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第六章.回家
  随着李宝玉把粗树枝丢入火堆里,火势先是被树枝压得一弱,但随着树枝燃烧,火势逐渐越来越旺。

  直等手腕粗细的树枝焚烧如碳,上冒红火时,李宝玉才把赵军穿好的肉串,一串串地插在火堆四周。

  等李宝玉走回到赵军身旁时,见赵军已经在用侵刀慢慢地给野猪剥皮了。

  李宝玉问:“哥哥,现在就扒啊?”

  “扒!”赵军头也不抬地应了一声,道:“咱哥俩也拽不动啊,干脆扒了装回去。”

  赵军这么一说,李宝玉就明白了。

  这要是在冬天,山路上有雪,他们哥俩拿两根绳子,拴在野猪身上,一人拽一根,一起用力,拽着野猪可以一点点往回走。

  但现在是秋天,二百多斤的野猪,他们根本就整不动。

  其实,他俩倒是可以先砍两条猪腿回家,一家一条猪腿,够一家人今天晚上吃的就行。んτΤΡS://Www.sndswx.com/

  等到明天再找村里有爬犁的人家,请他们赶着爬犁上来,再把野猪给运回去。

  但是,看着远处大树上落着满树的老鸹子。

  这些食腐的家伙,就在那等着赵军二人走后,便能落下来饱餐一顿。

  除了它们,等入夜之后,还有黄鼠狼等小兽过来吃肉。

  若是赶巧,有黑熊从此落过,那等赵军明早再来,这头野猪能剩下一半,就已经不错了。

  而且,要是找赶爬犁的过来,怎么也得分给人家不少猪肉。关键是赶着爬犁拉猪回村,全村各家各户可就都知道了,一个个过来要肉,那还能剩下多少?

  前世的赵军,可是豪爽的出了名,就是在他没发迹之前,只要他上山打猎下货,那村里各家各户就都会派一个代表出来,到赵军家以帮忙扒猪、卸猪为由,干多少活不说,关键是能分肉回家。

  那一头野猪,大的才多少斤啊?还用的着全屯子都来帮忙?

  但赵军从来都不在乎,只要是上门的,都不让他们空手回去。

  可到头来呢?

  当他落魄回村时,见他身无分文,又有几个人搭理他的?

  在路上碰见了,绕着他走的,都算是对他好的。就连以前很多和他称兄道弟的,甚至还出言调侃他。

  要知道,整个永安村,不管是老的少的,哪个人没吃过赵军打猎物出的肉?

  这一世,赵军再也不想分肉给那些人了。

  只不过,都邻里邻居的,看不到是一回事。要让人家看见了,登门来要肉,总不好撅人面子。

  所以,干脆这野猪分割了,用麻袋装回去,自己和李宝玉一人一半。

  “哥哥,我都听你的。”李宝玉闻言,点了点头,蹲下身要接赵军手中侵刀,“让我来吧。”

  赵军二话不说,直接把侵刀递给了李宝玉。心想这小子肯定是刚上山打猎图个新鲜,也不管苦活累活都抢着干。

  赵军也不点破,只把他们俩带来的馒头、大饼子也用树条穿了,拿到火堆旁,插在地上慢慢烘烤。

  渐渐地,野猪肉上发出了滋啦滋啦的声响,表面不断地冒着小油泡,不等这些猪油滴落,赵军便拔起了肉串,把肉表面多余的油脂蹭在馒头和大饼子上。

  等李宝玉给野猪扒皮扒到一半的时候,就闻到了烤肉的香气。他和赵军一早上不到七点就出了门,翻山越岭的不提,之后还挨了野猪重重一击,然后又杀猪扒皮的,他早就饿了。

  现在一闻肉香,哪里还能忍得住?

  当即把侵刀往旁一扔,李宝玉就揍到了火堆旁,看着那刚被赵军翻了一个面儿的肉串,不由得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

  见他如此,赵军笑了笑,起身拍了下李宝玉肩膀,道:“看着火,别烤糊了。”

  “嗯,嗯。”此时李宝玉的注意力全在那些肉串上,只是简单地嗯了两声,便继续舔着嘴唇。

  赵军则又走回去,接替李宝玉的工作给野猪剥皮。

  等他快将一张猪皮全部扒下来时,就听李宝玉喊:“哥哥,快来呀!”

  “来了,来了。”赵军也是饿了,走过去就见李宝玉正一手拿着三串肉等着自己。

  赵军接过肉串,吹了吹热气,张口一咬一扯,一块野猪肉就入了口。

  入口满满的肉香,咀嚼两口,唇齿间,满是让人陶醉。

  赵军拽过一块烤饼子,这玉米面贴制成的饼子,本就金黄,微一烘烤,表面微泛焦黄。

  又因为赵军把野猪肉烤出的油脂抹在其上,使这饼子外面挂着一层油亮。

  狠狠地咬了一口饼子,玉米面的甜香和着猪油的香气,让赵军一眯眼睛。

  “舒坦!”

  一口饼子一口肉,一口馒头一口肉。

  两个大小伙子很快就将所有的干粮与肉一扫而空。

  李宝玉用手背抹了抹嘴上油,拧开水壶狠灌了几口水,水足饭饱的他被午后阳光一照,整个人有些懒洋洋地。

  “哥哥,要不咱在这儿睡一觉再走?”

  折腾了一上午,歇下来吃饱喝足,赵军也有些食困,但想想好不容易打下来的野猪,他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李宝玉的提议。

  “不行,赶紧卸肉,卸完回家。”

  “那……行吧。”李宝玉从小就跟在赵军屁股后面混,这么多年,他对赵军是言听计从。

  此时见赵军语气不容拒绝,李宝玉便起身,跟着赵军俩人合力,三下五除二就把野猪的整张皮都给扒了下来。

  这野猪皮带着毛,要是喂狗,狗倒是吃,但吃完了拉不出屎会活活憋死。

  所以,一般猎人打下野猪,不管在哪里扒皮,这野猪皮都是不要的。

  扒了皮,把它丢到一旁。赵军和李宝玉一人使刀,一人使斧,开始卸猪肉。

  一个猪头,四个猪蹄、四条猪腿、两扇肋骨、整条脊骨、大里脊、小里脊……

  原本二百八十斤的野猪,先放血,再喂狗……对了,赵军和李宝玉俩人还吃了将近三斤肉。

  再去了皮、毛,和一些损耗,这野猪连骨头带肉,还剩下二百左右斤。

  “装!”

  赵军一声令下,李宝玉就开始往大麻袋里装猪肉,装着装着,李宝玉就明白了,为什么赵军要着急往家返。

  这些猪肉一分为二,一个麻袋里装将近一百斤肉,就算他们哥俩身强力壮,可要背着这一百斤走三十多里的山路,走走停停的不得走到天黑啊。

  “脑袋不要了。”赵军拿侵刀把两只猪耳和猪鼻割下,大猪头直接一脚踢到一边,还有被剃的挺干净的脊骨也扔了。

  然后,这哥俩背上猪肉,吹了声口哨,唤醒了在一旁睡着了的两条猎狗,二人二狗便沿着山路下山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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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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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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