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txt下载>第七百六十一章.小八戒李宝玉
  陈学义两口子抠抠搜搜的,分猪肉都可丁可卯,自然没少攒钱。

  姜红艳坐着解臣的车很快就回来了,也不知道她带了多少钱,但在后车箱里铺了两双褥子,旁边还准备了两双被子。

  赵军等人帮着给陈学义抬上后车箱,姜红艳、姜伟丰、陈进勇、陈进军都得跟着车去。

  赵军抬完陈学义,从车上下来,对解臣说:“路上注意点儿,完了要能搭把手的,咱就给搭把手。”

  “哎,知道了,军哥。”解臣应了一句,然后回身招呼姜红艳道:“嫂子,上车吧!”

  姜伟丰和陈家两兄弟在后车箱照顾陈学义,让姜红艳坐副驾驶。

  可这时候,姜红艳没应解臣的话,而是转身直接冲赵军跪下了。

  谁也没想到这女人会来这么一出,都没反应过来,任姜红艳跪倒在地。

  “哎呦!”赵军一惊,忙伸手扶着姜红艳把她往起拽,并道:“嫂子,可不行啊!”

  姜红艳没跟赵军较劲,顺势从地上起来,但却说道:“兄弟,你是我们家的恩人,不管你陈哥能不能挺过来,嫂子都得谢谢你。我们两口子以前有做不到的地方,你别跟我们一样。”

  “哎……”面对这样的姜红艳,赵军反倒不会了,这时候姜红艳又说:“兄弟,我们得赶紧走了,不知道啥时候能回来。等我们回来,你要是走了,嫂子我过年前儿上家看你去。”

  “嫂子……”听姜红艳这么一说,赵军还挺感慨,自己跟陈学义之间没有什么仇怨,陈学义处事是不咋的,但赵军也调理他了。此时看陈学义生死不知,赵军心里还有些不舒服。

  赵军轻叹了口气,对姜红艳说:“嫂子,啥也别说了,等我陈哥好了,你们上我家来,我招待你们。”

  姜红艳重重一点头,眼泪止不住地就下来了,她抿着嘴没哭出声,转身就走。

  赵军快步上前给她拉开车门,扶姜红艳上车,然后甩手把车门关上。

  目送解臣开车远去,赵军砸吧下嘴,轻声嘀咕道:“以后啊,差一不二的就得了,得饶人处且饶人呐。哎?”

  赵军忽然想起一事,心想:“我最近还调理如海来着,也不知道王富给买回皮鞋没有。”

  啥事儿都不扛念叨。

  当赵军想起李如海时,远在永安屯的李如海,此时正在家中奋笔疾书。

  外屋地,金小梅正坐在大洗衣盆前,将衣服往搓板上搓。

  这时,李家房门被人从外面拽开,王美兰迈步进来,一看道:“小梅,洗衣裳呢?”

  “哎呦,嫂子!”见是王美兰来了,金小梅急忙起身,并把沾水的手往外衣上蹭。

  “你洗你的。”王美兰一边往碗架前走,一边对金小梅说:“我自己搁家没啥事儿,过来跟你唠唠嗑。”

  说着,王美兰将碗架前四脚八叉凳拿起来,走过来坐在金小梅对面,想陪着金小梅洗衣服。

  可刚坐下,王美兰忽然感觉不对,看了眼房门紧闭的西屋,诧异地问金小梅:“如海搁家呢?”

  “嗯!”金小梅一努嘴,连点了两下头,鼻子发出“嗯”的一声。

  “唉呀妈呀!”王美兰闻言,顿时大吃一惊,道:“这孩子咋的啦?谁欺负我们了?”

  不怪王美兰吃惊,这孩子只要休班,除了吃饭、睡觉就不带着家的。今天能老老实实在家,王美兰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那不能。”金小梅道:“他搁这屯子,人缘比咱还好呢。”

  说到此处,金小梅想起一事,道:“他好像搁屋写啥呢?”

  “啊?”金小梅此言一出,王美兰又吃一惊,道:“他上学都不写作业,这能写啥呀?”

  “说是他们林场工会主任呐。”金小梅提起这事儿,隐隐有些自豪道:“让他准备个节目,赶那个冬运晚会的时候,让咱如海上台表演。”

  “是吗?”王美兰一听,顿时来了兴趣,道:“那咱家如海可露脸了。”

  “可不嘛!”金小梅欢喜地往西屋一指,带着胰子沫的洗衣水从她手上滴下,落在金小梅脚上的小皮鞋上。

  金小梅脸色一变,忙从旁边拽过一块抹布,擦去了皮鞋表面的胰子沫。

  王美兰看了眼金小梅脚上的皮鞋,又看了眼自己脚上的军绿色棉鞋。皮鞋么,她也有,也是儿子给买的。但王美兰穿皮鞋感觉扳脚不舒服,而且比起皮鞋,她更喜欢金镏子!

  “不是?”王美兰意识到不对,又问金小梅说:“那他写啥呢?”

  一提这个,金小梅更自豪了,她道:“咱家如海要自己编个节目。”

  “啊?”短短几分钟内,王美兰第三次吃惊,她道:“咱家如海这么能耐啦?他编的啥节目啊?”

  “不知道!”金小梅摇摇头,说:“我问他来着,他不告诉我。”

  王美兰闻言,向着西屋一扬下巴,道:“我能不能过去看看?”

  金小梅眼前一亮,点头道:“嫂子,你鸟悄的。”

  “嗯呐!”王美兰蹑手蹑脚地走到西屋门前,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个缝。

  透过门房,王美兰看见李如海正背对自己坐在木桌前,而他左右耳朵里塞了粉色的卫生纸团,所以李如海没察觉到任何异样。

  王美兰略微一打量,就见地上丢着一个个纸团,但不是卫生纸的纸团,而是笔记本纸揉成的。应该李如海创作失败时,撕纸揉团弃之于地。

  忽然,王美兰转头指了指立在碗架旁的笤帚,金小梅忙挪步过去,取了笤帚递给了王美兰。

  王美兰一手扶着门,一手拿着笤帚从门缝探进去,使笤帚头轻轻往过一拨那纸团,随即笤帚抬起,纸团向门口滚了两圈。

  王美兰拿着笤帚再一拨,然后把笤帚从门里拽出来,随手将其立在旁边,再弯腰伸手拿起纸团。

  当纸团入手的一瞬间,王美兰起身关上房门就往李家东屋去。

  金小梅见状,连忙跟了过去。

  “哈哈哈……”

  这姐俩就是脚前脚后,可金小梅刚一进屋,就听见了王美兰的笑声。

  金小梅连忙凑过去一看,只见这张废纸上就几行字,但信息量却不小,说的还是她家的事。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个屯,屯里有个老李家。老李家二小子叫李如海,生的是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人称小金童李如海。

  而老李家大儿子李宝玉,长得五大三粗,又生了一张长脸,好像《西游里》的猪八戒,所以人称他为小八戒李宝玉。”

  “哈哈哈……”金小梅也笑了。

  李宝玉长这么大,也没有“小八戒”这个外号啊,这一看就是李如海新给他哥起的。

  不过这外号,还挺形象。

  只是金小梅笑完了以后,突然察觉到如果李如海上台表演的是这个节目,那就不是李如海自己露脸了,成了他们哥俩一起露脸。

  “哈哈哈……”王美兰笑的前仰后合,忍不住的时候,不由得把手往金小梅后背上拍。

  金小梅:“……”

  “不行!我得跟他唠唠!”金小梅从王美兰手里拿过那张废纸,转身就往西屋走去。

  此时的李如海,正全神贯注地创作自己的《小八戒传奇》,他要以文字为刀剑,向他亲哥刺出复仇的一击。

  写着、写着,李如海想到一个问题,就是自己亲哥办事好像没有这么咕咚,难道这事后还有其它黑手?

  一想到此处,李如海脑海中不禁浮现一张浓眉大眼的青年面孔。

  “咯嘣!”一声脆响,李如海铅笔尖折了一块,李如海抬笔一看笔尖,不由得想起了《三国演义》里的孔明琴弦断、风折旌旗杆。

  “此乃不祥之兆啊!”李如海吞咽了一口吐沫,心想:“这人招惹不得,我李如海吃柿子,还是挑软的捏吧。”

  于是,李如海便继续写道:“李宝玉往上一蹿,骑在了小野猪背上,这正是小八戒遇上了真八戒……”

  李如海写的太入神了,而且耳朵还塞了卫生纸,这就导致即便金小梅、王美兰都出现在了他身后,李如海也没察觉到。

  眼看着李如海在纸上写出了这段话,金小梅忍不住扒拉了李如海两下,出声道:“哎!嘿!”

  “唉呀……”李如海冷不丁被吓了一跳,坐在凳子上的他,往左回身一看不禁傻眼了。

  李如海回身的工夫,王美兰趁机把李如海的竖开笔记本拿了起来。

  金小梅拿着刚才那张废纸,冲李如海一推、一抖,道:“你这写的啥玩意啊?”

  “啊!”李如海怪叫一声,一把将废纸夺过,却听右边传来了王美兰的笑声。

  李如海迅速转身向右,又把自己的笔记本夺回,连同废纸一起丢在桌上,随即双臂交叉往上一压。

  还不等李如海说话,王美兰就道:“如海呀,你可别这么整啊,你让你哥搁场子没面子,他回来不打你呀?”

  “嘚瑟!嘚瑟!”金小梅在一旁,使手指头点着李如海后脑勺,道:“不用你嘚瑟,你哥给你腿打折了!”

  李如海咔吧两下眼睛,这才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自己的确不是小八戒一合之敌。

  “妈!妈!”李如海长这么大,一向是能屈能伸,他拦住金小梅数落自己的话,道:“你不用说了,我不写了!”

  说着,李如海把刚写的那张纸扯下,双手并用迅速将其撕碎。

  李如海这么痛快,倒让金小梅刚想好的说辞无了用武之地。

  金小梅白了李如海一眼,甩手在其后背上抽了一下,然后跟王美兰道:“嫂子,你说这孩子,越来越完蛋了!一天大手大脚花钱,自己穿流光水滑的,不管他妈、不管他爸。”

  说完,金小梅低头扫了一眼自己脚上的皮鞋,道:“还得宝玉,想着我跟他爸。”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我……”李如海急了,刚想要开口说话,却又忍住了。

  “你啥你?”金小梅没好气地说:“皮鞋你给我买的呀?”

  李如海:“……”

  李如海只觉得自己憋屈,他本质上是个好孩子,对亲妈没什么记恨,但一想到他哥,李如海心里再一次发出呐喊声:“我要报复!”

  只不过,刚才王美兰和金小梅说的对呀,他要敢这么整,非得让李宝玉锤死不可。

  心烦意乱的李如海,有一手、没一手地翻着桌上的笔记本。

  这是李如海上学时的作业本,前边还有李如海写了一小半儿的作业呢。

  李如海随手一看,看见了自己写的几个意思比较相近的成语,有狐假虎威、狗仗人势……

  李如海眨巴两下眼睛,心想:“我得找个仗腰眼子的!”

  李如海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赵军,毕竟对李宝玉而言,赵军说的话比李大勇、金小梅还管用。

  但一想这次的事,背后隐现赵军的身影,李如海不禁想到:“我咋得罪我大哥了呢?”

  既然赵军不行,那就得找别人。

  李如海脑海中又浮现出一张细眉小眼的中年面孔。

  与此同时,永兴大队招待所。

  这才下午三点多钟,招待所的烟筒就冒烟了,并有隐隐约约的肉香从门内一出。

  此时正有整整一扇的野猪排骨,在大锅里咕嘟着。

  赵有财、李文才俩人坐在屋里炕上抽烟、喝水、唠嗑。

  这时外屋地的房门被人拽开,王大龙带着一股凉气进来,到里屋对赵有财说:“姑父,肉都扒完了,出一百六十多斤肉。”

  今天赵家猎帮收获又还行,赵有财领人带狗在山里猎了一头母野猪、一头隔年沉。

  “啊,行!”赵有财点了下头,随即招呼王大龙说:“大龙,赶紧上炕。”

  可就在王大龙脱鞋时,赵有财对王大龙说:“大龙呢,你跟他们说了没有?”

  “说了!”王大龙道:“我跟他们说,明天得歇歇狗,咱们人也得歇歇。”

  “对!”赵有财也不瞒着李文才,当着他的面就跟王大龙说:“让他俩该干啥就干啥去,咱爷俩明天上山打溜围,看看揍几个狍子送礼。”

  赵有财好不容易出来一趟,他想的是狗歇、人不歇。

  可让赵有财没想到的是,听完他的话,王大龙却有些为难地道:“姑父,明天你自己去呗?”

  “嗯?”就在赵有财一愣时,王大龙又道:“我寻思搁这大队溜达、溜达。”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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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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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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