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最新章节目录>第六百七十七章.狐狸送礼
  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重生在1986年第六百七十七章.狐狸送礼这黄狐狸不大,瞅着也就十来斤左右,站在那里傻掰地看着赵军和青龙。

  狗和狗还是不一样的,从小在山里长大的黄龙,要是看着它不认识的东西,那就是一个字:干!但青龙是赵军带大的,它看着黄狐狸,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只闻着一股膻骚。

  于是青龙回头看了看赵军,然后才又转头望向了黄狐狸。赵军也看着那黄狐狸,想看看这厮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黄狐狸倒是淡定,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对面的一人一狗。赵军也有些发懵,要说这黄狐狸是来讨封的,那你倒是说话呀!

  赵军都想好了,这黄狐狸要是真能说话,自己二话不说,直接就搂它一枪不可。

  搂死了,万事大吉。可要是搂不死的话,赵军就算顶着雨夹雪,也得赶去永兴大队请于学文、陶大宝拉着迫击炮过来降妖除魔。

  但看样子,这黄狐狸不像是修炼有成的,倒像是个脑袋有坑的。

  这话真不是埋汰它,那黄狐狸大尾巴往起一抬,两条后腿往地下一撂,一屁股坐那儿了。赵军也感觉新鲜,仰头张口喊了一声:

  被赵军一喊,黄狐狸屁股还没坐热乎就起来了。这时,青龙也张嘴向前连叫了两声。那黄狐狸似乎有些紧张,横过身子想走,但横过身后却又转头瞄着赵军和青龙。

  赵军把放下的枪举起,此时他突然想到,不久前碰见马玲的时候,马玲说要给自己织一个脖套。

  所以,赵军就想一枪给这狐狸崩了,然后把皮一扒,搁狐狸嘴里镶个夹子,直接就是一条狐狸围脖。这样一来,马玲送自己脖套,自己送马玲围脖,这多甜蜜、多美好!

  想到此处,赵军不禁有些后悔,早知道让马玲买黄毛线织脖套就好了。这狐狸也是黄的,正好可以凑一对情侣款。

  见赵军举枪,黄狐狸却也不怕,不但不怕,它还重新坐下了。不但重新坐下了,它还把脑袋往右边一歪。

  和黄狐狸不一样的是,青龙看见赵军举枪,迈步就向黄狐狸跑去。它这一动,可是把赵军和黄狐狸都吓了一跳。

  赵军怕的是,青龙上前跟黄狐狸撕吧起来,自己再开枪的话,容易把青龙给打着。ΗtτPS://Www.sndswx.com/

  而黄狐狸害怕,却是感受到了青龙对它的威胁。只见黄狐狸起身,往旁挪动两步,却仍横着身子看着赵军。

  此时的黄狐狸,可以说是给赵军一个开枪的好机会。

  虽说16号猎枪射程一般,但三十米左右的距离,赵军自信一枪过去,立马就叫那黄狐狸变成围脖。所以,赵军出声叫住青龙,然后把枪口对准了狐狸肩胛骨往后一点的地方。

  可就在这时,黄狐狸尾巴朝向那边的草丛猛地一动,一个狐狸脑袋从中探了出来。

  狐狸围脖变俩了!

  光看脑袋,这只黄狐狸,比刚才那只要小一圈。

  它俩应该是一公一母,先前那个是公的,这个是母的。

  狐狸这种动物很有意思,一般来说公狐狸和母狐狸从搞对象开始就在一起。从备孕到怀孕,再到生产,两只狐狸都在一起腻歪着。

  这还不算完,等母狐狸生完小狐狸,公狐狸还会伺候月子。

  关键母狐狸坐月子还不止一个月,得将近俩月。在这期间,母狐狸不出去捕猎,就一门心思地奶孩子。它日常所吃的食物,全由公狐狸供给。

  明明不是群居动物却能做到这一点,可以说公狐狸在动物界的雄性里,那都是相当有责任心了。一般情况下,狐狸是冬天交配,开春生产。

  但东北天寒地冻,这时候的三月份,夜间最冷还得降到零下十多呢。

  这种气候,

  刚出生的小狐狸难以存活。为了适应自然环境,东北的狐狸生产的月份,就比别的地方晚两到三个月。

  所以现在看来,这俩狐狸搁一起,明显是公狐狸伺候月子、母狐狸奶孩子呢。那母狐狸探头探脑地一看,看见青龙和赵军,它就忙把头收了回去。

  而这时,赵军也放下了杀心。他知道那向来以狡猾著称的狐狸,为啥刚才会表现的那么傻了。那个黄狐狸是在保护自己的老婆、孩子!

  想来那草丛后就是狐狸的洞穴,否则的话,公狐狸也不会寸步不让。这不禁让赵军动了恻隐之心,决定不要这条围脖了。

  可就在这时,那片草丛又是一动,另一只黄狐狸自草丛中钻了出来,而它嘴里好像是叼着什么东西。赵军眼睛一眯,他看见那母狐狸嘴里叼着一只野鸡。

  这是什么操作?

  其实在永兴林区,狐狸并不常见。而且打大围的猎人,也轻易不打狐黄。

  所以赵军对狐狸不是很了解,今天见到这两只狐狸还都挺能秀,连翻的操作搞得赵军有些发懵。眼看母狐狸迎面跑来,青龙把头往起一挺,迈步就迎了上去。

  看到青龙动了,公狐狸发出一声尖叫,母狐狸也瞬间止住脚步,松口将野鸡吐在了地上。见母狐狸不再往前来,青龙也停住了,它直勾勾看着那只甩尾跑路的母狐狸。

  母狐狸又钻进草丛不见了,只留下公狐狸在外把守。赵军提枪往前走,边走边叫青龙。

  青龙闻声,寻思转身向赵军靠近,看到这一幕,那只寸步不让的黄狐狸猛地将身一转,没入草丛不见了踪影。

  赵军带着青龙往前走,走到那只野鸡前,他弯腰把野鸡捡起。这是只母野鸡,没有绚丽的羽毛,也没有长尾巴,主要是肉少。

  这只野鸡,应该是母狐狸的月子餐。

  但赵军没客气,拿若野鸡、带若青龙绕路而行。

  反正赵军掏过松鼠过冬粮,还抢过黄喉貂猎的狍子,这拿狐狸一只野鸡又算得了什么?不,赵军感觉自己不是白拿,这野鸡是自己用两条狐狸围脖换的。

  赵军捡起之前丢在地上的公野鸡,一公一母还凑上一对了。

  赵军他们离开不久后,那黄狐狸又从草丛里窜出来。家里的口粮被媳妇拿去买命了,它还得继续出去捕猎。

  赵军带着青龙进山,沿山脊而上。这外围的山都不大,山岗子也短,赵军翻山过岗,再下到沟塘子底下,也不过三里多地。

  在这沟塘子里,赵军找到了自己的目标,那是一种叫鸡树条子的植物。据说这鸡树条子的树枝、树叶都能入药,可赵军此来一不是为树枝,二不是为树叶。

  他是为了鸡树条子打的籽而来!

  深秋时节,鸡树条已打籽,有些甚至落在了地上。赵军很耐心地把它们收在一起,使日历纸包上。眼下正是丰收时节,山间鸟兽经常到农田里划拉吃的。可等大雪一降,天地白茫茫一片,没了食物的沙半鸡就爱吃这鸡树条子籽了。

  可那时候,不少鸡树条子籽在掉落在地后都被大雪盖住了,沙半鸡能吃到的时候很少。

  所以赵军都想好了,等到三九天前后,沙半鸡们已经把它们能看到的鸡树条子籽都划拉干净了。

  到那时,赵军就去找一棵鸡树条子,然后把籽撒在底下,然后下一种特殊的套子,以此来套沙半鸡。对于沙半鸡这种鸟,有些人管他们叫俊半斤,意思是说这鸟遇到危险的时候不知道跑,或者直接往雪里钻。

  但如果想下套套沙半鸡的话,使鸡树条子籽做饵,就必须把陷阱布置在鸡树条子下。否则的话,沙半鸡会起疑心,再饿也不会上当。

  记着去年下雪的时候赵军和李宝玉使抄

  网抓过沙半鸡。但今年,赵军打算套几只活的沙半鸡。当然了,这东西和野鸡、麻雀一样,抓住也养不活。除非是从小养,否则根本养不活。

  但问题是这玩意不值钱,赵军也没心思养它。赵军准备拿活的沙半鸡去钓猞猁!

  没错,之前赵军跟李宝玉、张援民,乃至李如海都说过,他今年冬天主要奔着猞猁使劲。毕竟那一张猞猁皮,都赶上俩半斤的熊胆贵了。

  但要打猞猁,用狗围不成,因为狗少打不过猞猁,狗多就把猞猁给扯了。所以,没别的办法,还是得拿东西钓。

  赵军家倒是有羊,但赵军不想拿羊冒险。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那一只羊,小溜一百块钱呢,而这沙半鸡才几毛钱。

  再者说,赵军知道自己如果在山里折了羊,回到家王美兰倒不能说什么,但赵有财肯定有一百句三七疙瘩话等着他呢。

  于是,赵军决定套沙半鸡,然后拿沙半鸡叼猞猁。

  就这样,赵军在这一片收集三小包鸡树条子籽。然后眼看天越来越阴,赵军就急忙拿好东西,带着青龙往回走。

  赵军一路紧赶慢赶回到永安屯,进了屯子以后,赵军也没着急去张援民家还枪,而是就近回了自己家。

  赵军到家进屋一看,金小梅回来了,正在屋里跟王美兰唠嗑呢。

  赵军忙和金小梅打招呼,道:

  东北这时候也不暖和了,林区人都得穿薄棉袄了,这一刮风、一下午就冷了。

  金小梅笑着答了一句,然后拍了拍身旁王美兰的手,道:

  王美兰闻言一笑,拉着金小梅的手,道:

  看着这姐俩要唠家常,赵军忙上前一步,对金小梅说:金小梅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她皱着眉头,却笑着回手在赵军胳膊一拍,道:

  赵军一听就知道,老娘已经把李如海买鞋、买帽的事跟金小梅说了,而金小梅也没怪自己。

  果然,金小梅看着赵军,说道:

  赵军一听,也不知道该说啥了。而此时,王美兰忙转移话题,问赵军说:

  赵军忙去外屋地,把自己扔在灶台旁的两只野鸡提起。拎进屋里笑道:

  王美兰见状,一下子就从炕上下来,几步来在赵军面前,把两只野鸡都接过来,然后回头笑着和金小梅说:

  金小梅忙拒绝道:

  王美兰道:既然王美兰都这么说了,金小梅也就不客气了。

  而此时王美兰突然想起一事,她把野鸡交给赵军,然后过到大立柜前,拽开那抽屉从中拿出一盒万紫千红来。

  当王美兰把万紫千红膏递到金小梅面前时,金小梅却是接过去了,但拿在手里端详了一下,才问王美兰说:

  王美兰抬手一指,道:

  「

  真的?」金小梅听王美兰这么说,顿时眉开眼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女的。不管长成啥样也都是如此。

  金小梅拧开盒盖,把下边的盒拿在鼻子前闻了闻。金小梅眼前一亮道:

  金小梅说完,就把润肤膏盖子盖好,然后塞进兜里。

  然后,金小梅抬手往外一比划跟王美兰说:

  听金小梅要走,赵军、王美兰也没和她客气,谁也没送她。毕竟金小梅一天得到赵军家来几次,跟自己人一样,还送啥呀?

  金小梅走后,王美兰轻轻摇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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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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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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