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条就是山财不可独享。
哪怕是打到猎物拖着往家走的时候,路上和人走了个对头碰,不管对面这位你认识不认识,只要对方开了尊口,你就得割一块肉下来,递给人家。
如果是在山里下的套子,套着了狍子,你打旁边经过,把那狍子给杀了,拿走他一条狍子腿或是两条狍子腿,都没有关系。
可要是野猪套子,因为野猪难杀,如果路过的人把野猪给杀了,就可以带走一半野猪。
要是这人不讲究,砍下两只野猪腿给下套子挂在旁边树上,然后把剩下的野猪都拖走,那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有两点不能。
第一,你不能把人家套子拿走,那是人家吃饭的家伙。特别是野猪套子,都是用手指粗细的钢丝绳,这在现在可是值不少钱呢。
二就是,不管是什么猎物,你多少都得给人留下一点,绝不能都给拿走了。
这就是规矩。
赵春自小也没少听大人讲打猎的故事,知道这里面的规矩,生怕赵军在野猪肉上犯了错。
毕竟,不管是老赵家,还是老周家,都是这十里八村有脸面的人家,要是家里孩子因为一口肉坏了千百年传下来的规矩,非让人家戳脊梁骨不可。
“大姐,你放心,我都懂。”赵军说着,就从炕上起了身。
这时,他的视线已经落在了房间门的后边。
在门后,挂着一把枪。
赵军把门往关的方向拉了一半,腾出空间来,便把枪从墙上摘了下来,拿在手里摩挲着。
这是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打7.62毫米子弹,在各种书籍说明里,这种枪的容弹量都是十发子弹。
可赵军知道,如果硬往枪膛里顶一下,那就还能再塞进去一发,总共也就是十一发子弹。
这枪可以连发,能在15秒内一口气把枪膛内所有的子弹都打光。这可以说是跑山打猎之人,能用到的最强武器了。
毕竟跑山打猎不是行军打仗,比56式半自动更先进的56式突击步枪,枪托下面比半自动步枪多出来一个弯把,在山林里穿梭时,容易刮碰到草树枝条,行动不太方便。
而56式机枪就更不用说了,谁打猎能用着机枪啊?你是打猎,还是屠山?
见赵军拿枪把玩,赵春也没在意,毕竟那枪里没有子弹,而且这年头不禁枪,枪支在山场林村简直太常见了。
再加上某些特别的地区因素,现在的神州大地村村寨寨,每年都有民兵训练,再加上林场有护卫队,工段有保卫科。
就是普通人,只要肯花钱,也能买枪。
就说赵军手里这把半自动,在眼下是不便宜,要想买把新的,怎么也得千把块钱吧。要是旧的,那就另当别论。
但是别忘了,赵春的公公周春明那是千人大厂的二把手,他要从护厂队借一把枪回家,谁敢不同意啊?
“大小子,来吃柿子。”就在这时门又被推开了,胡三妹端着一盘洋柿子走了进来。
因为现在的东北,特别是在农村,很少能看到南方那种可能会略涩的甜柿子,东北这边种的都是番茄,也就是洋柿子。
久而久之,这边的人就把洋柿子叫柿子,这让很多南方过来的人感觉疑惑。
“谢谢大娘。”赵军一手拿枪,一手接过装柿子的盘子放在炕桌上,此时他哪还顾得上吃?现在他的注意力全在这把枪上呢。
胡三妹笑道:“小子中午别走啊,咱在家吃,大娘给你煎鱼。你姐夫今天早起跟人抓的鱼,可好了呢。”
“好嘞,大娘,那我就等着吃啦。”赵军笑着应了一声。
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就喜欢打鱼、钓鱼,在这十里八村,那都是有名的。
胡三妹说话就出去了,不一会外屋就传来炸鱼的滋啦声,紧接着就闻到了炸鱼的香气。
这时,赵军的小外甥又哭了,赵春把他抱起来“哦”、“哦”地哄了两声,然后感觉孩子可能是饿了,就敞开衣襟给孩子喂奶。
赵军则背过身去,低头把弄着手中枪。
等赵春喂完了奶,姐弟俩逗着孩子玩,看着孩子发出嘎嘎的笑声,赵军连枪都仍在了一边。
而外屋,胡三妹围在灶台前,灶台上放着一个大盘子,盘子里码着一条条炸的金黄的细鳞鱼。
炸好了鱼,胡三妹把炸鱼的油单独盛出,装在单独的罐子里。
这年头,可没有油炸过一遍就倒掉的说法,老百姓吃油都凭票,哪能那么奢侈啊。
而这炸过鱼的油,带着鱼腥,就必须单独放置,等下回再炸鱼的时候用。
然后,胡三妹用水刷了遍锅,待锅内残余水分烧干,盛一勺油下锅。
等油烧热时,胡三妹把赵军带来的野猪肉切了一块,切成小片之后,锅里的油也热了。
胡三妹先把野猪肉片下入油锅翻炒,待那五花肉被炒出猪油,再把早已准备的豆角、土豆块、窝瓜块全部倒入锅中。
先翻炒,后加水没过菜肉。
接着,胡三妹拿过一个小的木梯子,直接把这小木梯横在了锅内的水面上。
梯子的两端正好卡在锅的两边,还不会往下掉。
胡三妹又拿过一个白瓷盆,盆里装的是淘洗好的米,自己儿子的小舅子来了,肯定是要拿白米饭招待的。
胡三妹往盆里加水,加水时不断把右手食指往水里插,以此来判断加水的多少。
直到她认为加够了水,才把白瓷盆放在锅内的小梯子上,如此一来,一锅下面炖菜,上面蒸饭。
最后,就是锅盖一盖,往灶坑里加柴了。
随着火势越来越旺,饭菜的香气不断地传入了里屋。
赵军闻到米饭香,就知道要开饭了,对赵春说了一声“我去帮大娘放桌子”,然后就往外屋走去。
看着赵军的背影,赵春愈发地感到欣慰,自己弟弟真是长大了,以后老赵家有顶梁柱了。
等赵军和胡三妹把饭菜碗筷都摆上桌了,赵军的小外甥已经又睡了过去。
这孩子睡觉的工夫,正是大人们吃饭的机会。
胡三妹招呼赵军上炕吃饭,赵军也不装假,盘腿就上了炕,并顺手把那把56式半自动步枪放在了自己腿边。
这时,胡三妹拿着一瓶酒和酒杯进来了,笑道:“小子中午喝一口呗。”
“妈,他不会喝酒。”还没等赵军说话,赵春就先开口了。
胡三妹微微一笑,赵春可以那么说,但她可不能直接把酒给撤了。虽然赵军在她面前是晚辈,但也是成年的大小伙子,按这边的规矩,上门来吃饭,你必须得摆酒,喝不喝在人家。
所以,胡三妹把酒瓶和酒杯放到了赵军跟前,道:“都不是外人,喝酒就自己倒。”
“好嘞,大娘。”赵军应了一声,接过赵春递给他的饭碗。再这之前,赵春已经先给胡三妹盛好了饭。
胡三妹坐下,正了正饭碗,瞄了一眼那被赵军放在腿旁的枪,笑道:“咋的,大小子你喜欢枪啊?”
“嗯呐。”赵军笑着说:“大娘,这枪能不能借我玩两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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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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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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