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小说>第一百六十九章.我明天有场大仗要干
  虽然四条猎狗都死在了猞猁爪牙之下,但王大龙的心中并无太多的悲痛。

  这四条狗,有三条才来了不到一个月,剩下的那条青狗跟他的时间,满打满算也就一年。

  所以王大龙并不为这些狗伤心,只是有一些心疼,毕竟这些狗都是花钱来的。

  除此之外,王大龙心里更多是贪欲。

  猞猁皮啊!

  过完年听说这玩意涨价了,现在山上商店收一张,差不多能给一千五百块钱。

  于是,王大龙调整了心情,叫着魏金、李明亮一起回家。

  今天,他一早晨比溜套子的赵军、李宝玉起的还要早,自己一个人背枪进了山,到了昨天埋狗的地方,沿着猞猁离去的方向,一直往上走。

  别说,走了俩小时,还真让他给摸着了。

  可就见那猞猁跟一道影儿一样,还不等王大龙端枪上脸,猞猁就消失在茫茫雪山之间。

  王大龙不甘心,又漫山遍野地找了两个多小时,最后才无奈地下山回屯。

  从山里回来,王大龙都没回自己家,而是先来在了赵军家里,找赵有财和他联手去猎那猞猁。

  王大龙不是不认识其他的猎人,但他感觉那些人的枪法还不如自己呢。

  王大龙一想,自己要是和别人去,整不好是别人占自己的便宜。可要是和赵有财一起去,极大的可能是,赵有财把猞猁打了,最后把皮卖了分他一半。

  在赵军家炕上,王大龙对赵有财说:“姑父,这事儿我就跟你说了,你要有空呢,明早咱爷俩就去。你要没工夫,我就找别人。”

  “行,我跟你去。”赵有财哪能听不明这王大龙是什么意思,王大龙说只他们二人前去,是不想让赵有财带着李大勇,否则打下猞猁,就多了一個分钱的。

  可此事正中赵有财下怀,就算王大龙愿意,人家李大勇明天也去不了。

  关键是,王大龙如此一说,赵军想跟着去看热闹都开不了口。

  没错,王大龙防着李大勇,赵有财却想防着自己儿子。

  但赵有财倒不是为了别的,他也不在乎那猞猁皮,他在乎是面子。

  去年秋天的时候,赵有财打过一次猞猁,为此还在跳石塘里埋伏了一上午。

  可最后,用李宝玉的话说,他赵有财就打折了根猞猁尾巴。

  这让赵有财很没有面子。

  想昔日永安林区四大炮手,两个至今下落不明,一个重伤未愈,现如今就剩自己一人。

  可最近,赵有财感觉自己在打猎这方面,被一毛头小子被碾压了。

  更可气的是,这毛头小子还不是别人,是他亲儿子。

  再加上前些日子,他劳师动众地猎那猪神,最后却连个毛都没打下来,这更让赵有财心里有火都没处发等送走了王大龙,一家三口回到屋里,在炕上坐下,赵有财瞥了盘腿坐在一旁的赵军一眼,很是随意地问赵军一句:“你明天干啥去?”

  “溜套子去。”赵军一边说话,一边从棉袄里掏出熊胆,交给王美兰说:“妈,赶紧点烧水,给它蘸了。”hΤTpS://WWω.sndswx.com/

  “哎呀!”王美兰接过使背心布包的熊胆,但视线始终落在身上,她看看赵军那少了前襟的跨栏背心,本想说这孩子败家啥的,可转念一想这熊胆的价值,一个背心还算个啥。

  于是,王美兰到嘴边的埋怨话,又成了夸奖:“我儿子又杀着黑瞎子了,真厉害呀!”

  听王美兰夸赵军,赵有财脸色又是一沉,从炕上下来,蹬上棉鞋就去拿挂在墙上的棉袄。

  “爸,你要干啥去啊?”

  “上屯部。”赵有财说:“找你赵叔,借把枪出来。”

  打猞猁,还得去借半自动步枪。

  “爸,你等会儿。”赵军也从炕上下来,对赵有财说“你猜我今天还整着啥了?”

  赵有财正把胳膊往棉袄袖子里伸,听赵军一问,赵有财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被王美兰放在灶台上的深绿色熊胆赵有财眉头一皱,突然把目光转向赵军,问道:“难不成你搁仓子里抠着黑瞎崽子了?”

  “啥?”正往大锅里水的王美兰听见屋里爷俩说话,顿时来了兴致,忙回屋来问赵军道:“咋的?整着啥了?”

  “爸,你厉害啊。”赵军先是夸了赵有财一句,然后回过头对王美兰道:“刚才大龙哥来,我没腾出空说,我今天杀个黑瞎子仓,弄回两个黑瞎崽子。”

  “多大啊?”王美兰又问。

  “这么大。”赵军使双手两根食指,在身前给王美兰比划了一下“哎呀!”王美兰乐了,笑道:“这都足月了吧。”

  赵军点头,笑道:“反正是睁开眼睛了,小眼珠提溜圆。”

  赵有财突然打断娘俩说话,只听他说:“得亏我整回来个羊吧?”

  “嗯,嗯,你厉害。”王美兰好像是夸了赵有财一句,但她直接推开门,往仓房跑去。

  赵有财无奈地跟上,夫妻俩到仓房里看了一圈,赵军则进到自己房间,见赵虹、赵娜搁自己炕上躺着,花小儿则在地上趴着。

  见到赵军进屋,花小儿直接扑了过来,而赵虹问道:“哥,大龙哥走了吧?”

  “走了。”

  听赵军说王大龙走了,赵虹带着赵娜回东屋去了。

  这时,赵有财和王美兰回来了。

  王美兰似乎兴致很高,一进屋就说:“好几年没看着过这小玩意了。”

  说到此处,王美兰还伸手拽了赵有财胳膊一下,才说:“我记着那好像还是咱俩结婚那年,咱爸搁树仓子里抠出一个,那个不大点儿,好像还没过月呢。”

  “嗯呐。”赵有财点头,道:“那前儿咱家没有喂的,就给送老秦头子家去了,那时候他家母羊刚下羊羔子么,寻思让他给喂几天。”

  “哪个老秦头子啊?”赵军在屋里,一边揉着花小儿脖子,一边大声问道。

  “秦强他爹。”王美兰说:“也不知道他们给那黑瞎崽子喂哪儿去了,反正是没给咱们送回来。”

  王美兰说着,把放在墙角的麻袋往地上一推,双手抓着麻袋底向上一拽,将麻袋里的兔子全都倒了出来。

  七只兔子,有大有小,但都冻的梆硬,今天是没法吃了。

  王美兰对赵有财说:“你明天早点回来呗,把兔子熏了。”

  “啥都指着我。”赵有财说:“你在家烀熟了,就熏呗。”

  “你不说我做的不好吃吗?”

  赵有财伸手推开门,脚即将踏出房门的一刹那,只听他说:“我明天还有场大仗要干,回来说不上几点呢。”

  “我……”王美兰刚要说什么,就见赵有财快速地关门走了。王美兰把麻袋往旁边一丢,骂道:“这又要出去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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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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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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