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云云不会指挥,只会以气势带动士卒。
她追随李瑕近十年,李瑕从川蜀一路杀出来,她虽不在前线,但也常常负责后勤上战场并不怕,甚至还亲自提了一柄刀。J。
这一刻,她竟然比对面元军所拱卫的许多男子更有气势,更为凶悍。
狭路相逢的双方其实也只隔着三十余步的距离。
一阵弩箭之后,二十余唐军竟已杀到了近百元军面前,逼得元军士卒们不敢分散合拢成一个圆阵,护卫着阵型当中的重要人物。
这样一来,元军的优势便发挥不出。
小小的遭遇战陷入了焦灼。
近身肉搏不看战术,只有砍杀。
“噗。”
血顺着手里的刀流到手上,又顺着胳膊流到身上,严云云浑然不顾,双手握着刀柄便向后退,努力将刀拔出来,整个人摔到了地上。
有元兵冲上前,周围的唐军士卒连忙一矛捅去,将其捅翻在地,严云云一扑状若疯虎,手里的刀对着那元兵胯下便是一阵乱搅。
“严相公!”
马上有唐军士卒将她往后拉了两步。
她没披盔甲,力气也不大,全凭这一股疯颠一般的凶狠才在冲到敌阵前的两回合内没有被砍死。
温热的血洒了一身,很快凉下来,黏煳煳带着股腥臭。这让她想到了以前在叙州当妓子的时候,胃里泛起恶心。
“杀!”严云云遂大吼道。
只有杀敌立功才能让她心安。
可周围的厮杀声已渐渐小了下来。
当她从血色中回过神来,只听得到马蹄“哒哒哒哒”,之后便是一阵吐蕃语的欢呼声。
制作得有些粗糙的箭矢射下,有吐蕃壮汉策马上前叱骂着。
“放下武器!”
严云云回头看去,只见一队人马已消失在北方的山坳之间,不由长舒一口气。
已让人带走了八思巴,身处敌境,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能有眼前这个处境,她认为一切都是值的。
至于她自己,虽陷在这吐蕃部落里,她却还是充满了自信。
当年李瑕北上开封,一路上学习蒙古语,让严云云明白了一个道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这趟既然是来与吐蕃部落做生意的,她当然也早已学会了吐蕃语,当即便从容不迫地上前几步,朗朗开口。
“我乃大唐户部尚书,奉天子之命出使青海吐蕃,以开通商路、设立榷场……请问你们是否赵阿哥奔首领的部下?”
不少吐蕃汉子原本看到严云云的身段已在吹着口哨欢呼。但随着她这一句话,已有一名大汉驱马上前。
“我们不知道什么大唐,只知道你是我的战利品。”
严云云不慌不忙,道:“我已老了,长得也丑,不宜当作战利品。但我带来了五百口箱子的礼物,有茶叶、布匹、盐巴、美酒等等等等,相信你们的首领一定会感兴趣。”
那吐蕃大汉眼睛一亮。
所有人的目光已落在了严云云身上,包括被元军残兵拱卫在中间的几人。
“是否要向这群吐蕃人表明身份?”
“这些吐蕃人攻击的时候根本没有手软,他们的心思已经很难猜了,还是不宜泄露燕王的身份。”
“他们叛乱了不成?”
“要知道李瑕占据陇西已有数年,隔绝了大元与吐蕃的通信。”
高和尚与刘安中正在用蒙古语窃窃低语。
唐人也好,元人也罢,都被吐蕃人当成俘虏,向西南方向押解。马匹全都被牵着俘虏们只能徒步而行。J。
唯独有一个唐国的女官员能够骑马而行。
高和尚抬眼瞥了瞥她的背影,又道:“我们的通译呢?”
“战乱之中,哪还顾得上带?”刘安中叹息一声。
这不是蠢不蠢的问题而是做事没有经验,准备不足。
“妈的,没有通译,我们怎么和吐蕃人说话。”高和尚虽是出家人,却还是骂了粗口,“我们连把我们捉走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刘安中声音压得更低,道:“燕王会吐蕃语。”
“噤声。”
两人都十分紧张,不敢回过头去看身后。
大元的燕王、忽必烈的嫡子真金,正走在俘虏的队伍之中。
他身上的狐裘早已在逃跑时换成了轻便的皮甲,被俘之后连皮甲也被剥了下来,只穿着一身单衣。
与别的蒙古贵族不同,他没有留那种剃掉颅顶的蒙古发式,而是束着锥髻,与汉人无异。
他时年二十三岁,养尊处优的生活赋予了他清秀且雍容的相貌,名儒大家的教导熏陶使他知书达理、举止优雅。
他整个人儒雅端庄,除了眉骨和鼻梁很高,倒显得像是个汉人。
相比于高和尚、刘安中,此时反而是真金本人更为冷静。
懊悔当然也有,回顾此行的种种,事前考虑时本以为是对的决定,结果却全都是错的,倒也颇为奇妙。
除了这懊悔之外,他的目光正看着前方骑在马上的那个唐国女官。
女人当官在他看来并不稀奇,蒙古国就有过几个监国公主,临朝称制的太后也有过。
但听说归听说,先前看到那个唐国女官像个疯子一样杀入战阵、鲜血抹了半张脸的情形,还是给真金带来了不小的震撼。
而他此时竖耳偷听着她与吐蕃人说话,则是在借机了解形势。
真金这一趟去吐蕃,任务很重。既要借助八思巴控制吐蕃,又要建立军队方便以后从吐蕃攻打李瑕,还要打通与伊尔汗国联络的通道。
因此他的计划是直接前往萨迦,对沿途的吐蕃部落并没有做太多的了解,此时正在弥补。
另一方面,他是蒙古黄金家族出身,对于吐蕃部落当然也知道许多唐国官员并不知道的事。
终于,当队伍又走了一段,真金上前两步,用蒙古语对他的两个侍臣低声说起来。
“这支吐蕃部落是确厮哕的后裔。”
高和尚、刘安中一听就明白了。
确厮哕是两百年前纵横在河湟之地的吐蕃首领。当时的吐蕃分为确厮哕国,以及其它十一国。
确厮哕的名字是“佛子”的意思,虽然信佛,他却也是一方霸主,纵横河湟之地,与宋、西夏、辽国纷争。
最后,为了与西夏抗衡,确厮哕选择了附宋抗夏的政策,接受宋的封官。
他死之后,子孙们归附宋国,被赐姓赵,成为了河湟赵氏。使宋国经略河湟三十二年,终于有了个好结果。
可惜,短短二十年金军南下,宋国痛失半壁江山,河湟便成了金国领地。
金国也是扶持确厮哕的后人作为河湟之地的领主。
到蒙古时也是。
“赵阿哥奔是赵阿哥昌的儿子,袭封大元叠州安抚使,持金虎符、封万户,至少在名义上,还是父皇的臣子。”
话到这里,真金愈发平静,又道:“比起那位唐国的女官,我们更能够说服赵阿哥奔。因为,他有个兄弟叫赵阿哥潘。赵阿哥潘官封临洮达鲁花赤,与其子赵重喜随宪宗皇帝南征,在钓鱼城之战中,丧命于李瑕之手。”
高和尚不由庆幸。
“也就是说,这个吐蕃首领与李瑕是有深仇的。我们必定要说服他继续效忠大元甚至为大元出兵攻打凉州,救回国师。”J。
刘安中亦道:“可行,吐蕃人信佛,一定愿意救回国师。”
骑马在前的严云云犹在尽力述说着她对青海商路的规划,忽然,她隐隐察觉到什么,回过头去,扫视过身后那些元人俘虏。
经历过一场遭遇战,受伤的俘虏吐蕃人不要,这些元人已只剩三十余人。
严云云此时才有工夫揣测他们的身份,但匆匆一瞥,暂时还看不出什么。
她沉吟着,接着方才的话题继续说起来。
“首领归附蒙元或大唐,我绝不强求,相信你们早晚能明白附归大唐的好处。好处才是最重要的。”
“你这个女人,凭什么这么狂妄。”
“因为我们大唐有这个国力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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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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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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