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吃喝玩乐一通,散散心。
这一天天的,真闹心!
她先跑了一趟东市的金银铺,要伙计选出几枚能过眼的玉扳指。
除此之外,再添选些可以赏玩的小玩意儿。
送给皇亲贵族的礼物,伙计不敢怠慢,拿出了所有新到的上等货品。
萧暮秋怒其不争。
奇怪他是萧家的伙计,还是皇家的伙计,怎么也应该处处为东家的利益着想才对。
张口就是上等货!
还统统是新品!
遂道:“送一些卖不出的陈年旧货就行了。”
伙计点头哈腰的回答:“全由二公主买走了呀,您忘了吗?就在昨日,您亲自陪着——”
萧暮秋急忙做了个打住的手势,一脸的往事不要再提。
伙计斗胆问她:“那这些新货……咱是送还是不送呢?”
萧暮秋咬紧牙关,像是被刀割下一块肉似的道:“……送!”
“得咧。”
伙计带上所有好货,一溜烟的去了。
他勤快的背影迅速淹没在茫茫人海中,一如萧慕秋苍茫的心。
别人家的驸马,天天抱公主的金大腿,她分文没捞着不说,还往外搭钱。
说到钱……
给老丈人赎身的八千两还没着落呢。
惆怅啊。
她暂且放下烦恼,去为温灵蕴买话本,毕竟当务之急是要先解决她睡地铺的问题。
飘飘书肆距离金银铺子很远。
一个在东市的南边,一个在东市的北边。
昨日温灵蕴上街,本要亲自去买,但逛街实在太累,才不得不免了。
萧暮秋庆幸她免了这一遭,不然真想不到哄她的好法子。
本来嘛,自小锦衣玉食的公主殿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想要献殷勤,必须费些脑子。
萧暮秋曲起指节,敲敲柜台,向掌柜求购本季畅销榜前十的所有话本。
倒不是她懒,而是成亲三年,她头一回挑话本,不清楚温灵蕴的喜好,怕挑不准,反而让温灵蕴嫌弃。
掌柜不是中原人,长得极具异域风情,头小肩宽,金发碧眼,汉话却说得流利。
“在下普托托,来自遥远的波斯,公子买话本真是来对地方了,本店可是东市最大的书肆,各类书籍应有尽有!不瞒你说,当今二公主都是本店的常客!”
萧暮秋像是看到希望的曙光:“敢问二公主平日喜欢看哪种话本呢?”hτTΡδ://WωW.sndswx.com/
“豪门虐恋、江湖恩怨……还有无脑小甜文。”
竟有这么多类型。
萧暮秋颇长见识。
略作思索之后,仍旧拿不定主意。
这哄女人嘛,本就是个费心的活儿,稍不注意就会弄巧成拙。
何况这女人的身份还特别不一般,她需要拿着十二分的小心。
“老板,你可有《驸马的诱惑》一书?”
普托托浓眉高高挑起,神情却平添少许猥琐:“客人喜欢看这一类?”
萧暮秋:“哪一类?”
“……肉.文。”
肉.文是个什么文?
现在的话本奇奇怪怪的。
萧暮秋疑惑的皱起眉头。
普托托煞有介事的讲了句:“这类书是本店特供,您来这儿是来对了地方,只是价格嘛……”
女人就是要对自己好一些,该花的钱不能差。
若能让她从地铺睡上床榻,多花点钱算什么?
萧暮秋从钱袋子里掏出一颗银锭,往上一抛,在半空中勾了个漂亮的弧线后,落进了普托托的掌心。
普托托笑花了脸,引她到最里头一处书架:“这些是本月最全的肉.文,您慢慢挑。”
“不用挑了,我全要了。”
普托托震惊了。
竟有对肉.文这般痴迷的人!
他夸她霸气,在柜台后帮她包书时,忍不住问道:“公子可有婚配呀?”
“有。”
“买回去和夫人一起看的吧?”
“只夫人一个人看。”
“诶,那不成!”
普托托眉眼无比认真,“你们小两口要睡在床上一起看才有滋味。”
睡在床上……
萧暮秋一挑眉。
太好了!
她的目的就是……睡床。
.
买好新话本,萧暮秋对哄好温灵蕴一事信心十足。
回府的脚步那叫一个轻快。
只觉太阳当空照,花儿对她笑。
走着走着,觉得不对劲儿,认真体会了好一会儿,才下意识的回眸。
……好像有人在跟着她。
或许是元宵。
她没多想,重新抬脚往前,可没走两步,出于本能的再次感到不对劲。
便多留了个心眼儿。
果然用余光瞥见一瘦小的身影,正鬼鬼祟祟的闪进了巷子。
看身形,不像元宵。
她眼珠滴溜溜一转,打定主意把跟踪者揪出来。
先是缓步靠近,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手抓人。
就见一小姑娘煞白着小脸,踉踉跄跄的连退几步,后脚跟磕在石头上,仰身摔了下去。
“你是何人?”萧暮秋沉声问。
小姑娘好像很害怕,哆哆嗦嗦地撑着墙头站起来。
。
萧暮秋笃定没见过她,公主府里也没有这号人。
“谁派你来的?”
小姑娘不过十三四岁,怯生生的摇摇头,脑后的两根小辫儿甩成拨浪鼓。
“做甚跟着我?”
小姑娘在袖子里摸出一封信,双手递出来。
萧暮秋短暂的犹豫了下,接过信封,认出上头龙飞凤舞的字体是御笔,当时反应过来。
“你是莺花楼的人?专门伺候风清清的丫鬟?”
小姑娘低着眉,仍旧一副怯懦的样子,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摆了下手。
原来是个哑巴。
大昱朝第一花魁身边有个哑巴丫鬟,多少算个趣事,萧暮秋略有听闻。
好像也没有名字,就叫小哑巴。
估摸就是单纯来送信的,没有恶意。
也不知跟着她有多久了。
她撕开信封的封口,细读信上的内容。
老丈人依然在催促她赶紧筹钱,言辞十分激烈,末尾附送一首岳飞的《满江红》
昨日刚提完钱,今日怎么又提。
老丈人洞察人心的本事,真是炉火纯青,看出她可能要跑路,用岳飞来激励她精忠报国。
好手段啊……
其实,筹钱的办法的确有。
一是卖。
她变卖所有良田、茶庄、铺面等私产,待到老丈人移魂成功,再给予她最丰厚的赏赐。
缺点是万一老丈人换不回来,她的钱就相当于打水漂了。
此乃风险投资。
二是借。
皇亲国戚们挥霍无度,尤其瑞王最有钱。
每人从牙缝里挤出一点,筹出八千两,绝对不是问题。
缺点是一下借这么多钱,温灵蕴一定会收到风声,到时候质问她钱的用途,她很难交代。
三是……违法犯罪。
她集结一帮草莽,干点土匪的勾当,出去打家劫舍。
缺点是此行为丧尽天良、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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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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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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