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悦在一月初收拾行李去了里台,里台是个比青北好太多的城市,青北的雾经久不散,特别是春日与冬日,天一直灰蒙蒙,像积攒了几十年灰尘的破布盖在城市上空。而里台虽然也沿海,却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朗朗晴空,衬着同样湛蓝的海,里台比青北宜居多了,不管是对人类而言,还是对人鱼而言。温荷和斯江原也很赞成斯悦搬过去,但他们年岁已老,不愿意再挪动,只盼望斯悦可以时常回去看看。里台的城市建筑也偏向童话风,设计感极强。如果要打比方,青北就是海中岿然不动的雾中灯塔,而而里台就是海面上自由翱翔的海鸟。这个城市的居民生活悠闲,靠旅游拉动经济,赚了钱就花,国内做普查时,发现里台虽然赚了不少钱,但多数人都没什么存款。连旅游宣传语都是:活在当下。-酒吧的位置选得很好,周阳阳说,不是酒吧一条街,酒吧一条街虽然热闹,可太乱,什么人都有,斯悦在这边还没定下来,先得低调,不要惹麻烦。斯悦按照白简给他的地址,找到住址。海景大平层,斯悦拖着行李箱,由保安引到门口,保安态度很热情,帮斯悦拿着行李,一路刷卡刷卡刷卡输入密码输入密码输入密码,好几道门禁,穿过上上下下好几座花园,斯悦已经快头晕了。“仰悦先生,到了。”保安说。斯悦差点没反应过来。他改了名字,所有的身份都换了一遍。白简说叫仰悦。是白简需要仰头才能看见的月亮。“谢谢。”斯悦接过行李,开了门,刚进去,一道黑白影子便飞扑过来,一只边牧嘴里含着着飞盘,“汪!”这是入夏的第几代了?入夏在两年前过世,中间,安小木给它找了对象,入夏聪明得不正常,智商高过其他边牧,它只生了一窝崽子,后来崽子又生了一窝崽子斯悦也记不太清了,目前这只才八个月大,叫青鸟,是女孩儿。青鸟在娘胎里发育不良,生下来又总被欺负,是斯悦一点一点亲手喂奶喂大的,她只和斯悦亲,连白简都不认,斯悦要走之前,安小木和她开了玩笑,说斯悦不要她了。青鸟可能是真的听懂了,两天整水米不进,趴在狗窝里,无精打采。于是斯悦就把她带上了。白简提前把青鸟送过来,这两天都是一个姓周的阿姨在照顾她。周姨是本地人,儿子女儿都在这边。她见本来正玩得起劲的青鸟突然朝门口狂奔,吓了一跳,直到看见拎着行李箱,走进来的男男孩子。斯悦将行李箱立在门边,“我是,仰悦。”周姨立马变得拘谨起来,眼前的男孩子看着不过十八九岁,穿着t恤和牛仔裤,再简单不过的穿着,可气质却像是富家公子,也是,能住得起几百平的海景房的人,家里能没有钱吗?“您叫我周姨就可以了,我以后就专门照顾您,您有什么需要,喜欢吃什么,都可以和我说,我最拿手的就是做饭了。”周姨说到做饭的时候,脸上浮现出骄傲的神色。里台别的不敢说,但是在吃上面的造诣,绝对是超过其他城市的。“好。”斯悦蹲下来,摸着青鸟的头,青鸟趴在地上,摇着尾巴,眼巴巴地瞅着斯悦。离开了青北,认识斯悦的人少之又少。斯悦之前在青北,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成熟点儿,把额前的头发撩了上去,还抹发胶,看着利落许多。现在来里台,他把头发放了下来,没怎么打理,碎发落在额前,像刚毕业的高中生,和那个研究员斯悦完全是两个人。更何况,他现在叫仰悦,是一只人鱼,任凭检测,都无法找出和以前的斯悦的相同之处,基因就是最好的证明。“现在要吃饭吗?早上徐瞭先生打电话说您中午会到,我一大早去菜市场买了嫩鸡,做双椒鸡最好吃了,”周姨滔滔不绝,“徐瞭先生说您爱吃辣的,我再做一个辣拌海鲜,油炸鱿鱼须我也做得很好”斯悦抬起头,“就您说的这几样吧。”周姨哎了好几声,气势十足地走进厨房,这是这份工作做的第一顿饭,她一定要抓住主人家的胃!厨房里响起动静,斯悦在微信上敲白简:徐瞭先生,您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白简过了几分钟才回复。[瞭,瞭月。][但不能和你撞字,于是就这样。]斯悦问他:你什么时候过来?[大概三个月后。]白氏企业太庞大,想要完全地交付出去的可能性很小,只能把大部分事情先半移交出去。斯悦回了个“知道了”。以为就这样了,没想到白简又接连发了几条消息过来。[在那边乖乖当老板,要听话。][我可能中途也会过来的。]斯悦才不信,白简压根脱不了身,那边工作要收尾,还要安排好留在那边的人和事。就连在青北机场,白简送斯悦过了安检,斯悦在安检时,回过头,以为能像电影里饰演的情节一样,一回头,看见伴侣正深情款款地注视着自己。结果他只看见了白简急匆匆离去的背影,蒋云蒋雨疾步跟在他的身后。“”还徐瞭呢。徐飞跑吧。吃饭时,周姨紧张地看着斯悦,双手在身前各种紧张的绞。斯悦夹了一块炸的鱿鱼,外层裹着蛋糊,像极了小酥肉,上边洒了辣椒粉和葱末。斯悦把葱末抖掉,咬掉一半,蛋糊被炸得酥脆,但内里鱿鱼须还是嫩的,脆脆的。“好吃。”周姨松了一口气。因为徐瞭先生那边提前说过,说仰悦先生最最挑食,食材本身是什么不要紧,是其次,味道才是最重要的,味道不好,做什么他都不会吃。双椒用的青红线椒,辣味格外烈,辣拌海鲜也放足了味道,虽然辣得很,吃得斯悦头顶冒烟,但胃里还是舒适的,不会不适。周姨喜气洋洋的,“这辣椒是咱们本地产的辣椒,虽然辣,但是一会儿就过去了,不像有些辣椒,吃了胃里都着火。”她说完,突然一顿,然后跑去柜子那边,拿了一串钥匙过来,“徐瞭先生说,您的车在车库里,这是车钥匙。”三把车钥匙,三辆车,让斯悦换着开。在斯悦过来之前,白简真的将一切都准备好了,没有半点遗漏。“您下午在家吗?”周姨见斯悦大口吃饭,吃得香,心里欢喜得不得了,“下午我卤点卤味怎么样,晚上吃卤味锅子。”“下午我不在家,我去工作的地方一趟,晚上会回来,晚饭您看着做吧。”斯悦喜欢和周姨这样的人交流,对方性格很爽朗。-出门时,斯悦把青鸟也一起带走了,这两天它都没出门,自己在露台玩儿。不管是入夏,还是青鸟,它们在青北的家中,可以说牵绳子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白家有一座山头给它们疯跑。可在里台就不一样了,这边人生地不熟,白简也不想让斯悦一来就高调地去买下一座山头,那太惹人注意。斯悦给青鸟扣上牵引绳,青鸟挣扎得跳起来,跳了一会儿,习惯了,便乖乖跟在斯悦旁边。里台日光明亮,亮得刺眼。斯悦慢悠悠走在花园里,青鸟这里闻闻,那里闻闻,他顺便接了周阳阳的电话。“喂,老板,什么时候开业呐?”“我得去问问,还不清楚。”斯悦说道。“擦,你他妈不是老板吗?”“都是白简在安排。”那照这么说,他也是白简老板呢,正儿八经的老板,连什么时候开业都不知道。“萧暗什么时候能有白简那么懂事,我也少生点气。”斯悦笑了声,太热了,他有些不太舒服,露出尖尖的犬牙,笑的时候整个人都十分明亮灿烂。“他在干嘛?”周阳阳嘁了又嘁,“这两天在捉小区的流浪猫,给他们做绝育手术,他在书房搞了一个简易手术室,小区内的猫解决完了,他还要扩大范围。”斯悦知道,萧暗这种性格,肯定是闲不下来的,在研究所时,他的薪资是最高的研究员之一,这辈子不工作,也不差钱了。“他现在在干嘛呢?”“做饭。”“我晚上要来找你。”周阳阳又说。斯悦还没说话,那边就传来萧暗冷冰冰的声音。“不许去。”周阳阳喊了声烦死了,对斯悦说:“我先挂了,今天是我和萧暗在一起多少年来着,十七年?还是十六年?”“十六。”萧暗说。“那阿悦,我明天来找你。”斯悦可以活几百岁,但周阳阳还是人类,当年他们都是十八岁,现在都是三十五,可斯悦的三十五还是年轻小人鱼,而周阳阳即将步入中年。更别提萧暗了,萧暗本来就比周阳阳大了十岁,好像是十岁。斯悦在花园里逛了一圈,便拉着青鸟去车库。车库里的灯铺得十分漂亮,地砖下和天花板上都有着璀璨的灯,亮如白昼。斯悦让青鸟在后座上坐好,再上了主驾。黑色的宾利从停车位驶出去,停在斯悦对面的一辆卡宴闪了一下车灯。后座车窗滑下来,一张三十多岁的英俊却冷冰冰的脸露出来,他看着男生离开的方向。“人鱼?”“以前没见过。”副驾驶的助理忙回答,“是新搬来的,家里的生意在国外。”“他叫什么?”“仰悦。”“少见的姓。”“他的爱人应该也会过来,因为物业那边的资料显示他已婚。”“已婚?他伴侣叫什么?”“姓徐。”“真可惜。”车窗滑上去,助理知道自己老板在可惜什么,但没敢做声。这个叫仰悦的,看着散漫,但那只狗跳上车的时候,链子贴着车门狠狠刮了一道,他跟没看见似的,那宾利买都买不到。而且这人入住前,物业经理给每户业主都发了消息,当然,这里的业主一般不会搭理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都是他们的助理或者阿姨接收。助理去查过仰悦,他家的确在国外有生意,资产上达千亿,一直在国外,如今才回国,估计是想要进入国内市场。而对方的伴侣,好像,只是一个普通人鱼,徐瞭。有钱人的眼光他不懂。可能霸总都比较喜欢一穷二白的清粥小菜吧。-里台的建筑风格是符合它本地的风水人情的。当地人热情好客,于是连建筑物也都设计得别出心裁,花圃中的植物被修剪成奇奇怪怪的形状,街角,斑马线,石墩,红绿灯灯杆上边不是画了可可爱爱的人物与漂亮的风景,或者就是一些诙谐的宣传语。例如:闯红灯真的有可能被撞飞哦~再例如:店主讨饭图——麻烦进来行行好吧~斯悦几乎是瞬间爱上了这座城市。酒吧在里台的大教堂旁边,正面与一条香樟大道相对,大教堂的尖顶上停留着一只白鸽,日光的光圈分裂出了数个颜色,像是天使头上的光圈。大教堂前是白鸽广场,有人卖花,有人唱歌,也有行为艺术人。四面许多餐厅,甜品店,书店,花店斯悦推开玻璃门,头上的风铃转着圈儿地响起来,青鸟跟在他后边,斯悦停下脚步,她也跟着停下,在斯悦腿边旁边蹲下。角落里一群人正在玩骰子,男女都有,都年轻,听见风铃响,纷纷回过头来。看着这帅得过了分的男生,小明星似的,还带着狗,穿着黑色侍应生制服的男生回过神来,“那个,我们店不让带宠物。”一个女生给了他一下,满脸抱歉的笑,“不好意思,我们店还没营业,不带狗也不行哒。”斯悦摸了摸青鸟的头,笑了笑,“可我是老板哎。”他话音一落,一群人立马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手忙角落地收拾着桌子上的啤酒,骰子个个表情都慌得不行。当然不是斯悦太凶了,斯悦看起来一点都不像老板的模样,年轻,看着比他们还要年轻,像个学生,但他是老板。有人不确信的问,“真,真的吗?你你多大?”“三十。”年龄也是假的,换算成人鱼的年龄,他应该比周阳阳还要大点儿,但白简不愿意把他年龄往大了改,就改小了。“那你一点都不显老哎。”“我是人鱼。”“啊,那你还好年轻哦,难怪。”“老板,我是侍应生里面领班的,也是人鱼,不过我今年一百了,之前的工作也都是酒吧,当过驻唱歌手,跳过钢管,蹦迪气氛组我也没问题。”明游穿的是领班的制服,脖子上有纹身,耳钉打了个好几个,左眼上有一枚宝蓝色的眉钉。斯悦坐在沙发上,青鸟趴在他脚边,明游被斯悦的眼神看得有些紧张,他咽了咽口水,继续说道:“职员的岗位已经安排好了,随时都能开始营业,这是我和各个部门组长的联系方式。”他上前一步,将手里的卡片放在了桌子上。“好,那就明天吧。”“不过我不一定能准时到,你们直接开门营业就行了。”明游知道老板是外地人,看起来好像也挺低调的,在这边估计也没什么熟人,所以什么花篮什么剪彩,估计是没有了。“要不要请大师算算日子?”“不用。”斯悦说,“又不是亏不起。”“”见所有人都石化了,斯悦抬起头,粲然一笑,“放心,也养得起你们。”老板是人鱼,一直负责和他们沟通的人没有提过。职员里有一半是人类,人类是分辨不出来人鱼和人类的区别的,除非人鱼露出自己不一样的地方。但对其余人鱼来说,靠近斯悦,会有一种不由自主想要与他交流,不受控制地想要听他说话的感觉,他们就知道,对方是人鱼,更加不是普通人鱼。普通厉害的人鱼带来的应该是压迫感,而不是吸引力。“你们玩儿吧,我走了。”斯悦拍拍青鸟的头,一起站起来。“就,就走了?”明游感到不可置信。“我出去逛逛。”斯悦说。他们目送着老板离开的背影。“好帅啊。”“比我大学的校草还帅。”“好有钱啊。”“好朴素啊,好接地气啊,好随和啊。”“我喜欢他的狗,好美,好灵,它好像听得懂老板说话。”-酒吧在第二天下午五点开始营业,五点至六点会提供大厨准备的限量晚餐。酒吧内酒水几乎揽下了全部有名有姓的酒的种类和品牌,国内外都一样。内里设计将宁静优雅与一些夸张大胆的元素融合,不管是灯盏,舞台,吧台,酒杯,都是精心挑选的。落日是橙色的光芒,照映在酒吧的窗户上,几扇偌大玻璃都被铺上了一层金灿灿的光。周阳阳知道斯悦在这边没认识的人,他拖了一卡车的花篮,摆在店门口。斯悦牵着狗,被迫站在店门口被拍了一张合照。然后周阳阳就把照片发给了白简。[白简:挺帅的。]酒吧名只有一个字母:y生意从一开始便很好,酒好,酒全,这店就已经可以被打高分了。时间过去快一个月,冷空气从海面横扫过来,里台气温骤降,天气周边。白简说青北天气预报报有雪,但最后还是没下下来,说再有半个月就是除夕,他会提前过来,温荷和斯江原也会同行。说他很忙,很久没见,他很想念他。斯悦看完消息,喝完杯子里的白葡萄酒,唤了声鸟,一只黑白边牧登时从吧台里跑了出来。明游苦着脸,“老板,您这狗贼得很,就欺负我手底下性格好的人,您和她说说呗。”“走了。”斯悦抓起桌子上的牵引绳,弯腰给青鸟扣上,懒洋洋地牵着狗走出大门。明游见老板穿一件毛衣就出去了,再看见椅子上的羽绒服,忙追了出去。“老板,衣服。”不知道为什么,明游觉得老板比刚见到的时候要瘦了一些。斯悦把羽绒服穿上,他刚来里台的时候,艳阳天,穿衬衫可以,穿卫衣也可以,这才过去一个月,气温骤变,如同小孩子翻脸,海面蒙着一层灰蒙蒙的雾,像回到了青北。前几天酒吧做过活动,边上还有很大一颗挂着彩灯的杉树。斯悦拉上羽绒服的拉链,帽子外圈的一层柔软白鸭绒挠着斯悦的下巴,斯悦的脸白得如一块润白的玉石。青鸟长着大嘴打了个哈欠,看向从卡宴车上下来的一名穿西装的男士。又是他。“仰悦老板,晚上好。”对方摘下羊绒围巾,递给自己的助理。斯悦弯了弯嘴角,“您下班了?”“嗯,仰悦老板,喝一杯吗?”这人每隔三天都会来一次,来只会点一杯酷烈的加冰威士忌,喝完便走。斯悦偌看不出对方眼底的兴趣意味,那他就是白活了。“不了,我等代驾。”那人站在原地不走。青鸟突然跳起来,对着空中的一片白扑去。斯悦怔了一下,看着落在杉树上的星星白点。下雪了?拍照给白简看看。还没从兜里掏出手机,一辆很低调的黑色奔驰在门口停下。人鱼对自己的伴侣靠近是有直觉的。斯悦攥着牵引绳的手指紧了紧。白简从主驾上下来,他关上车门,镜片后的温润眸光将周遭的冷空气都冲散了。“阿悦。”斯悦张了张嘴,差点喊出了白简,他想哭,他拉着青鸟朝白简跑过去,把人抱住,对方还是那么喜欢穿大衣,身上的气息还是又凉却又温柔的。青鸟眼巴巴地看着白简,她也想要抱抱。白简扣着斯悦的后背,“瘦了。”斯悦挣脱白简,看着落在对方肩头的雪粒,“你也瘦了。”所以让往日的儒雅斯文中多了几分锋利感。白简抬手去摸斯悦的耳后,摸到了几片鳞,他目光缓缓落在站在不远处的男人身上,又看向斯悦。“因为我,还是因为他?”斯悦把下半张脸藏进羽绒服的衣领内,“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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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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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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