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的小说>第三百七十九章.喝凉水贼贼的
  这情况,和昨天不一样,但和前天一样。

  但前天是大胖等四条狗,今天却变成了八条狗。

  狗在打围中,忽然消停了,那只有三种情况,一种是狗已经将猎物制服,并将其皮肉撕开,开始吃上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吃肉的时候,腾不出来嘴,当然就不叫了。

  还有就是如年后,在小孤山时,黄贵家的六条狗被野猪挑死、挑伤。

  当时听狗一消声,黄贵立刻就急眼了,正是因为他知道他家的狗肯定是受伤了,要不然不会一个都不叫了。

  最后,就是大胖它们这样的,打不过扭头就回。

  而今天这情况有些复杂,足足八条猎狗,就算有一半都是滑头,但还有小熊它们呢。大胖几个会跑,可小熊、白龙不会啊。

  要说都受伤了,那也不可能。小熊、白龙它们或许会受伤,但那四个滑头不会啊。

  就像林祥顺说的,人家在原来的主人手里,干了两年都没受伤,凭啥一来你家,就给你卖命啊?

  难道是四条狗受伤,另外四条往回跑了?

  赵军一时间有些心急,瞬间又加快了脚步,可没跑几步,就见一大帮狗迎面向自己跑来。

  这些狗,正是他带来的那八条狗,一条不少,全都回来了。

  赵军一怔,待在原地愣愣地看着它们。

  这时,狗都跑到赵军身旁,围着摇头晃脑,翻掌撩爪的。

  赵军挨个看了下它们,发现八条狗无一受伤,他把目光投向大胖、三胖,心想难不成是它们把小熊、白龙给带坏了?

  要是这样,那可就麻烦了,原本还指着小熊带它们呢。

  赵军回身,往山坡上瞅瞅,也不见林祥顺踪影。抬头看看时间还早,赵军便带着狗往前走。反正刚才都告诉林祥顺了,要是追不上来,就让他自己回家。

  相信以林祥顺的本事,身上再难受也能走回去。

  于是,赵军带着八条狗继续前行,这条沟塘子很长,赵军走了将近三里地,到前面上去便是积柴道。

  上了积柴道,赵军又带着狗往东面山坡上去,还是老办法,抓着岗梁子走。

  可还没走几步,前面的小熊突然停下了,站在那里抬头看着前方。

  “回来!”赵军虽然离小熊没多远,但还是喊了它一句,因为他知道,前面应该是来人了。

  “汪!汪!”这时,大胖也站住叫了几声。

  不知道狗与狗之间,是否能听懂彼此间的叫声。发现猎物时,头狗一叫,帮狗就跟出去。

  而现如今,头狗还是那样叫,可帮狗却不往出跑。

  “嘿!嘿!”赵军呼喝出声,喊住狗,不让它们往前蹿。

  “汪汪汪……”只有小花,一路小跑向前,紧接着一人出现在赵军视线里。

  白龙、花猫往前跑了一步,然后身形一顿,又转身跑向赵军。

  “张……张叔?”赵军定睛一看,才发现来人还是熟人,正是张大舌头张利福。

  “军呐!看狗!”此时张利福也看到了赵军,迎着喊了一声,

  “没事,张叔。”赵军向张利福迎着走过去,一边走,一边喊着话问道:“你这干啥去?”

  “剜点儿菜呀!”张利福说着,双肩一耸,掂了掂身后的背筐。

  说话间,小花已来在张利福身旁,跟在其身后,嗅着张利福的小腿。

  赵军到近前,只见张利福身后的背筐里,装着大半背筐的柳蒿芽。

  柳蒿芽也是一种野菜,可以拿来焯水凉拌,也可以炒着吃。但赵军家里,喜欢用它来炖河鱼。

  青菜,一压就实了。

  能装大半背筐的柳蒿芽,怕是得有十来斤啊,这得咋吃啊?

  “张叔啊。”赵军惊讶地问道:“你整这么多这玩意,咋吃啊?”

  张利福闻言,反问道:“军呐,你要不?你要的话,我给你拿二斤。”

  “张叔,我不要。”赵军忙摆手,道:“我就寻思,你费劲吧啦地整这么多,背回去再吃不了,那不白挨累了么?”

  “这你就不知道了。”张利福竖起一根手指,对赵军笑着说道:“叔前天搁山上抓俩花了棒子,剜这些菜,有一大半是给它们吃的。”

  “呀!”赵军一怔,惊讶地说:“张叔你挺厉害呀,咋抓的啊?”

  张利福刚才说的,就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小野猪,因为它们淡黄色的皮毛上长着深褐色条纹,所以在东北称其为花了棒子。

  “就我那天上山,看见有老母猪絮的窝,完了就听见里头有猪羔子叫唤。”张利福说着,脸上满是喜色,道:“我给它们捡回来,寻思等到冬天前儿,叔家杀猪,请你们来吃猪肉。”

  “这倒行。”赵军笑道:“就怕到那时候,这猪长不大呀。”

  “能长!”张利福斩钉截铁地道:“我看了都是公猪,我找人给它劁了,完了好好喂着。”

  劁猪,就是阉猪,公猪阉了,长得能快点。但野猪,长到冬天,估计也就百十来斤吧。

  但这也算是白得的,难怪张利福这么高兴呢。

  赵军听完,笑道:“行吧,这前儿也就吃野菜了。”

  以张利福家的条件,喂的再好,还能吃啥呀?他刚才说的意思,不过是人辛苦点儿,多弄点野菜、山货,好能让猪吃饱。

  “你爸那天给我拿十斤黄豆。”张利福道:“他让我换大豆腐、干豆腐吃,我没舍得,我都喂猪了。”

  “啥?”赵军被他吓了一跳,忙道:“张叔,你可真舍得呀。”

  “那你看。”张利福笑着说:“这两头猪,我过年杀一头,咱们吃。那头,我拉集上卖了。现在这野猪肉,让你们屯长整得,集上都卖三毛钱一斤了。”

  赵军听此言,只是笑笑,不曾答话。

  但张利福倒是越说越起劲,跟赵军继续说:“昨天你爸让人给我捎信,完了我就上林场把黄豆背回来了。到家抓一把喂上,那小花了棒子……”

  说到此处,张利福的嘴叉都快咧到耳根子了,只听他道:“吃黄豆嘎嘣嘎嘣的,喝凉水贼贼的。”

  赵军一愣,脱口问道:“啥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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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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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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