对要饭的母女,闺女比侄子大三岁,想的是大媳妇知道疼人,成亲后也好早点生孩子。

  而且把侄媳妇她娘也一起养活。

  确实侄子成亲后,侄媳妇头胎生了闺女,后面三胎都是儿子。

  开了铺子,也是侄媳妇和她娘在铺子里干活,侄子只能收个碗筷,洗个碗。

  侄孙女金花今年六岁,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金家不算穷,可是男人顶事的少,金花一直在铺子里跟着姥姥亲娘干活。

  金花属于正常孩子,不像她爹,像她娘,黑壮黑壮的,她姥姥也是黑壮黑壮的。

  当年也是因为长得不好又有股子力气,母女俩才能靠着要饭活下来。

  直到嫁到金家,不再受苦,能吃饱饭有肉吃,以前是黑瘦,现在是黑壮。

  福满满去过金爷那几次,特别喜欢金花,帮着她娘干活,手脚特别灵巧动作也快。来了客人都是她上前招呼,剁肉夹馍都是她。

  福满满每次去都会给她买点礼物,在街上货郎那里买些小姑娘戴的头花,和一些不是金银的小首饰,戴着玩。

  金花每次高兴地接过来道谢。

  这次她和钱浩铎过去,路过一家布料店,她想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成天围着围裙在铺子里干活,就像她小的时候一样。

  那就给小姑娘买几块布料吧。

  他们去的时候金爷不在,金爷的大侄子慌得说他去找大伯,金花洗了手招呼他们坐下。

  福满满拿出给她买的布料,金花急忙摆手道:“三顺姐姐,我娘说了不能再要三顺姐姐的东西。我在铺子里干活,穿不着这些。”

  金爷进铺子听到三顺对金花说道:“没事,姐姐愿意给你买,姐姐喜欢我们金花。”

  他心中一动,想起一直有的想法,给父亲说过,父亲比划着说行,就怕福家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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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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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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