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无防盗>第二章.重生1986 围猎野猪(2)
  大山深处。

  人与野猪,相向冲锋,胜负未分。、

  可在不远处的赵军,此时就已然知晓了结果。想来两秒之后,就能听见李宝玉的惨叫声了。

  难道他会未卜先知?

  不,因为他是重生者。

  他不但知道今天这一战,那野猪先后挑翻了自己和李宝玉后,便冲破了两条猎狗的围杀,逃之夭夭。

  还知道,这一次虽然失败,但却不曾打消他对打猎的向往。

  虽然现在家里管得严,但一年后母亲去世,父亲续弦,继母对他和两个妹妹并不好。

  父亲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干脆早早地给他说了一门亲事。从此他和父亲分家,另立门户,娶妻生子。

  婚后生活倒也惬意,主要是他工作不错,在山中林场任检尺员,这在当时可是一份美差。

  关键是这份差事不累,还有很多的闲暇时间。

  在闲暇的时候,他就在家练枪、训狗。

  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猎的年代,山里人只要有钱,弄一把枪根本不难。

  从此,他便时常入山,带狗围猎。

  赵军的枪法好,而且他训练的猎狗还厉害。不出三年,便成了远近闻名的猎手。

  这样的生活,要是放在三十年后,那可真是给个神仙都不换。可此时,山里再怎么好,也比不上大城市啊。

  他还记得,那是95年的时候,他跟着林场领导去奉天城公干,有当地人做东宴请,席上有一盘虾。

  这虾和他在山里溪水中摸的小虾不一样,这虾是海虾,这一个可顶那山里的虾几十个大

  山里的虾或炸或炒,不用去皮去头尾,囫囵个的就吃了。

  这是赵军第一次知道,吃虾还得扒皮。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看着盘中通红的大虾,他麻爪了。

  因为,他不会扒这虾。

  等他回了家,脑海中一直回想在奉天城的经历,那颗心渐渐地就不安分了。

  往日对他而言,充满着无穷乐趣的大山,已再不能带给他任何的新鲜感了。

  三十几年如一日的乡村生活,也让他逐渐地厌烦。

  他想进城,他想过城里人的生活。

  可是,就算是进了城,他又能干什么呢?

  一没钱,二没人脉,难道要放弃铁饭碗,去城里打工?

  就在这时,一个朋友的到来,彻底地改变了赵军的命运。

  这个朋友前些年经常托赵军从林场买散碎木料,拉回城里加工成

  一次性筷子。

  几年下来,攒了一笔小钱,然后这个朋友就去了罗刹国,在远东那边收购人参,再卖回国内。

  在他的带领下,赵军去了罗刹,期初就是帮着这朋友收购人参,再倒卖赚取差价。

  但后来,赵军直接自己进了远东那些大山,在山中寻参采参。

  比起他那个朋友,赵军可是在山里长大的,知道什么地方能长人参、能出人参。

  就这样,不过两年,赵军就发了。

  在千禧年时,身家近千万,那是何等的豪气?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此话诚不欺人。

  赵军有钱之余,还有了小三,有了小四,甚至有了小五。家里的妻儿早已被他抛之脑后。

  在与妻子离婚后,他更是流连于牌桌旁。

  老话说:挣钱好比针挑土,花钱好比水冲沙。

  何况这是败家呢?

  在被人做局坑了一把以后,赵军猛然发现自己没钱了。

  不,不光是没钱,竟然还拉了不少的饥荒。

  树倒猢狲散,他一落魄,那小三、小四和小五,立马就成了别人的了。

  他曾一掷千金,给那些女人在城里都买了楼,更是大气的都写了人家的名字。

  可现如今,赵军再想上门,人家都不给他开门。

  四十岁的他,突然一无所有了。

  不,还有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啊。

  可他拿什么还啊?

  林场的工作早已辞了,曾经日进斗金的他,哪里还看得上那份“苦”差事啊?

  山里的房和地,那也不值钱啊。

  最难的时候,是他的大姐和两个妹妹帮了他。

  在他富裕时,姐妹们没沾着他什么光。

  在他落魄时,姐妹们倾尽所有地替他还债。

  心灰意冷,又没脸见人,了无牵挂的赵军,干脆游走各个城市之间,给人打零工。

  或是打更,或是在工地上搬砖、扛沙子。

  要知道,这样是挣不到钱的,有时候赵军连温饱都困难。

  所以,在外面混了十五年,仍然是毛干爪净。

  最后,他向工地的工友借了五百块钱,踏上了回乡的火车。

  回到村里,早已物是人非。

  他无处可去,沦为了村溜子。只能住在大姐家里,靠着姐妹们的接济,混到了2021年,他55岁生日这一天。

  这一天,他重生了。

  重生回到了三十五年前,这一年,他才二十岁。

  落魄时,他曾无数次想过,如果上天能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会怎么选择?

  可此时,他知道,自己要做的就有一件事。

  就是,今天一定要干翻了这头野猪。

  原因无他,因为半个月前,大姐生产,自己的大外甥出生了。

  大姐对他的好,无需多言。而就在他刚回村那一年,那个冬天特别冷,是他大外甥进城给他买的棉衣、棉鞋。

  这头野猪,正好给大姐补补身子。

  想到此处,赵军双手一撑地,两腿用力一蹬,整个人就起来了。

  他刚一起身,就见李宝玉与那野猪已短兵相接。

  李宝玉双手持刀,奔着野猪脊背就扎。

  那正是野猪挂甲之处!

  锐利的刀尖,竟然不能刺破猪身。

  随着李宝玉奋力、野猪前冲,就听咔嚓一声,木棍折断,半截木棍带着侵刀落地。

  用力过猛的李宝玉止不住身,往前一个踉跄。

  这时,野猪一低头,脑袋穿李宝玉双腿,猪身发力一挑,只将李宝玉挑在半空。

  一米九十多的大小伙子飞过猪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毕竟是过了三十多年,记忆出现了些许偏差。

  原来李宝玉并没有赵军想象的那样,发出一声惨叫,而是连哼哼声都没能发的出来,就直接摔晕了过去。

  好狗护主!

  见主人被野猪挑翻在地,李宝玉家的大黄狗可就急了。连叫都不叫,直奔野猪就冲。

  猎狗虽勇,但身型、体重、力量都差野猪许多,围猎多是仗着速度、团队配合。

  所以往时,猎狗与野猪厮杀、缠斗,决不硬拼。

  可此时,幼主生死不知,大黄狗哪里顾得上其它?

  啪。

  一声闷响,大黄狗很干脆地被野猪一嘴巴抽飞出去。

  大黄狗落地,摔了个七荤八素,但一个轱辘,翻身而起,再次奔向野猪。

  这时,赵军眼见大黄狗一条后腿不敢落地,就知道大黄狗那一下摔的不轻。

  还好啊,这头野猪是头母猪。

  要是那长了獠牙的公猪,将近三百斤的公猪,那一双獠牙如尖刀一般,不论是李宝玉,还是大黄狗,恐怕都要吃苦头了。

  “嗷……”

  这次惨叫的是野猪。

  就是野猪发威,连伤人、狗之时,赵军家的大花狗早已潜到野猪身后,给这士气正盛的野猪又来了一口。

  这时,赵军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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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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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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