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没有激你。”柳弦安耐心同他讲,“正所谓生死为昼夜,祸与福同,吉与凶等,你若能悟到这一点,自然就会明白我的意思。”
常小秋完全悟不到,但也不是很想悟就是了。在“不想听不像人话的人话”这一点上,他与梁戍是坚定站在同一阵营的。圣人说雷鸣电击泰然处之,而常小秋只想当那道惊雷,让圣人当场闭嘴,停止你的之乎者也。
常霄汉道:“张大夫说我家少主人的腿伤若想痊愈,估摸至少得要三个月。”
“康泰医馆最擅长治疗的就是骨伤,他们的诊断应当不会出错。”柳弦安道,“不过等到后期,是能回家继续休养的,倒不必一直住在这里。”
当初常小秋伤重,常霄汉只赶着求医救命,来不及审问那群镖师,所以至今仍不知谁才是幕后主使,仅在初入医馆时,给常万里写了封书信说明路上发生的事。不过柳弦安想着,从白鹤城寄信到万里镖局,一定会经过赤霞城,可偏偏那段时间赤霞城又在生乱,驿站也被杜荆关闭,便道:“你还是重新写一封吧,前头那封十有八九会丢,有家驿站出了点问题。”
“好,我晚些时候就写。”常霄汉说完又试探,“公子是一个人回的白鹤城吗,其余几位义士呢?”
柳弦安知他心中的忐忑与疑问,反正自己也闲得没事,便要了一杯清茶,将那夜之后发生的、与万里镖局有关的事情大致与他二人说了一遍。常霄汉听得大为惊诧,常小秋则是火冒三丈,骂骂咧咧道:“我就知道那毒妇不是什么好东西!”骂完又担忧焦急,“她既能买凶杀我,也就能买凶杀我爹,常叔,你先送一封飞书回家,再收拾行李,咱们今晚就动身回镖局!”
常霄汉犹豫:“可少主人的腿……”
“都这时了,还管什么腿!”常小秋言毕,拄着拐杖就要往房间里蹦,却不小心脚下一滑,顿时惊呼,“啊!”
别看柳弦安平时动作缓慢,这回倒是难得一快,迅速站起来往旁边一闪,让常小秋“咚”一声,趴进了一片烧柴用的干草堆里。
“咳咳!”
常霄汉赶忙将他扶起来。
常小秋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缺德的人,他一边咳嗽一边指着对方骂:“你躲什么?”
柳弦安回答,我若不躲,岂不是会被你砸。
常小秋险些气吐血,你们白鹤山庄的大夫,不对,是世间所有的大夫,不都应该讲究救死扶伤吗?哪有病人摔倒,大夫却撒丫子溜了的道理!
柳弦安道:“你若再乱动,腿上的钢板就得重新打,骨头也会长歪。”
常小秋不听劝,直直举着一条腿:“那我也要尽快回去救我爹!”
“常总镖头不需要你去救。”柳弦安说,“骁王殿下此时应当已经到了万里镖局。”
“谁?”这回是常霄汉与常小秋两人的异口同声。
声音之洪亮,震得柳二公子耳膜嗡鸣。于是他就又发现了一件事——是绝大多数人,尤其是青壮年的男人,在听到“骁王殿下”四个字时,似乎都会不约而同震惊而又激动地拔高语调,比如赤霞城的邱大兴,再比如眼前这两位。
常霄汉暂且按下不表,单说常小秋,梁戍在他心里,绝对能登上“此生最为崇拜的大英雄”排行榜第一名,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亲爹,在万里镖局时,他有事没事就要溜去茶馆听上一段沙场传奇,做梦都想亲眼见骁王殿下一面。只是造化弄人,见是见了,却是半死不活时见的,那……还不如不见。
常小秋万分懊恼,又觉得很丢人,这时倒也顾不上与柳弦安闹别扭了,眼巴巴追问道:“骁王殿下为何要去我家?”
“何娆不单单要杀你,也牵扯到一桩陈年旧事,骁王殿下是为了查案。”柳弦安道,“所以除非你当真不想要这条腿,否则还是在此多住上一个月吧。”
“是啊,少主人。”常霄汉也劝,“既然骁王殿下已经去了镖局,那定会告诉总镖头何娆的真面目,倒不必非得由你我亲自揭穿,还是先将腿伤养好要紧。”
而常小秋此时还在源源不绝地遗憾着,至于具体有多源源,差不多也就黄河之水天上来吧,早知如此,自己肯定不会走这一趟镖,要是不走这趟镖,现在不仅能陪在爹身边,还能亲眼见到骁王殿下。
唉。
常霄汉是很懂自家少主人的,见他闷声不语,便帮着问:“柳神医同骁王殿下似乎关系不错?”
柳弦安回答:“确实还可以。”
常霄汉又问:“那骁王殿下在解决完那桩旧案后,会不会再来白鹤山庄?”
柳弦安想起自己新买的两坛好酒,心情不错地点头:“会。”
“我家少主人一直就极仰慕崇拜骁王殿下,不知柳神医可否行个方便,在骁王殿下到白鹤山庄做客时,安排我们远远看上一眼?”常霄汉继续请求。
柳弦安将自己的出行计划说出来:“骁王殿下到白鹤城,是为了与我一同饮酒,也会在城中四处走走,到那时无需特意安排,只要上街,就人人都能见到。”
常霄汉喜上眉梢:“如此就再好不过。”
常小秋也激动得满脸通红,连带着看柳弦安也顺眼了许多,并且在对方离开后,还专门让常霄汉用轮椅推着自己,去街上逛了一大圈,到处与人打听攀谈,结果收获了一大堆柳二公子的奇葩事迹,包括但不限于懒得抄书,懒得娶公主,懒得说话,懒得走路,甚至连饭都懒得吃,成天躺在床上,琢磨着要靠西北风和露水生活。
常霄汉被活活听懵了。
常小秋却很笃定,一语言破柳弦安是个大隐隐于市的绝世高人。至于理由,连骁王殿下都愿意专门来访,只为与他一起喝酒游城,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于是这位万里镖局的少镖主,仅凭借一腔对骁王殿下迷恋崇拜,就顺利成为了白鹤城中除阿宁之外,第二个看穿真相的人。
少年,有前途。
少年的爹此时却觉得自己前途惨淡,不对,是整个人生都十分惨淡。
原以为能白头偕老的妻子,不仅要杀自己的儿子,还要伙同外人抢夺自己的家产,他实在受不了这种打击,不过现场也确实没人在意他的感受就对了。何娆继续供认,在凤小金刚进山寨的时候,曾不慎跌下悬崖,挂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是自己想办法救了他。
程素月问:“这便是他欠你的一份人情?”
“是。”何娆点头,“他虽沉默寡言,却言出必行,哪怕当年不告而别,后来也专程送了一封书信于我,说无论什么时候,若想将这份人情讨回,便去西南翠丽城的玉石场找他。”
“他现在还在翠丽城吗?”
“不在,我听他话语里的意思,似乎要去白鹤城。”
“白鹤城?”程素月追问,“他病了?”
“应当是吧。”何娆迟疑着回答,“不知道是练了什么邪门功夫,面容竟还同十几岁时一样,声音也如少年郎,就是怕见光,总戴着一副面具。”
高林从外头找来一名画师,让他根据何娆的描述,将凤小金的面容绘制下来。
“他五官生得极好,眼尾上挑,像一只狐狸,最妩媚多情的女子也比不上。”何娆回忆,“但眼神又始终是冰冷的。”
程素月看着画师细细勾勒,从狐狸一般的眼睛,到薄而红的嘴唇,身材修长,惯穿黑衣。
谭府灭门案发生在十三年前,那阵凤小金就已经有了十五六岁,现在年近三十,功夫大涨,面容却不变,差不多也就将“旁门左道”四个字顶在了脑门上。
“王爷,我们下一步有何计划?”
“去白鹤城。”
白鹤城的白鹤山庄,柳弦安一睁眼就看到亲爹正站在床边,于是立刻又把眼睛给闭上了,无视无听,恬淡虚无。
柳拂书深深后悔自己没有带着棒子一起来。
“公子,公子快别睡了!”阿宁双手使劲摇,“庄主是有正经事找你的。”
柳弦安被晃得差点呕吐,只好裹着被子坐起来,没下床,双眼惺忪,随时准备继续睡。
柳拂书已经习惯了他这副半死不活的懒蛋样子,尽量心平气和地吩咐:“明天一早,跟着你二叔去官道上发放降暑防瘟的汤药。”
这是个苦差事,他也确实想让儿子苦一苦,省得成天只知道睡觉喝酒,人活在世上,总得干上那么一星半点正事吧?不过柳弦安对此倒没什么意见,虽然他也很想和亲爹分析一下,白鹤山庄里有上千名弟子,随便谁都能去发药,并不是非自己不可,但他此时又实在很瞌睡,困得完全不想动嘴,于是只挑了个最简单的“嗯”字答了,便又往后直直一倒,接着睡。
柳拂书:气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拿着棒子来水榭,把这逆子赶了出去。
柳弦安背起一个背篓,混在自家弟子中,在烈日下走得大汗淋漓。他头上还被扣了顶大帽子,挡脸用,省得满城姑娘又跑出来瞧热闹,阻挡队伍前进的方向。
发放降暑汤药和施粥一样,都是慈善义举。白鹤山庄里的女弟子们手巧,还做了许多清凉的糖果,防蚊的药膏,都是可以免费取用的。众人在路上走了大半个月,方才抵达南北交汇的一处交通要道,在旁边的平地上搭起一座棚子。
这种事白鹤山庄经常做,夏天降暑,冬天支炉子煮辣椒羊肉汤,给来往过客提供方便,所以人人都轻车熟路,除了柳弦安。带队的是他二叔,见自己这宝贝大侄儿半天没倒腾明白一顶帐篷,便打发他去帮忙搬药,省得等会一个不小心,反被钉子戳破手。
柳弦安答应一声,将帐篷放在地上,转身一看,搬药的少说也有十个人,并不是很需要自己。
于是他溜溜达达,找了个安静干净又凉快的地方,继续躺平。
阿宁:“唉,我就知道。”
柳弦安这一觉睡得极为安稳,醒来时神清气爽,惬意环顾四周:“什么时辰了?”
阿宁答:“申时。”
柳弦安很惊讶,原来才过去一个时辰这么短?那我应该还可以再睡一会儿。
“别!”阿宁崩溃地拉住他,你不是睡了一个时辰,你是睡了一天一夜外带一个时辰。
期间不少往来客商在领取完汤药后,都要好奇而又关心地问一句,后头棚子里躺着的那个人是谁啊?怎么一动不动的,可是病了?
白鹤山庄的弟子们总不好直说那是我家正在偷懒睡觉的二公子,只好含糊地敷衍,没有生病,就是累坏了,所以稍微歇一阵。
“累成这样啊。”大家都十分心疼钦佩,并且主动将说话的声音压低。正好旁边有一群带着点心去探亲的婶子,一听这话,纷纷从包袱里掏出吃食,硬要送给累到起不来的年轻公子,让他好好补补身体。
弟子们推辞不掉,只得一一道谢收下,全部摆在了二公子旁边一张小桌子上,点心水果还有几壶酒,跟庙里的贡品似的。
柳弦安这阵正好随手摸过一个果子吃,还挺甜,吃完又到处走了一圈,不错,人来人往,井井有条,忙而不乱,依旧不需要我。
可以回去继续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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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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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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