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无防盗>第一百三十章.上一辈子的枪(8K)
  赵有财一进屋,却是把王美兰吓的一愣,那一瞬间她心中只闪过一个念头:“这黑不出溜的,是个什么玩意?”

  “兰啊,我回来了。”

  当听到这句话时,王美兰才反应过来,两步冲到赵有财近前,双手握拳一起往赵有财身上锤。

  王美兰一边锤,还一边骂道:“你个缺大德的,我说不让你去,不让你去,你非得去……造这个死样子……”

  此时的赵有财一言不发,只做满脸沉痛之色,任由王美兰打骂。

  两口子结婚二十来年,赵有财知道这个时候绝不能顶嘴,更不能嬉皮笑脸。

  隔壁李家,李大勇也正在遭受金小梅的批评教育。

  就在这时,那李宝玉风风火火地进了屋,开始从外屋的碗架后面往出掏东西。

  金小梅也不理他,继续数落着李大勇,耳听外面李宝玉翻东西的声音越来越大,李大勇就想要趁机转移金小梅的注意力。

  “小梅,你去看看老大翻啥呢?”

  “我不看!”金小梅随口怼了一句,但却还是起身,往外屋走去。

  “宝玉,你这掏啥呢?”

  李宝玉头也不回地问:“妈,咱家抄罗子呢?”

  抄罗子就是抄网,眼下这年头,抄网都是自家做的。

  做法也不难,就是铁丝弯圈穿网,然后把铁丝多留一块,随时可以缠在长棍子上。

  “你找那玩意干啥呀?”

  李宝玉答道:“和我哥哥上山溜大皮夹子,再顺道弄几个沙半鸡回来。”

  李宝玉此言一出,只听李大勇道:“抄罗子啊,那好像搁仓房呢吧?老大,你等会儿,爸给你找去。”

  “回来!”见李大勇要溜,金小梅将其喝住,道:“脸造的魂儿画的,赶紧洗了。”

  “哎,哎,我洗。”李大勇乐呵地去拿暖瓶倒水,金小梅则从面缸后面拿出抄罗子,递给李宝玉道:“上山去慢着点。”

  “好嘞。”李宝玉应了一声,刚要往外走,却被李如海给叫住了。

  “大哥。”

  “啊?”李宝玉扫了李如海一眼,笑道:“咋的?你还要跟我上山啊?”

  李如海冥冥之中感觉到有两道不善的目光向他投来,忙摇手道:“不去,不去,我可不跟你去。”

  “那你要干啥?”

  李如海道:“大哥你要抄着沙半鸡,能不能给我留个活的拿回来?”

  “再说吧。”李宝玉一手拿着滑雪板,一手拿着抄罗子就出了家门。

  没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李如海甚是不满,见李宝玉走远,便凑到金小梅身旁,小声告状道:“妈,你看我大哥啊,最近牛哄哄的。”

  金小梅抬手点了李如海脑袋一下,只道:“你要有你大哥那两下子,你也牛啊。可你不成啊,就上一趟山,还给你吓尿裤子了。”

  李如海:“……”

  李如海灰溜溜地回自己房间去了,这时李大勇洗完了头、擦干了脸,拿毛巾擦着耳朵里的水,对金小梅道:“你别说,这一下大雪,正是抓沙半鸡的时候。”

  “嗯。”金小梅阴阳怪气地说:“下大雪好悬没给你埋山里。”

  李大勇暗道不妙,忙再次转移话题,向金小梅问道:“昨天儿子卖大皮卖多少钱啊?我听说大皮价没少涨呢。”

  “可不咋的。”一提到钱,金小梅来了精神,说:“昨天那是个母子,儿子他俩还卖了七百块钱呢。”

  说到此处,金小梅顿了顿,然后又道:“小军又跟咱们半儿劈的。”

  “嗯,那孩子仁义。”李大勇道:“让他们小哥俩自己处去吧。”

  ……

  昨夜那场雪太大了,屯外无人清雪,走起路来十分吃力。

  李宝玉在前,赵军在后,两人一路趟雪进入山区。

  在山区外围,好不容易找到了几棵适合的水曲柳,各砍了两根水曲柳棍,赵军、李宝玉才蹬着野猪皮滑雪板往山里去。

  一场大雪过后,鸟兽无踪,大山银装素裹,白茫茫一望无际。

  这一上午,雪地上连小兽的脚印都看不到。

  等到了之前下夹子的高山脚,二人按着周围树木方位,成功地把第一个夹子从雪地里翻了出来。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只是在去找最后一個夹子的时候,赵军突然叫住了李宝玉。

  “宝玉啊。”赵军往坡上头一指,问道:“你上次是不在上面看见的熊掌印?”

  “是啊。”李宝玉还拿手给赵军比划,道:“那么老大的熊掌印,比我这脚还大好几号呢。”

  赵军闻言,把枪自肩上摘下,提枪在手,往坡上头滑去。

  之前要去赵有财,赵军就没带枪。等赵有财回来了,赵军特意回家背了枪,不为别的,只为了防身。

  赵军在前,李宝玉在后,二人上了岗头子往下看。这山岗子不高,下方四、五百米处,是一片跳石塘。

  “哥哥,那熊下跳石塘了。”

  “嗯,我知道。”

  跳石塘,也可以说是乱石堆,那里散落着各种奇形怪状的大石头。

  虽然有大雪覆盖,但居高临下望去,只见巨石起伏,千奇百怪。

  李宝玉指着一个大石头包,兴奋地对赵军说:“哥哥,我那天看那些掌爪印都奔那下面去了,那儿应该有个地仓子。”

  赵军点点头,只道:“不还差一个夹子呢么,你埋哪儿了,赶紧找回来。”

  “咱不杀熊仓子啊?”李宝玉很是惊奇,打量了赵军好几眼,才小心翼翼地问道:“哥哥,你是不是上次杀黑瞎子失手,吓着了。”

  不怪李宝玉这么问,哪怕是打了十几、二十年猎的老炮手,只要被黑熊惊过一次,以后再让他去打熊,他心里都会发憷。

  赵军摇摇头,他并不是怕了,只是他知道这下面的跳石塘不对劲。

  上辈子,他的花龙和黄龙,就是死在了这片跳石塘里。

  赵军只对李宝玉说道:“赶紧找夹子,找着了咱俩逮沙半鸡去。”

  “嗯。”李宝玉狐疑地看了赵军一眼,去大雪里翻那第八个夹子。

  而赵军在坡上,往下面看了好久。

  只等李宝玉使水曲柳棍从大雪地里挑出了夹子,赵军这才收回视线,从李宝玉手里接过夹子,装在了自己胸前的挎兜里。

  “哥哥,真不打啊?”见赵军要走,李宝玉又不甘心地问了一句。

  赵军也没法给他解释为什么,只道了声“走”,便先往下面滑去。

  此时,李宝玉就只以为赵军是被黑瞎子惊到了,并没去想太多,反倒还很为赵军担忧。

  二人一路往山外走,等到了山场外围,赵军带着李宝玉来在了一片次生林中。

  昨天一场大雪,让树枝、树条上都挂满了雪,赵军向李宝玉做了个手势,李宝玉从他背着的挎兜子里拿出了抄罗子。

  赵军从肩上摘下枪,把枪交给李宝玉背着,而他却将抄罗子从李宝玉的手里接了过来。

  赵军把抄罗子上多出的铁丝缠在水曲柳棍上,把手里的另一根水曲柳棍插在了大雪中。

  李宝玉同样也是如此,可他手里没有抄网,于是便把两根棍子都留下了。

  只见二人不再滑雪,而是高抬脚、轻落步,就穿着滑雪板在雪地上慢慢地行走。

  赵军双手抓着抄罗子,全神贯注地望着周围。

  “噗……”

  就听一声轻响,似有什么东西从雪地里飞了出来,一只小鸟,形似鹌鹑,比鹌鹑胖两圈,身上羽毛也比鹌鹑稍微华丽了一些。

  这就是沙半鸡。

  肉嫩、鲜美,不亚于飞龙。

  沙半鸡从雪地里往起一飞,不等它飞高,赵军随手甩网,也没有捞得很准,更不曾罩住沙半鸡。

  可那沙半鸡却从半空落下,只掉在雪地当中。

  昨天刚下的大雪,特别松软,沙半鸡一落,直接陷入了雪中。

  赵军把网向下一罩,正罩在沙半鸡上方。

  这时,沙半鸡从雪中向上飞,正好一头撞入了网中,但它只见眼前有光亮,就一直在网中扑腾、挣扎,却不会再往雪地里落了。

  眼看着沙半鸡在网中扑腾,赵军弯腰将它隔网捏住。

  李宝玉凑了过来,和赵军一起把沙半鸡从网中摘了出来。

  沙半鸡不大,李宝玉使左手握着它,无名指、小指把沙半鸡的两条腿按在手心里,中指和掌心压着沙半鸡的身体,辖制住它两只翅膀,不让它继续扑腾。

  李宝玉再使左手空着的大拇指和食指,捏着沙半鸡后脖子上的毛,控制着它的小脑袋。

  他右手再使侵刀往沙半鸡脖子上一划,一股鲜血从沙半鸡喉咙上喷了出来,接着就滴滴答答地往外流血。

  不一会儿,沙半鸡就在李宝玉手中不动了,李宝玉把它倒提着控干了血。

  这时,赵军已将第二只沙半鸡抄在了网中。

  李宝玉上前,如法炮制。

  赵军在林子转了两圈,一共有三只沙半鸡入网,李宝玉把它们宰了,挨个放血,等血控干后,再一一塞入兜中。

  二人又往南边去,走出一里多地,又是一片次生林。

  这沙半鸡,冬天和狍子一样,吃次生林枝条上的叶尖、叶芽。

  所以,它们多在这种林子里歇息。

  而且一下大雪,它们还会往雪里钻。只要有人经过,把它们惊起,在它们从雪中飞出的一瞬间,是捕捉它们的最好时机。

  赵军和李宝玉一路往家走,一路捕捉着沙半鸡。每经过次生林,俩人就进去转一圈。

  等到走出山场时,李宝玉不但把自己的挎兜子给装满了,手里还提了长长的一串沙半鸡。

  二人进屯,直接回家。

  这到家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在家门口分开时,李宝玉对赵军说:“哥哥,我马上就生火,咱们烧沙半鸡吃。”

  “啊……行。”赵军应了一声,不得不说,从早晨跑到现在,确实是饿了。

  二人分开,各回各家。

  赵军进屋,和王美兰打了个招呼。

  “儿子,饿了吧?妈这就给你做饭。”

  “不用,妈。”赵军忙把王美兰拦住,对她说:“一会儿宝玉烧沙半鸡吃。”

  说到此处,赵军往里屋瞅了一眼,不见赵有财的身影,便很诧异地问王美兰,道:“妈,我爸又干啥去了?”

  “可哪儿找人去了。”王美兰没好气地说:“前天搁山上打了十好几头野猪,都扔在山里了,这不可哪儿找人跟他明天去拖猪么。”

  赵军笑了笑,没说什么,回了自己房间,把枪摘下来,拿在手里摩挲了一下,才将其挂在了门后。

  然后,摘下挎兜子,把白大褂脱下,整齐地叠好。

  挎兜子里还装着李宝玉家的八个夹子,赵军提着挎兜子往外走,就见赵虹从那屋出来,一看见他就扑了过来。

  “哥。”赵虹道:“你和宝玉哥打着沙半鸡了。”

  赵军搂着赵虹,笑道:“外头冷,你别出来了,等你宝玉哥烧好了,哥给你拿回来吃。”

  “不是啊。”赵虹撒娇道:“哥,你咋不给我们抓个活的拿回来啊?”

  赵军一怔,反应过来后,摸了摸赵虹的小脑瓜,道:“哥下次给你抓,今天咱们先吃肉。”

  “嗯,那也行。”

  哄好了自己妹子,赵军出门,翻墙来在李家。

  只见李宝玉正从坢子垛上往下拿坢子呢,而李如海则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嘀咕着。

  “抓这么多,都不知道给你弟弟留个活的。”

  “去一边去。”李宝玉手拿半截棍子,冲李如海比划一下,威胁道:“别搁我跟前儿磨叽。”

  说着,他正好看到了赵军,当即便和赵军打了个招呼。

  “哥。”李如海也上前来,乖巧地从赵军手里接过挎兜子,打开一看,见是八个平板夹子,不由得叹了口气。

  李宝玉瞪了李如海一眼,对赵军笑道:“哥哥,马上就好。”

  “不着急。”赵军帮李宝玉架好柴,并生着了火。二人蹲在火堆旁,一边烤着火,一边说着话。

  “宝玉啊,过两天我得去永胜屯一趟。”

  “真给他送回去啊?”

  赵军闻言一笑,道:“当时说好的,借人家枪用一阵子,等人家老周大哥出院,咱就把枪给他送回去。你也找人问了,他年前从医院回来的,要说过年不方便,那现在咱还能说啥了?”

  李宝玉点点头,他自幼读书,知道大丈夫当言而有信。只是,他对某一件事仍然有些不甘心。

  所以,李宝玉追问道:“哥哥,那跳石塘里还有一只大棕熊呢,咱们真不打了?”

  虽然跑山打猎的人,在形容猎物时,言语中都会多少有点水分。

  但从当日李宝玉发现的那些棕熊爪掌印上来看,那只棕熊最少也得在八百斤开外。

  这么大的熊,熊胆也不会小,卖个千八百都不是问题。

  “兄弟,你别说了,那熊咱们不打。”赵军还是一口回绝了。

  “那……行吧。”

  ……

  点起一把火,不再往里面加柴,等那火渐小,无明火时,木柴似炭。

  这时,赵军、李宝玉、李如海一起动手,把一只只沙半鸡都摆在了上面。

  这些沙半鸡,都没有褪毛,带毛放在上面,那羽毛一下子就被燎烧着了。

  有了羽毛做燃料,火势又起,赵军、李宝玉和李如海忙往后退去。

  但他三人后退,却不是因为火大,而是因为羽毛烧着的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等沙半鸡身上的羽毛烧的差不多了,火又变小,只在烧的焦黑的木头上有些余温。

  赵军、李宝玉、李如海凑到近前,使小棍挑着,把那些沙半鸡一个个的翻个面。

  此时那些沙半鸡烧的浑身焦糊,翻了个面,用下面的炭火继续温着。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炭火全部熄灭,李宝玉带着厚手套,把那些沙半鸡全都捡到了两个大盆里。

  一共十八个沙半鸡,一家九个。

  赵军端着盆回家,一听到他开门的声音,赵虹、赵娜都跑了出来。

  赵军把盆放在灶台前,叫赵虹从碗架里拿出一个小碟,倒一些盐面在小碟里。蜀南文学

  而他自己,则拿起一个烧的黑乎乎的沙半鸡,扒开烧焦的皮和羽毛,露出了里面焦红的肉来。

  沙半鸡被火一烧,羽毛和带油脂的皮全都烧的焦糊、焦黑,但里面的肉,却是焦红色的,而且一点都没糊。

  赵军连扒了三个沙半鸡,把它们装在了盘子里,对那馋的流口水的赵虹、赵娜说:“去吧,端屋里和妈一起吃。”

  王美兰昨晚担心赵有财,熬了一夜没睡,刚才挺不住了,倒在炕上打了会儿瞌睡。

  赵军端着沙半鸡回来时,她就听见了,但只是不愿意从炕上起来。

  “妈!”赵虹端着盘子,赵娜端着小碟,俩闺女上炕就喊王美兰。

  王美兰却说:“闺女,你们吃吧,妈不吃了。”

  小姑娘年纪还小,不太懂事,听王美兰说不吃,她们俩就趴在炕桌上,撕那沙半鸡的胸脯肉。

  这沙半鸡被烧的外面一层焦红,可撕开里面却仍是白色的鸡肉。

  而且虽然是烧熟的,但肉质极嫩,还有嚼劲,不干、不柴。

  没加任何佐料,只蘸盐面,更保留了它本身的肉香。

  只一撕开,肉香随着热气飘散,让那躺在炕上犯迷糊的王美兰都睁开了眼睛。

  赵军把剩下的六个沙半鸡都扒干净,又洗净了手,刚扯下一条腿放在嘴里啃,身后的门就开了。

  “吃上了?”赵有财进屋来,看着赵军问了一句。

  赵军忙把另一只腿扯下来,递给赵有财道:“爸,你也吃。”

  赵有财接过来,就把那腿放进了嘴里。

  沙半鸡,又叫沙半斤。

  意思是它只有半斤多沉。

  它那腿,小的可怜,肉也不多,但吃着特别有滋味。

  赵有财连骨头带肉都嚼着,一边脱棉袄,一边对赵军含糊地说:“明天跟我上山。”

  赵军闻言,一句话脱口而出:“爸,你还要打野猪去啊?”

  赵有财一听,急忙往里屋瞅了一眼,见王美兰躺在炕上没动,这才回头对赵军说:“打什么打,我让你明天跟我拖猪去。”

  “我去不了。”赵军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但见赵有财目光不善,这才解释说:“我明天得去永胜屯一趟,听说老周大哥出院了,我得把枪给人家送回去。”

  “那你去吧。”听赵军如此说,赵有财才没有多言。

  ……

  第二天一早,赵家父子几乎同时起床,吃完了早饭,赵有财出去找李大勇、李宝玉父子二人,赵军则自己背着枪从屋里出来,准备去永胜屯还枪。

  “哥哥。”李宝玉翻墙过来,对赵军道:“你咋今天就去了呢?昨天还说要在等两天呢。”

  赵军往李家院里瞅了一眼,见赵有财进屋里去了,这才小声地对李宝玉说:“我要不今天去,就得跟你们去拽猪。”

  李宝玉闻言,一挑大拇指,对赵军赞叹道:“高啊,真高!”

  赵军又道:“前天晚上下那么大雪,咋往下整啊?再说了,十多头猪呢,到时候猪都坐车了,咱们还得走回来。”

  说到此处,听李家屋里传出了动静,赵军在李宝玉肩膀上拍了一下,道:“我先走了哈。”

  “你慢着点。”

  赵军离家走了十多里地,直来在永胜屯中。

  他没去看赵春,而是在屯中食杂店里买了两瓶罐头,然后就来在了周成国家门前。

  之前周成国被黑熊掀了脑瓜皮,送到医院缝了一百多针。

  好在周成国是军人出身,这些年跑山打猎,身体素质属实适不错。

  在住院住了个把月,医生看他已经脱离了危险,就准许他回家静养。

  从出院到回家,前前后后快一个月了,周成国感觉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从前几天开始,就能自己下炕去茅房了。

  所以,在过完元宵节以后,周成国、周大嫂两口子就一直在家商量,商量着怎么报答赵军。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这恩情不报,周成国和周大嫂吃饭都不香。可要报答,又该怎么报呢?

  想报恩,就得花钱。

  不是周成国舍不得报答救命恩人,只是这一次住院,直接把周成国给掏空了。

  这些年打猎卖熊胆挣的钱,一次就花了个七七八八。现在周成国家里,就只剩下供给日常生活必须的一点零钱了。

  周大嫂说管屯里邻居们先借点,可这年头山里人家家户户都不富裕,借能借来多少?

  关键是,周成国的那把56式半自动步枪还在赵军手里呢。要拿着二、三百块钱上门说感谢,那你到底是感谢呢,还是来要枪的呢?

  周成国夫妇却是没那个心思,但此事若处理不当,必然会让人那么想。

  所以,此时周成国正伏在炕桌上写信呢。他的收件人,就是当年一起当兵的战友。

  而就在他写信时,就听见外面传来了一阵狗叫声。

  “快去看看谁来了。”周成国起来费劲,就对周大嫂吩咐道。

  周大嫂刚起身,就听门外传来了两声拍门声,紧接着门就开了。

  周大嫂刚从外面出来,只见赵军背着枪,拿着一个三角兜进屋来了。

  周大嫂不由得一愣,她怎么也没想到,赵军会到她家里来。

  “老嫂。”赵军叫了一声,但见周大嫂呆愣着,笑道:“不认识我了?”

  “唉呀,兄弟!”周大嫂一步上前,抓着了赵军的手,就把他往里屋拽。

  她拉着赵军来在里面,对着周成国道:“掌柜的,你看谁来了?”

  “这是……”周成国从来没见过赵军,那天赵军救他的时候,他早都昏死过去了。

  但是他感觉看着这小伙子面熟,略一思索就想起了永安屯的赵有财。

  这爷俩长得,得有七、八分相似。

  “是赵军兄弟吧。”周成国顿时反应过来,在炕上挣扎就要起身。

  “老哥。”赵军急忙上前按住周成国,道:“快躺下,你可别起来。”

  说着,赵军把枪从背上摘下来,随手就放在了炕桌上,正好将周成国写信的信纸给压住了。

  周成国、周大嫂相视一眼,又见赵军从拎来的三角兜里拿出两瓶水果罐头。

  有据可查,全国上下只有东北人,生病了会吃水果罐头。

  这年头,只要登门过礼,必拿水果罐头。谁家小孩着凉感冒了,大人给买瓶桃罐头吃上,这感冒基本上就能好个差不多了,可以说比什么药都管用。

  “老哥啊,兄弟来一趟,也没给你拿啥,就给你拿两瓶罐头。”赵军说着,把两瓶罐头堆了过去。

  “兄弟啊!”周成国抓着赵军的手,眼圈一下子就红了,这个铁打的汉子一时间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赵军见状,连忙劝道:“老哥,你这刚出院,别太激动了。”

  周成国连连点头,突然想起一事,抬头对周大嫂道:“赶紧的,张罗饭,去小卖店给我兄弟整点好的。”

  “哎,我这就去。”

  赵军急忙拽住周大嫂,笑道:“老哥、老嫂,这才几点啊,吃什么饭啊?我刚搁家吃完来的。”

  “中午在这儿吃。”周大嫂说完就往外走,赵军拦都拦不住。

  赵军无奈地回到屋里,又和周成国继续说话,他的手一拍放在炕桌上的枪,对周成国道:“老哥啊,你住院那天,我跟我老嫂说了,这枪我借着使一阵子,等你从医院出来,我就给你送回来。”

  “兄弟啊。”周成国道:“你对我有大恩大德,你咋还跟我客气呢,这枪你要有用,老哥就把它给你了。”

  “这不成。”赵军道:“这成啥事了,兄弟救你也不是为了这个。”

  “我可没有这个意思……”

  一个要送枪,一个紧着推辞,二人拉扯了好一会儿,赵军的目光突然落在了房门后面。

  那里还挂着一把枪。

  一把十六号枪,改装挂了半自动枪管。

  赵军一看这把枪,顿感亲切,便故作惊讶地问周成国:“老哥,你还有一把枪啊?”

  “啊?”赵军突然换了话题,倒是让周成国一时间没反应过来,顺着赵军的目光望了一眼,笑道:“那是我以前使得枪,兄弟你打枪,你也知道,那枪射程不远,还不如半自动枪方便,我攒了点钱就把它换了。想卖又没人给价,就一直搁那儿挂着了。”

  “老哥啊。”赵军说:“既然你使不上它了,那兄弟就和你张回嘴,你把这枪送给我行不?”

  赵军此言一出,周成国脸色一变,他不是舍不得这枪,他是在猜赵军的心意。

  那还是在医院的时候,当他从昏迷中清醒过来,询问自己如何获救的经过。

  周大嫂就告诉他,是赵有财的儿子赵军救的你,那小兄弟仁义,不但救了你的命,就连那棕熊胆都帮咱收着了。

  虽说那熊胆,是赵军从周成国怀里拿出来的。但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医院里没有摄像头,真发生了什么事情不好说。

  前年就在永胜屯,徐家老太太突发疾病,家里人赶车着急忙慌地把老太太送到镇医院。

  等老太太从急诊室被推出来的时候,家里人就发现老太太耳朵上的那对金耳环不见了。

  问医生,医生说不知道。问护士,护士也说不知道。

  这怎么办?

  闹是不可能的。

  老太太还等着后续治疗呢,方圆百里就这么一个医院,闹完了怎么收场?

  所以说,如果赵军当时不帮着收那熊胆,那熊胆丢了都没地方找去。

  关键是,赵军还把熊胆给还回来了。

  当时听完,周成国只觉得赵军仁义。

  现在一看,周成国就更觉得赵军仁义了。

  在他看来,赵军是看出了自家的窘迫,不要钱做谢礼,甚至连唾手可得的半自动步枪也不要,就要那么一把破16号枪。

  而且,就算是要这16号枪,也是为了让自己一家安心。

  如此仁义,让周成国心里不只有感动,更是心生敬佩。

  见周成国不说话,赵军笑道:“老哥啊,咱兄弟都跑山打围,看见谁有难了,咱们伸把手不都正常么?再说了,咱兄弟以后还长着呢,多走动就是了。”

  赵军如此说,周成国心中更是激动,拉着赵军的手,半响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周大嫂拎着包回来了,她似乎是跑回来的,一进屋就气喘吁吁地说:“我走半道才想起来,我兄弟这到家了,我都没说给倒杯水。”

  “老嫂别忙活了。”赵军起身,对夫妻二人道:“过两天我就上班了,家里事儿还不少呢,我就先回去了。”

  夫妻俩硬是要留,赵军却执意要走,最后周成国夫妇无奈,只能放赵军离去。

  但赵军临走前,不但背走了那把16号枪,揣走了周成国攒下的二百来发子弹,还拿走了周大嫂准备招待他的吃食。

  一盒午餐肉罐头、一盒鱼罐头、六个苹果、两斤槽子糕,使三角兜子装上,都给赵军拿着了。

  赵军出了周成国家,就准备直接回家了。

  这一趟,可能在别人看来他是亏了,拿半自动步枪换了把16号枪。

  56式半自动步枪射程远、能连发,射击过程中不用下脸。

  16号枪呢,射程短不说,关键是打一枪就得换一发子弹。

  但是,老辈人有规矩,山上救了人,恩情不可全了(liǎo)。

  不能让人家倾家荡产的报答你,这不仁义。而且,财物不长久,人情才长久。

  赵军上辈子和周成国没什么交集,但知道他人品特好,周大嫂也是。

  所以,赵军就按着老规矩对待他们。

  而且,赵军现在肩上这把枪,与他渊源极深。

  前世时,赵军打猎买枪,就是大姐夫周建军帮他联系的,卖了周成国留下旳这把16号枪。

  当时周成国已死多年,周大嫂家里需要用钱,就把这枪卖给了赵军。

  从那时起,这把枪陪了赵军八年,一直到98年G家收枪。

  到后来几年,这把枪在赵军手里,发挥出来的威力,不比半自动步枪差。

  虽然重生后手生,与这枪也不熟悉,但赵军相信,只要让自己练一阵子,就能重回巅峰。

  所以说,今天这一趟可谓是满载而归。

  有了真正属于自己的枪,得了周家的人情,还捞了一三角兜子好吃的。

  赵军心里美滋滋地往屯外走,却见迎面走来俩人。

  巧的是,这俩人他还都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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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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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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