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在府里吃过早饭后,稍作休息,就将马车送回了马棚,着令陈皮好好放着,以后说不定还能用。

  “征东将军可以去客栈的,干什么非要在马车上?”陈皮这老混蛋笑呵呵的提出了这个意见。

  曹丕背负着双手,道:“老子喜欢这样,你管得着吗?”

  虽说陈皮这混蛋快成自己老丈人了,说话也不能客气,曹丕已经习惯了对他使用这种态度,每次看到老家伙一副兴灾乐祸的样子,都有些说不出的讨厌,但你偏偏还就是喜欢跟他吹牛。

  “娶我女儿为妾,你打算下多少聘礼呀?”老头高兴得眉毛一蹦一蹦的,知道曹丕设计这马车是干什么用的,前几天回家看到女儿气色好转,胃口大开,就知道曹丕给她使了定心丸,必将搞出大动作,跟他女儿行不雅之事,结果事情一点儿也不出他所料。

  “还没想好!”曹丕说着话,便骑上了踏雪,拍了拍踏雪的背,示意他出发去军营。

  跑出多远,老陈头苍老的声音便在身后响起:“老夫的要求不高,官升一级即可!”

  曹丕自然是听到了,觉得老陈头真是个老狐狸,官大一级压死人,官大一级不但俸禄多了,油水就也跟着多了,后世一个小小的村长,都抢破头皮去当,可见当官的从古至今都是油水多多的。

  曹丕回到了军营,只不过走路的姿态有些奇怪,脚有点儿抬不高的感觉,一步挨着一步的走,着实有些困难,营里的八百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

  陈洋看到曹丕的样子,满脸担忧的叹了口气,这家伙走路都成这样了,真不知道自己妹妹,昨夜会被这小子祸祸成什么样。

  想到这里,陈洋便快步上来掺扶曹丕。

  “哎,昨夜没睡好,睡着睡着掉地上了,刚好摔到腿,所以走路就有些困难,休息个两天就好了。”曹丕扶着陈洋的肩,往自己营帐的方向走,嘴里有意的解释着。

  现在曹丕后悔的要命,系统送的鬼东西,全他娘的是坑人的,不用钢铁之肾,自己或许也就一刻钟多点时间结束,用了钢铁之肾,硬是撑了一个时辰,这玩意儿就是透支身体能量来着,用时挺猛,用过之后全他娘的是后遗症,跟后世某哥差不多,虽然曹丕从未用过某哥,但也能想象出来。

  “这个理解,理解。”陈洋满脸的怪笑,也不多说什么,一直走进营帐,才又问曹丕:“跟我妹妹都说好了吧,这次不会再让她伤心了吧?”

  “放心吧,都办妥了,这次打完杖回来,我就娶她过门,到时候就得改口称你一声大舅哥啦,哈哈。”曹丕说着话,就坐在了案几后面,突然就想到了正事,马上表情严肃道:“传令下去,明日启程赶往白马,兄弟们扬名立万的机会来了,这次是真的扬名立万,猛虎营这三个字,将响彻宇宙!”

  等到再回来的时候,棉花就可能摘完了,红薯也已经从地里挖出来了,本来再过几天曹丕要亲自督促此事的,奈何前方战事吃紧,自己不得不亲自跑一趟,好在是棉花采摘和取籽的方法,已经告诉枣衹和任峻了,让他们先将棉花晒一晒放在干燥的屋子储存着,等到自己回来,就制作弹棉花的弓,一想到张飞弹棉花时胡子上粘满白白的棉花的样子,曹丕就忍俊不禁,涿郡屠夫的一生,在许昌过的注定是多姿多彩的,挑过大粪,宰过猪,弹过棉花,将来还可能给牛挤奶,反正刘关张这一生绝对不白活。

  至于红薯的保存方法,曹丕也早让枣衹命人挖地窑了,冬季寒冷,这些作种的红薯绝不能被冻坏了,至于红薯的数量,要精确上报,等自己回来,还要仔细的清点一遍,严令禁止偷吃行为,一旦发现,直接砍头,绝不姑息。来年能不能大面积种植,全看这些红薯种子了,不能有半点的马虎。蜀南文学

  刚下令明天出发,曹操又一道军令传来,说让曹丕出发时,勿必带上曹植、曹彰、曹冲三人同去,让他们到战场上历练历练。

  曹丕就不明白了,四岁的曹冲就被曹老板带上战场?这真的合适吗?

  关键曹冲现在还不会骑马,也不会射箭,老子十岁才会骑马,十岁才见识战场的血腥,你让一个四岁多的小娃娃见识战场的血腥,这真的对他的身心健康好吗?

  曹丕搞不懂曹老板是怎么想的,倘若曹冲这一趟被吓傻了,那环夫人就跟他没完了,跑了一个丁夫人还不够,他还想弄跑一个环夫人不成?

  曹丕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只管按军令行事便是。

  曹操收到了许昌的来信,探子将曹丕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曹操,自然也包括曹丕在马车上干的事。

  简直就是伤风败俗,在马车上干那种事,简直就是不要脸!曹操在心里暗骂曹丕,同时好奇那马车到底是什么样的,回到许昌得亲眼看看,一听说那马车被曹丕设计过,他就来了兴趣。

  四岁多的曹冲骑不了马,曹丕就让他跟自己同乘一辆马车了,一路上曹丕都在跟曹冲讲一些血腥的事情,告诉他战争的残酷,夏候惇的眼睛被箭射到,拔出来就吃了,曹丕把这些事情告诉曹冲,并不是为了吓唬他,而是让他提前脑补一下画面,好有心理准备,到时候看到血腥的场景,不至太过害怕。

  曹冲比曹丕想象中要胆大的多,并且心理年龄明显超出了他的实际年龄,在曹丕的印象里,貌似神童都这样,然后神童的道路或命运都不怎么好,有人说是他们提前消耗了他的运气,其实道理很简单,一件事或一个人,不按常态发展,迟早是要出事的,万物自有他发展的规律,超出了这个规律就说明是有问题的。

  曹丕知道曹冲十二三岁的时候,会有一场大劫,他希望到时候能救曹冲一命,这可是自己的亲弟弟,无论如何都不会坐视不理的。

  在马车上坐累的时候,曹丕就会带着曹冲到踏雪背上去骑一段路,同时还教曹冲如何骑马,关键是这孩子一学就会,四岁就会骑马了,只不过由于力量与体型的问题,他是拉不开弓的,站着都没弓高,就别提拉弓了。

  猛虎营的行军速度是惊人的,别的营半个月的路程,他们只一半时间就到了,当然,也跟他们人少有关,军队人数越多,行军速度就越慢,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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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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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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