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超凡医婿林凡陆婉凝>第1111章 忽悠史密斯
  这一刻,史密斯是真的觉得他哥疯了。

  那可是圣剑啊!

  曾被亚瑟王握在手中战胜强敌,并代表着历代大鹰帝国王权的圣剑!

  竟然被他哥偷出来了!

  是的。

  他没有丝毫怀疑地认为是他哥约翰偷出来的。

  因为王宫早有规定,除非鹰国王室遭遇危难,否则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动用这把剑。

  但现在,这把剑却出现在他面前。

  必定是约翰偷的了!

  “嘘!”

  约翰连忙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弟弟你请听我说,我之所以取出这柄圣剑,就是我们国家、我们王室将有大难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什么!”

  史密斯一脸震惊,唰一下站了起来,“我们国家怎么了?王室怎么了?”

  “别急。”

  约翰按住他的肩膀,让他重新坐了下来,随即道:“前几日我去了单麦,这事儿你知道吧?”

  “知道啊,你不是奉父亲之命,去跟单麦的露茜公主提亲了吗?”史密斯道,“这跟咱们国家遭难、王室遭难有什么关系?”

  “嗨!”

  约翰长叹口气,从衣兜里取出了一部崭新的手机,点开了一个视频放给了史密斯看。

  出世,史密斯还一脸疑惑。

  但渐渐地。

  他就皱起了眉头,“这个华夏人是谁,怎么跟露茜公主手挽手?咦,哥你怎么也在视频里?

  难道你是去接机的?”

  “对啊!”约翰点了点头,面露痛苦之色,“我听说露茜公主从华夏回来,便立刻去机场接机。

  谁能想到,她竟然跟一个华夏男人……

  弟弟,哥的脸算是丢尽了!

  但哥一直没敢跟父王说,你可千万别说出去。”

  “法克!”

  史密斯脸色铁青,唰一下站了起来,一把握住圣剑,“小小的单麦公主,竟然如此羞辱你,哥我们这就去单麦。

  弟弟给你讨个说法!”

  “不行!”

  约翰拉住了他,“如果只是这样,哥又如何冒着王位被废的风险,把这圣剑从地宫偷出来?”

  史密斯脸色一沉。

  是啊!

  他哥虽然有时候做事很冲动,但大事上从不糊涂,王室规定也从未违反过。

  怎么会为了一个公主,连王位都不要了?

  难道还有其他的事?

  唰!

  他转过身来,盯着约翰:“哥,到底发生了什么?”

  约翰此时低垂着头,脸上愤怒和不甘,拳头也紧握了起来。

  看得史密斯越发揪心了。

  他重新坐回了约翰身边,一把搂住约翰的肩膀,“哥,你倒是说啊,咱们可是亲兄弟,有什么不可以分担的?”

  闻言。

  约翰抬起了头来:“史密斯,哥昨晚差点儿连命都没了!”

  “什么!”史密斯面色大变,“怎么回事?”

  约翰指了指手机屏幕上的林凡,“这个华夏人勾搭露茜公主,被我发现后还恬不知耻让我退婚……

  你说我能接受吗?

  我可是大鹰帝国的王储,未来的帝国国王。

  怎么能把女人让给他?”

  “对!”史密斯点了点头,“这华夏人看着也不像什么高官子弟,居然敢跟哥您抢露茜公主,我这就找人去单麦教训他。

  等等……”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惊讶道:“你说你差点儿连命都没了,难道他昨晚还对你动手了?”

  “没有。”约翰摇了摇头,“是我在调查他身份时,发现他跟一群来自东方的黑暗实力血奴有所勾结。

  昨晚我带特战队潜入单麦首都歌本,准备剿灭他们。

  没想到他们有很恐怖的魔力,连子弹都打不死,导致我带去的特种部队……全军覆没!”

  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台词。

  一来,特种部队受重创的事情迟早都会掩盖不住,他必须要给出解释。

  这便是他想好的理由。

  同时。

  他还必须有人支持他、无条件地相信,而这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的史密斯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二来,只有让史密斯相信林凡跟血奴相互勾结,他到了单麦才会毫无顾忌地对林凡和那些血奴痛下杀手。

  而等林凡和血奴被解决掉……

  谁还能查得清真相?

  如此一来,血奴的威胁没有了,露茜也没人跟他抢了,甚至偷圣剑的罪名也落在了史密斯头上……

  摆在他眼前的所有障碍都清除掉了!

  到那时。

  还有谁能阻碍他与露茜在一起?

  还有谁能阻碍他登上王位?

  没有!

  “史密斯,那些血奴已经对我下了通牒,若是我不交出一百亿美金还有这柄圣剑,他们就会杀了我!”

  说到这里。

  他一脸乞求地道,“弟弟,我能想到的人就只有你了,你可是我们大鹰帝国最年轻、最勇武的骑士。

  也只有你才能用这柄神剑,救哥哥一命了!”

  说完。

  他再度将圣剑,往史密斯胸口一推,喝道:“哥不怕死,但哥不能死得这么窝囊,毕竟哥是王储啊!

  要是就这么死了,我大鹰帝国颜面何在?”

  闻言。

  史密斯一把紧握住圣剑的剑身,脸上已经满是愤怒之色。

  他终于明白了,明白约翰所说的“王室有危难”是什么意思了。

  可不是么。

  要是约翰这个王储被杀,便是鹰国王室最大的危难!

  也是大鹰帝国的大危难!

  “哥,我明白了,明白你为什么要偷出这把圣剑了。”他沉声道,“如果换做我是你,也会把他偷出来的。

  你放心,弟弟我这就拿着圣剑去英国,帮你干掉那个不知廉耻的华夏人,还有什么血奴!”

  闻言。

  约翰脸上满是感动,眼眶中都盈出了泪花。

  但在心里,他都暗喜不已。

  果然练剑术练傻了,自己怎么说,你就怎么信……

  那就帮我干掉他们吧!

  “史密斯。”他握住了史密斯的手,一脸担忧道,“那些血奴给了我三天时间,我们可以慢慢准备。

  先让我给你讲讲那些血奴的可怕之处。

  我担心圣剑也杀不了他们。”

  说着,他将见到的血奴模样详细描述了出来。

  尤其是血奴满身黑气的恐怖模样,以及那唯一套出来的士兵告诉他的,血奴连子弹都杀不死的一幕幕。

  他讲得尤为细致。

  完了。

  他还担忧道:“弟弟,他们实在太恐怖了,还有露茜公主,她要是被林凡迷惑了,反而帮助那个林凡来对付你……

  我怕你不是他们的对手啊!”

  “恐怖?”

  史密斯忽然冷笑一声,“哥,你恐怕不知道,我已经搞到一批二级基因药剂,一旦注射便有堪比露茜公主的实力。

  再加上这柄梅林法师附魔的圣剑……

  就算两个露茜也不是我的对手!

  到时候,我才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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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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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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