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收到肖正阳发来的另外一条信息,他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牧子,我们是不是都不太重要?”
对于这个问题。
李牧没有回答,因为这是一个不需回答,已经有了正确答案的问题。
是的。
他们对某些人来说,确实不太重要,不然也不会落个被抛下的下场。
“牧子,我走了”
坐在常德路与富林路交界路边的肖正阳,头顶着昏黄的路灯,望着对面在夜幕下也显得无比熟悉的店铺,一脸平静。
前两天这个时间段。
他还骑着电瓶车朝家里赶去,可短短时间内,一切物是人非。
路没变。
店铺也未变。
他变了。
从一个已婚男人,变成离异男人。
两字之差,却有了不同的心境和感悟,说不出什么感觉,就像做了一场梦。
现在梦醒了。
什么都结束。
这时一辆开往南京的大巴车停在他前方不远处,前车门打开,陆陆续续有人上车,肖正阳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随着人群也跟着走了上去。
他没有什么贵重物品。
也许最珍贵的已经破灭,剩下也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
带与不带,其实已然没了分别。
所以他此刻身上除了一部手机之外,再无其他物品。
轻装上阵。
也算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找了个位置坐下,肖正阳掏出手机,又给李牧发了一条信息,字数很多
“小时候我爸爸在外地工作,经常会寄很多葡萄干回来,真别说,我爸爸寄回来的葡萄干颗粒都很大,而且非常甜,后来我每次去超市买那些贴着标签的葡萄干,却感觉没有以前那么好吃,我想再吃一次,吃到我爸爸口中说的无核香妃绿”
“一路顺风”
李牧回了一句。
然后用手机给肖正阳转了一万,道“别拒绝,帮我寄一些品种好的葡萄干回来”
“谢了”
肖正阳握着手里的手机。
仰起脑袋,忍着微酸的鼻息,不让自己眼泪掉下来。
这一刻他无比庆幸,庆幸自己在宁阳这么多年,认识了一个叫李牧的朋友,他原本打算坐车到南京,再将余慧淘汰给他的苹果手机卖掉,换成一张飞往外地的机票。
没想到李牧就像预知到他手头窘迫,故意用玩笑式的方式,借了他一万。
看着微信多出来的一万。
肖正阳真切感觉到,李牧借的不是钱,而是一份情意。
“牧子”
这次肖正阳没发信息,而是选择了语音,道“等你再婚一定要提前告诉我,不管我身在何方,你的婚礼我一定参加,哪怕腿断了,爬也要爬回去祝你幸福,不过千万别是秦暮雪,哈哈”ΗtτPS://Www.sndswx.com/
最后的笑声,像压着什么。
连隔着电话的李牧都能清晰感觉到。
放下手机,李牧躺在床上,双手环压在脑袋下。
肖正阳的这场婚姻,看似风平浪静,实则对他影响很大,不然也不会专门跑到他爸待过的地方看看。
葡萄干哪都一样。
如果硬要说有区别,也不过是经过自己爸爸亲手挑选寄回来,与超市之间的差别。
关于肖正阳老爸的事,李牧知道的并不多,仅听说肖正阳老爸干活时,突发脑溢血过世,具体情况李牧也无从知晓,倒是肖正阳母亲的情况知道的多一些,他妈在他爸过世一个多月后,就重新找了人,因为这事,肖正阳与他母亲关系闹的很僵,基本属于不来往状态。
这一点倒和唐末老公凌志的经历相似。
他妈也是在他爸离开不久,就重新嫁了人。
婚后第二年,还给他生了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母子关系也因这事,一直处在冰冷期,见面都不打一个招呼。
这种事听多了,见得多了,也自然见怪不怪。
没什么对和错,只不过一旦放在自己身上就很难接受罢了。
转过头,李牧看着已经熟睡的儿子,伸手将被子朝上面拉一点。
小家伙睡觉喜欢蹬被子,作为老爸的李牧很清楚儿子这一习惯,所以每晚关灯后,李牧都会将他搂在怀里。
打了一个哈欠。
李牧有了一丝困意,刚关灯躺回被窝电话就响了。
“李牧,我出了车祸……”
电话里的秦暮雪显得很无助。
“嗯”
李牧点头,然后随手挂掉电话。
至于车祸。
她死了,李牧无非需要带儿子参加她的葬礼。
没死,与他更没关系。
两人现在唯一牵绊,就是儿子星期日的探视,除了这点,什么也不剩下。
当然了。
如果有选择,李牧表示愿意别人打电话给他,告诉他秦暮雪出车祸的事。
手机又响了几下。
李牧直接选择关机。
他的人生观在这些年不间断的努力和成长中,已经形成自我的体系。
“不将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之人身上”
“不对狼心狗肺的人掏心掏肺”
“不给别人二次伤害自己的机会”
“如果付出得不到相应的回报,立马选择止损”
“珍惜时间,努力进取,自身的强大比任何外力都重要”
这五条,便是李牧这些年的心得体会。
每一条都很重要,李牧相信任何一个男人看完,并一一做到了,他的结局都不会太差。
所以李牧始终坚信。
他和秦暮雪的婚姻,仅是他生命长河中一朵微不足道的浪花。
浪花淘尽。
依旧波澜壮阔。
这个夜晚,李牧睡的很熟。
第二天一早。
他早早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天然气,开始煎牛排,热牛奶,甚至还很有闲情雅致打了几个鸡蛋和面搅拌在一起,用烤箱烤了几个简易的面包。
做好早餐。
李牧回房换了一身正装,又打开关了一夜的手机。
将近十几个未接电话,李牧看了一下尾号,全是秦暮雪打来的。
李牧没有回拨过去的想法,点掉来电记录,然后拍了拍窝在被窝里的儿子,道“差不多可以起床了,再有几分钟小仙女就要来敲门了”
“她每天都这么早来敲门,我都有点不喜欢她了”
小家伙嚼着小嘴抱怨了一句。
不过还是拿起李牧扔在床上的衣服,一件一件穿起来。
嘴上说不喜欢,但行动表明他是很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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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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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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