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起点>第六百七十八章.轮到金小梅立功了
  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重生在1986年第六百七十八章.轮到金小梅立功了李如海挨揍的事,已经是板上钉钉了,谁来了也救不了他。

  赵军也不管了,但他随即看到了放在墙边的一个面袋子和一个土篮子。那面袋子装的啥,赵军不知道。但那土篮子里,可是满满的一篮子鸡蛋。赵军问王美兰,道:

  王美兰一拍巴掌,直接就往外跑,到屋外就喊那刚上墙头的金小梅,道:

  金小梅一怔,骑在墙头问道:

  王美兰冲金小梅招手道:

  金小梅叹了口气,苦笑道:说完,金小梅又下墙回来,跟着王美兰再次进到赵军家。

  金小梅一进屋,就对王美兰说:

  王美兰把手一摆,道:

  过完年,赵军和李宝玉去永兴参加春猎,拿回四只鸡。赵家留了一公一母,这两只鸡连下蛋带抱窝,虽然相继遭了黑虎毒口,但却给赵军家留下了一窝鸡雏。

  这窝鸡雏长大成鸡以后,公鸡天天打鸣或是挨宰,母鸡都留着下蛋。这些母鸡也争气,虽说不能天天连蛋,但每只鸡平均两天能下一个蛋。所以赵军家不缺鸡蛋,就算王美兰天天吃獾子油煎鸡蛋也没问题。

  听王美兰说不要鸡蛋,了解她家情况的金小梅也没强给,只是对王美兰说:

  王美兰闻言一笑,忙去外屋地取回个面口袋。

  高粱米属于粗粮,在这年头不值钱,但王美兰常吃白面、大米,有这新的高梁米,感觉尝个新鲜也挺好。

  等王美兰拿着袋子回来,使双手撑着袋子口,金小梅抱起装米的袋子,把里面的高粱米往出倒。就听哗哗声响,王美兰一看金小梅倒有一半了,忙道:

  金小梅又倒了一些才停手,这时她的那个袋子里还剩下一少半,却是把一大半都倒给了王美兰。

  王美兰还道:

  金小梅淡淡一笑,一边挎着篮子,一边拎着面袋子就要走。这时,王美兰叫住金小梅说:金小梅手都占着,当即一扬头,道:王美兰还劝道:

  金小梅笑着说:

  听金小梅如此说,王美兰也就没再劝,而是从外屋地的大盆里拿出一块熊腿上的瘦肉,追出去隔墙递给了金小梅。

  然后,王美兰回家烧锅热水,让赵军把那两只野鸡秃噜了。

  这得亏是秋天,一公一母两只野鸡抓膘还胖了不少。可即便如此,两只野鸡褪完了毛,加在一起也不过三斤刚出头。

  赵军薅鸡毛的时候,王美兰在灶台前忙活午饭,今天有雨夹雪,虽然现在还没下下来,但天一直阴着。

  这种天气,王美兰就使葱花炸锅,煮了一锅热汤面。

  面条是王美兰和面自己手擀的,也没加菜什么的,只在在出锅的时候剁了些香菜,淋了几滴香油。在做饭的时候,王美兰一直算计着小丫头们放学的时间。

  这边面条刚煮好,四个小丫头就背着自制的小书包进了院子。今天天气不好,学校干脆就上一头午课,下午干脆给学生们放了假。

  丫头们一进院,

  王美兰就迎了出来,她准备留小铃铛在家吃饭。这孩子每天来接赵虹她们,放学还给送到家门,可是给王美兰省老些事了。

  一看见王美兰,李小巧就问她自己妈回来没有,在得到王美兰的肯定后,李小巧乐颠地就往家跑。而此时的金小梅,已经归置完屋子了,正在试李如海买的那双皮鞋呢。

  才十四岁的李如海,还没太长开,个子跟正常的同龄人相差无几,脚穿37码、38码都行。

  而金小梅正好穿37号的鞋,所以昨天暴露的时候,李如海口称旱獭帽子是给李大勇的,而这双皮鞋是买给金小梅的。

  金小梅把鞋往脚上一蹬,再往地上一踩,顿时眼前一亮。这鞋穿着还真挺舒服!

  这年头花五块钱买的皮鞋,那一定是纯牛皮的,从鞋面到鞋底都软软乎乎。

  金小梅往炕沿边一坐,双脚往起一抬,看着皮鞋的平头,心里的气不打一处来!

  不管这鞋码多合适,但男款和女款是不一样的,金小梅心想这小犊子有这钱给我买双女式的多好!就在这时,李小巧冲了进来,扑在金小梅怀里,娘俩一阵亲昵。

  然后,金小梅穿着皮鞋就往外屋地,去给她宝贝闺女做饭。

  而赵军家此时都已经吃上了,这第一碗面条,被赵军盛给了小铃铛。

  这闺女本来是要回家的,但王美兰说啥都不让这孩子走,愣是把她拽进屋里,让她留下来吃面条。一碗热汤面,在十几、二十年后可能不算啥好东西。但在这年头,可是了不得了。

  清汤白面,上飘油花,少点缀几叶香菜,这面条卖相当真不错。

  而大土豪王美兰今天中午竟然没做菜,只在炕桌中间放了一盘咸菜、一瓶老醋。

  但就这一口,吃得一帮孩子胃口大开,先吃面再喝汤,一个个脑门上微微见汗,小脸红扑扑的。而在隔壁李家,看着桌子上的熊肉片炒白菜和摊鸡蛋,李小巧竟然不吃鸡蛋、不吃肉,专挑白菜夹。金小梅把筷子伸进盘子里,夹起一块炒熊肉,将其摞在另一块肉上面,然后把两块肉一起夹起递向李小巧。

  可让金小梅没想到的是,李小巧竟然抱起饭碗往旁一躲。

  金小梅筷子停在半空,有些不解地问道:李小巧皱眉,道:

  金小梅:「......"

  此时的金小梅不禁想起了自己那几个外甥,那些孩子见肉就跟狼一样。再看看自己闺女,金小梅默默地把肉夹进了自己碗里。

  然后,金小梅仍不死心,又把那装摊鸡蛋的盘子往李小巧身前一推,道:

  李小巧看了看金小梅,寻思给自己妈一个面子吧,于是伸筷子挑了一丁点送进嘴里,然后一吧嗒嘴,说:

  金小梅一听就乐了,往自己嘴里扒拉一口饭,然后问李小巧说:

  李小巧想起啥说啥,把昨晚的饭菜一念叨,金小梅恍然大悟,笑道:

  李小巧可不管什么油不油的,只道:金小梅笑道:

  李小巧咧嘴一笑,忽然想起一事,对金小梅说:

  李小巧此话一出,金小梅脸上的笑容瞬间一扫而空,并皱起了眉头,追问道:

  小孩子有些时候,会想在大人面前表现一下。李小巧抬头看着金小梅,说:「妈,就你走的那

  天中午,是我们和铃铛一起做的饭。」

  金小梅皱着眉头,半响没说话,小孩子的表达有时候不准确,金小梅试着跟李小巧确认道:

  李小巧郑重地摇头,道:

  金小梅想了一想,才想起来自己走的那天,王美兰和赵军要下山去卖皮子,这是早就说好的事。刚才在赵军家赵军没回来的时候,王美兰还把属于李家的那份钱给金小梅了呢。

  金小梅记得清清楚楚,那天应该是赵有财留在家里给小丫头们做饭才对呀!

  金小梅伸手,从李小巧手里把孩子的筷子给下了,然后略带严肃地问道:

  李小巧再次摇头。

  然后,李小巧又补充道:

  这小姑娘上面有两个哥哥,就算条件不好的时候,她也有人宠着,在家里从来没干过啥。那天赵有财把做好的饭菜搁在帘屉上,帘屉下面是水,灶坑里还有碳火,一直温热着饭菜。

  这几个小丫头回来一看家里没人,赵虹、赵娜和李小巧就急的屋里屋外乱窜,唯有小铃铛一掀锅盖看见饭菜了,就叫她们仨吃饭。

  于是,李小巧就把做饭的事归在了小铃铛身上。

  金小梅眨了眨眼睛,把筷子还给了李小巧,她一边看着李小巧夹白菜往嘴里送,一边在心里想着事情。

  此时的金小梅已然断定,那天地赵有财,肯定是趁着赵军母子不在家,他自己出去打围了。金小梅轻叹一声,心想:

  前两次王美兰不搁家时,赵有财也偷摸出去打围,但那时候,起码李大勇在家。虽然李大勇不会做饭,但起码家里有个大人呐。

  这回家里一个大人没有,给四个小丫头扔家,还让孩子自己做饭。

  在金小梅看来,这也就是小铃铛大了,能给赵虹她们掂对一口饭,要不然自己闺女她们都得挨饿。此刻的金小梅不光心疼自己闺女,也在想赵有财没有正事。

  突然,金小梅叫住了嚼白菜的李小巧,然后问道:李小巧叼着白菜摇了摇头,等把白菜咽下,才说:

  金小梅一怔,心想这是什么东西,自己听都没听说过。

  此时的金小梅,心里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王美兰。要跟王美兰说吧,那两口子肯定得吵ho)吵。要不跟王美兰说吧,金小梅还感觉赵有财挺过分的。

  金小梅又叹了口气,随即摇了摇头,拿起筷子来继续吃饭。她已经决定了,把这件事藏在肚子里,谁也不跟谁说了。

  金小梅吃了几口高粱米饭,就觉得心里不太舒服,寻思跟闺女唠两句嗑好分散一下注意力,于是便问李小巧道:

  李小巧一点头,同时想起了什么,笑道:

  这人与人相处,是得用心的。像在这样的情况下,王美兰宁可委屈自己闺女,也不会让李小巧委屈半分。

  其实,不光王美兰如此当初的李大勇也是这样。虽说他蒸那不加水的鸡蛋糕很难吃,但他也给赵虹、赵娜多分,而少给了自己闺女一勺。

  在此时李小巧的这一句话,给了金小梅很大的触动。

  她想道:

  刚想到这里,金小梅心里更加纠结了,她转头看向了窗外,心里却是有些挣扎。但她还是想到,不能挑拨人家两口子打仗啊,有些事该帮着藏还是得藏!

  一想到这个,金小梅还是决定帮着赵有财把事情瞒下来。

  可当金小梅收回目光,准备继续吃饭的时候,她眼睛忽然扫到了放在一旁的万紫千红润肤膏。这也是她嫂子给的!

  金小梅把手中筷子往桌上一撂,对李小巧说:

  说完,金小梅搬腿下地,蹬上鞋快步出了自家,直接到两家隔墙前,熟练地翻墙而过。

  赵军家的狗看见金小梅从那院过来,还有几个冲她摇尾巴的呢,就连新来的花龙都知道这娘们儿是自己人。

  金小梅几步来在门前,拽门进屋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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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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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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