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奶爸的生活日常记录>第21章最大错误
  李然捏着他爸爸的衣角。

  一会用乌溜溜的大眼,偷偷看了他妈妈一眼,一会又低头贴在他爸爸身边。

  那张稚嫩小脸上,充满了纠结的神色。

  最后。

  还是他爸爸多年的养育占据了上风,小声道“你去我就去,你不去我也不去”

  李牧见儿子目光中的背翼,心里微微一叹。

  这世界只有不要孩子的母亲。

  却没有不要母亲的孩子。

  纵然记事后儿子脑海里根本没有秦暮雪的印象,可母亲就是母亲,一句简单的“儿子”,抵过爸爸的成千上万句。

  与父母中,孩子的偏爱往往独属母亲。

  “李牧”

  秦暮雪声音中带着深深的哀求,道“让我陪儿子吃个饭”

  “爸爸”

  李然抬起头,小声道“我想去”

  李牧缓缓吸了口气。

  零下八九度的天气,总是带着一股寒意,凉的让人无从适应。

  李牧行走在留有一层寒雨的地面上,面无表情望着前面的一幕。

  秦暮雪伸出手掌,试探性握想儿子小手,李然挣扎一下,悄悄转身留意他爸爸的动静,发现李牧正低头跟在他们母子后面,然后也不挣扎了,任由他妈妈牵着他。

  李然就读的幼儿园处于闹市之中,穿过一条人行道,就有很多吃饭的地方。

  秦暮雪挑了一家看起来很雅致饭店。

  “然然,告诉妈妈,你想吃什么?”

  握儿子小手走了一路,秦暮雪是即欢喜又心碎。

  欢喜的是她儿子真的很乖巧,很懂事,心碎的是在儿子成长最关键的六年,她却没有陪在他身边。

  一时间。

  见到儿子已经哭过很多次的她,鼻息再次酸楚,眼眸中竟又闪烁着泪花。

  “虾,鱼”

  李然小手指指向菜单上图片,小声道。

  坐在母子对面椅子上,李牧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沉默,直到秦暮雪将菜单递过来,他才摆了摆手,示意不用。

  六年过去。

  习惯生活中只有儿子的李牧,已然没了和秦暮雪交流的兴致。

  都说“离婚后可以做朋友”。

  真实的情况恰恰相反,夫妻双方一旦离婚后大多老死不相往来。

  因为离婚二字,往往拥有受伤一方的存在。

  “他老婆跑了”

  “这么年轻就成了单亲爸爸,以后日子该怎么过!?”

  “自己老婆都看不住,真是没用”

  无数的闲言碎语,像是一把把无形利剑,曾刺的李牧呼吸都伴着深深的痛苦。

  没人清楚!?

  有多少个夜里,他是一边紧咬着牙关,一边抚着儿子额头,用尽全力才慢慢熬过来。

  李牧也想过王思聪那样的生活。

  坐在无数漂亮网红堆里挥斥方遒,可他卑微的像埋在土里的杂草,平凡到一个女人都搞不定,最后还因她的离开被推到悠悠中口之中,受到来自各方明里暗里的讥讽嘲笑。

  那段时间的经历,终究成了李牧不愿提及的噩梦。

  一盘青虾。

  一条青鱼烧的不辣酸菜鱼,还有两碟精致小菜。

  “好吃吗?”

  秦暮雪询问道。

  “嗯”

  李然点点头。

  看着为自己儿子剥虾壳,又细心剔鱼刺的秦暮雪,李牧感觉很讽刺。

  如果仅看这一幕,别人真以为她是个好母亲,却不知道,这女人身体里长了狼心狗肺,扔下儿子一消失就是六年。

  “如果想抽烟的话,可以直接抽,我和儿子不介意的”

  秦暮雪注意到李牧手指轻轻敲击桌面,还以为他烟瘾犯了,连忙说道。

  “我爸爸不抽烟的,也不喝酒,只喝茶”

  李然挥动手里筷子,比划出端茶的手势,道“西湖龙井,芳香四溢”

  李牧摇了摇头,有点哭笑不得。

  “呵呵”

  秦暮雪被儿子活灵活现的动作,逗的不禁笑出声,她的目光随即落在李牧身上。

  经过六年沉淀,他确实变化很大。

  仅仅坐在那里不动,身上也多了沉稳内敛的气势,嘴角也蓄起了显龄的胡须。

  唯一不变的。

  还是刻在骨子里的良好秉性。

  “李牧”

  秦暮雪开口,道“一个男人抽烟喝酒,甚至卧轨,都不算错误,没钱才是最大的错误,而且还是不可饶恕的大错,你不犯小错误,可独独犯了男人最不该犯的大错”

  “没钱?”

  李牧嘴角露出一丝嘲意。

  “对”

  秦暮雪点点头,认真道“就是没钱,我不知道你现在年薪多高,想来也不超过五十万,你知道,我身上有多少钱吗?”

  “没兴趣知道”

  李牧淡淡回道“不过我提醒你一句,最好不要在儿子面前谈钱,也别把你扭曲的价值观灌输给儿子,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儿子,对不起”

  秦暮雪望着李牧一会,最后揉了揉儿子的小脸蛋,歉意道。

  “我爸爸很有钱的”

  李然听他妈妈说李牧没钱,连忙辩解道“而且都是我爸爸靠努力赚到的”

  “努力?”

  秦暮雪一愣,想反驳一句。

  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换成“那你将来也要像你爸爸一样努力读书”掩饰过去。

  一顿饭吃的时间并不长。

  六点半左右就结束了,李牧带儿子回到幼儿园门口,开着他那辆雷克萨斯向家里驶去。hτTΡδ://WωW.sndswx.com/

  站在饭店门口,秦暮雪久久未动。

  迎着寒风,她幽幽一叹。

  李牧犯得最大错误并不是在二十五六岁时没钱,而是救他那个连医生都说醒过来就是奇迹的爸爸,一个月重症监护室,家里积蓄消耗殆尽,外债借了三十多万。

  如果李牧按他大伯说的那样,直接将他爸从医院带回来,她根本不会跑。

  这么多年过去,秦暮雪依旧记得很清楚,李牧向他大伯借钱交医院费和他大伯对话的内容。

  “李牧,他是你爸爸,也是我弟弟,我们都想他醒过来,但这钱花的一点希望也没有,我问过医生,他这种伤了后脑勺导致的重度昏迷,可能拖两个月,也可能拖半年,到时一百万都不够,你听大伯的,去医院将你爸带回来,不然会拖到你人财两空,一无所有的”

  “你再借我十万,我借的,我来还”

  一句话。

  像是掐灭了生活中一切希望。

  见底的家庭,几十万外债,李牧依旧期待那一丝根本没有可能的奇迹发生,拼命借着外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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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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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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