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最新章节目录>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
  饭桌上,当听赵军开口说要借这把56式半自动步枪,拿回家去玩几天时,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双双脸色一沉。

  赵春把手中筷子往饭桌上一撂,开口就问:“军,你要干啥啊?”

  赵军面不改色,笑道:“我就借着玩几天,玩完了就给大爷、大娘送回来。”说着,赵军又把目光转向了胡三妹。

  要说这老周家,从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开始往上数,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说,而周建国的爷爷,那可是参加过两万五千里征程的老战士,思想相当的过硬。

  后来老爷子机缘巧合之下,带着家小来到这边安家落户,他为自己儿子选了个目不识丁的农家丫头当媳妇。

  而这个当年的农家丫头,就是胡三妹。

  按老爷子的话说,取妻当取贤。

  所以啊,别看胡三妹是个农村妇女,可就连赵军都知道,自己大姐的这位婆婆那是特别的明事理。

  前世赵春嫁来周家,从进门那天开始,一直到老太太过世,婆媳俩从来就没红过脸。

  不光如此,这胡三妹办事还敞亮,平日里勤俭持家,但只要有客人登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胡三妹都让客人敞开了吃。

  赵军记着上一世,不管是他,还是他的两个妹妹,每次来永胜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家。

  所以,在赵军看来,这56式半自动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则的话,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但赵军却是忘了,枪乃凶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枪法如神。

  可赵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做事哪有稳当的?

  拿着枪,打着人了怎么办?

  不打别人,伤了自己又怎么办?

  这不光是作为亲姐姐的赵春担心,就是胡三妹也怕赵军拿了枪再出什么事情。

  不说别的,这赵军是她儿媳妇的亲弟弟,这枪是从她们周家借走的,要是因为这枪出了什么事,周家能不落埋怨么?hΤTpS://WWω.sndswx.com/

  “吃饭,吃饭,别说没用的。”赵春推了赵军胳膊肘一下,没好气地对他说了两句。见赵军不动,赵春怒道:“我跟你说,你可别惹我生气啊。”

  “吃,吃。”赵军知道这枪是借不走了,但他也不能和大姐置气,当先伸筷子夹起一条炸细鳞鱼,放在了胡三妹的碗旁。

  赵军笑道:“我大娘炸的鱼,一看就好吃。”说完,又夹起一条给了赵春,“大姐别生气,我不借了还不行么?”

  见赵军如此懂事,赵春的火瞬间也就消了,她回给赵军夹了一条鱼,继续数落道:“你一天好好的,眼瞅着就上班了,怎么一点都不定性呢。”

  赵军也不顶嘴,只夹起鱼咬了一口。

  这细鳞鱼肉质极好,而且全身只有一根大刺,嚼在嘴里香气四溢。

  胡三妹咬了一口鱼,心想赵家大小子来给自己家送肉,而且又是第一次开口借东西。

  虽然说那枪是说啥都不可能借的,但绝对不能让赵军就这么回去。

  想到此处,胡三妹突然想起了屋外院子里的那条大青狗。

  在农村,家家户户没有不养狗的,养狗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

  而养狗专为打猎的,有,但是不多。

  老周家无人爱好打猎,养狗纯是为了看家。

  以前,他们家养的是条黄母狗。

  可就在两个月前,那条黄母狗老死了。

  然后没过几天,赵春就生产,从那时起,一家老小就围着赵春和孩子忙活。直到前几天,周建国才跟人要了一条大青狗回来。

  这大青狗进家门的第一天,周家人就发现,麻烦了。

  按理说,养狗不是什么问题。

  可问题是,现在的周家比原来多了一口人啊。

  狗看家,不管是白天、晚上,只要听见有人搁自家左右转悠,它就叫。

  而狗一叫,屋里的孩子就醒。孩子一醒,就会哭。孩子哭,就得有大人哄。

  几天下来,不光孩子受不了,就连大人也受不了。

  今天早上,周建国要去上班的时候,胡三妹还数落他呢,有工夫钓鱼,没工夫把狗给送走。

  现在看着赵军,胡三妹心头一动,心想他们赵家是打猎世家,这样的家庭都喜欢狗。

  就说自己儿媳妇吧,之前那黄母狗死的时候,可是把怀孕的赵春哭坏了。

  她那一哭,可是把周家人给吓坏了。

  胡三妹心想,如果赵军也喜欢狗,莫不如让他把那条大青狗给牵走吧。

  虽说赵家已经有了一条花狗,但以赵有财的身份和实力,家里再养几条也不成问题啊。

  如此一来,把狗送走,自家小孙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觉了。

  不光如此,这样还能让赵军和周家都有了面子,借不走枪,但我们家送你条狗。

  要知道,在这年头,把这条青狗牵出去,也能卖个四、五十块呢。

  想到此处,胡三妹一边招呼赵军吃菜,一边问道:“大小子,你喜欢狗不得?”

  赵军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还没说话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着枪,能弄条狗也行啊。

  至于那条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还是送啊,这就不在赵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要知道,把狗借着猎人,那就相当于把荆州借给了刘备,借容易,要他还,可就难了。

  “大娘啊,我可喜欢狗了。”

  “喜欢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头那条青狗咋样?”

  “好狗啊。”赵军想也不想,夸赞之词脱口而出。

  “你懂啥啊,还好狗。”赵春在一旁笑着说了一句,在她看来,自己弟弟在打猎相狗方面,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说狗好,想来就是看那狗长得胖呼吧。

  别说,赵军还真懂狗。

  他前世专打大围,猎杀野猪、黑熊、棕熊。

  赵军能在这大山林场、十里八村闯下赫赫威名,靠的可不只是枪法好,关键是他训练出来的猎狗,都一个赛一个的硬。

  上午他一进院子,就看出来了,那大青狗要是能拖出来,绝对是一等一的猎狗。

  若是头狗,那二百斤以下的母野猪,这大青狗自己就能搞定。

  要是帮狗,那也是最硬的帮腔子。

  可要是借枪,那是有借有还。但如果借狗,就是有借无还。毕竟是自己姐夫家,这么干……好像也没问题。

  不过,在他瞌睡时,胡三妹就给他递了个枕头。

  这枕头都递到眼前了,赵军哪有不接的道理?

  赵军没理会赵春的调侃,只对胡三妹道:“大娘,能把你家那青狗借我玩几天也行。”

  “借什么借?”胡三妹笑道:“喜欢你就牵走,大娘做主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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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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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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