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无防盗>第七十四章.打溜
  这年头,山里人不容易,山里兽就更不容易了。

  它们要觅食,要生存,还要小心翼翼地应对着各种突如其来的麻烦。

  它们机警、灵敏,比如野猪,一旦被惊动,会一口气跑到下午三、四点钟放食,才会停下来。

  打狗围还好说,狗跑的比猪快,只要狗能把猪拖住,猎人就有开枪的机会。

  而打溜围呢,没有猎狗,只有猎人,两条腿又跑不过四条腿,这怎么办?

  这就需要猎人有耐心,慢慢地摸到猎物周围,再开枪。

  春秋两季好说,关键是冬天,漫山遍野白茫茫一片,猎人没地躲,也没地藏,只要一靠近,就必然会被猎物发现。

  于是,冬天上山打溜围,就得穿件白大褂,与漫山大雪融为一色,这样反而更容易接近猎物。

  就在二人说话时,金小梅捧着个大铁盆进来了,铁盆里装着好几把刀,有尖刀、有砍刀。

  冬天了,肉什么的都能冻住了,把这些肉存起来,赵、李两家吃到年后都不成问题。

  人都到齐了,王美兰带着大家伙来在仓房里,先收拾那只野猪。

  在扒皮时,赵军突然和李宝玉说了一句,“这回野猪皮别扔了,咱哥俩一人做一副滑雪板。”

  “这行啊!”李宝玉想也不想地就应了下来。

  而金小梅在旁问道:“做滑雪板?你们又要干啥去啊?”

  赵军道:“我想带宝玉上山,夹大皮去。”

  “哎呀!这个好啊!”王美兰闻言大喜,出言赞同。

  大皮,就是紫貂。

  紫貂生活在高山脚,雪下高山,霜打洼地,紫貂栖息之地,雪深没胸,硬往上闯定是不成。

  这就得踩滑雪板上。

  而这种滑雪板,和以后滑雪场的滑雪板不同,这种是由鄂伦春族那边传过来的,用野猪皮做成的滑雪板。

  野猪皮带毛的一面朝下,顺毛朝前,猎人一脚踩一只,再以长达两、三米的水曲柳棍做滑雪杆,如此在雪面上行走、滑行,才能到达紫貂栖息的高山。

  然后再在有紫貂经过的地方,于雪层之下放夹子。

  要知道,貂皮的贵重程度,可是不亚于熊胆的。

  关键是夹大皮没有什么危险,不像打猎那样,总让王美兰提心吊胆。

  金小梅一听,也十分赞同,“你李叔他们组里有个姓白的,会做那玩意,明天让你李叔找他去。”

  “行!”赵军道:“那得给他拿点啥啊?”

  金小梅往旁边瞅了瞅,说:“给他拿个野猪腿就行。”

  “那成!”

  王美兰听了高兴,道:“你哥俩还越整越大扯,还能夹大皮了。”

  “那是!”赵军笑道:“等来年,我跟我兄弟,我们上山挖棒槌去。”

  “这个行。”

  ……

  四人有说有笑的干着活,先扒了野猪,把肉分割成一块一块,然后又收拾昨天打回的黑熊。

  一直忙活到中午,李小巧从隔壁过来,和金小梅嚷着自己饿了。

  “闺女,快进屋,让你虹姐给你拿吃的。”王美兰揽着李小巧往院里走了几步,然后轻轻把李小巧往房门那边推了推。

  “嗯。”

  李小巧进到赵军家去吃东西了,今早王美兰就知道,自己这些大人要忙活到很晚。

  大人能挺住饿,可孩子不行啊,所以早晨王美兰就把粘豆包压扁了,使油煎了两面,就像油炸糕一样。

  王美兰炸了一盘子,放在灶台上温着,等孩子们饿了自己拿着吃。

  “弟妹,你和宝玉也饿了吧?”王美兰回到仓房里,向金小梅问了一句。

  金小梅摇头,道:“嫂子,咱们没事,把活干完再吃。”

  “行。”王美兰笑道:“今天多掂对几个菜,咱两家好好吃一顿。”

  四人忙活到下午两点多,终于把那黑瞎子收拾完了。

  王美兰挑了几块野猪肉,捡了几块熊肉,一起装进盆里,和金小梅有说有笑地往屋里走去。

  赵军和李宝玉则把肉分成两堆,一堆是赵军家的,另一堆是李宝玉家的。

  分完肉,哥俩也进屋了,王美兰和金小梅在锅台旁忙活,赵军进到东屋,看了眼那一起玩医患游戏的三个小姑娘,又看了眼炕桌上装着煎粘豆包的盘子。

  王美兰早晨煎了满满一盘子粘豆包,现在就只剩下两个了。

  油煎的食物本来就香,里面还有豆馅,吃起来又香又甜,对小孩子的吸引力很大。

  “你们不吃了吧?”赵军端起盘子,问了三个小姐妹一句。

  “不吃了。”赵虹头也不回地应了一句。

  赵军回身,把盘子端在李宝玉面前,李宝玉从中拿起一个就咬。

  赵军把剩下的那个叼在嘴里,然后把空盘子送到外屋。

  等回身往回走时,赵军突然想起一事,急忙进到东屋,问道:“小巧,你二哥在家吃啥了?”

  “啥也没吃呀。”李小巧答道。

  想想也是,李家要是有吃的,李小巧还至于来赵家找吃的么?

  李小巧说完,自己也是愣住了,怯生生地说:“坏了,我二哥让我过来给他整点吃的拿回去。”

  说完,李小巧把目光投向了自己大哥。

  见小妹望来,李宝玉直接把手里的半个煎粘豆包塞进了嘴里,“不用管他,大小伙子饿不死。”

  “哦。”李小巧闻言,也不再多说,转身继续和赵虹、赵娜玩耍去了。

  当晚,赵、李两家欢聚一堂,推杯换盏,因为炕桌不够大,所以直接摆了两桌。

  野猪肉,炒、炖、溜;黑熊肉红焖、香煎,伙食规格堪比过年。

  待吃饱之后,金小梅先带着李小巧回家,临走时还拿了三个铝饭盒,饭盒里装的是李如海今天的午饭和晚饭。

  “哥哥,明天几点走?”李宝玉临走前,还问了赵军一句。

  “不用太早,几点起来几点走。”

  果然,第二天赵军没早起,快七点了才起床,懒塌塌地坐在东屋吃饭时,李宝玉就冲了进来。

  “哥哥,看,子弹换来了!”李宝玉说着,五联五十发子弹就被他拍在了桌上。

  “嗯。”赵军扫了一眼,道:“赵金山挺够意思啊。”

  “那叫一个熊大腿呢。”李宝玉有些着急了,“哥哥,你快点吃,吃完咱们就走吧。”

  “行!”赵军两三口划拉完大碴粥,开始换衣服、收拾东西,当看见他背上猎枪时,在屋里养伤的两条猎狗,齐刷刷地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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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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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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