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心帮忙。
可他与居家好男人李牧没法比,他的双手早就被金钱腐蚀成手残党,平时也就能用手机点个外卖,至于做顿像样的饭菜,完全不可能,他拿菜刀,不将自己手指切掉,已经算运气好了。
搬了个墩子。
徐建华坐了一会。
接着又站起来在厨房来回踱步。
这是他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坐立不安”,而相比起他的坐立不安,只有六岁的妹妹就显得能干许多,哪怕做不到像姐姐搬个凳子站在灶台上做饭的程度,至少也在帮忙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类似于剥葱,剥蒜。
因为前段时间被姑姑接回去。
顺带家里的半袋米和面都被拿走了,所以现在家里只剩下一统鸡蛋面。
其实徐建华刚才想点外卖来着。
不过他看了一下送达的时间,也就放弃了。
这里不是县城和市区,最近的镇上,距离这里也要四五十分钟路程。
“子蕴,要不叔叔开车带你们去镇上吃好了!?”
徐建华想了一下,还是开口劝道“顺便再到超市给你们买点日常用品”
“马上就好了”
姜子蕴小声回道。
“哦,好”
既然姐姐这么说,徐建华也只能点头。
他不嫌弃吃面条,只是觉得两个姑娘都在长身体的年龄段,面条委实没什么营养成分。
尤其他刚才只顾着将两姐妹牵下楼,却忘了将自己买的东西带回来,现在想想,徐建华还真有点心疼。
他不心疼东西。
只是心疼自己花几千块买的高档食品被没良心的人吃了。
等姐姐用大碗给他装了一碗面条,还将冰箱里为数不多没有坏的两个鸡蛋中一个放在他碗里,另一个放在妹妹碗里,徐建华表情有些复杂,他没有因为自己每个月掏几千块抚养费,就怀揣着小姑娘讨好他的心理,只觉得姐姐很懂事。
这或许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的缘故造成的。
有些好的品行。
也只有贫困人家的孩子也具备。
“子蕴,子芸”
坐在桌子上。
头顶的亮如白昼的灯光,徐建华轻声问道“你们为什么不愿意住在姑姑家,她们两口对你们不好吗!?”
有了先前的一幕。
徐建华心理已经有了大概的判定。
但他还想听听两个孩子的回答,如果她们姑姑因为负担重,徐建华不介意多掏点钱。
毕竟孩子需要有人照顾。
而两姐妹现在也没有其他亲人,只有一个姑姑。
听到徐建华的话。
正小口吃着面条的姐姐,立马低下头,小声询问道“叔叔,你是不是还想将我们送回去!?”
这时。
妹妹也不吃饭了,与姐姐一样,将脑袋埋在碗底,徐建华注意到妹妹居然又开始流起眼泪了。
“叔叔知道你们不喜欢,但没人照顾你们,叔叔根本无法放心”
直到现在。
徐建华也没想过将两姑娘带回去抚养。
“我不想回去”
姜子蕴小声回道“姑姑和姑父经常骂我们,有时姑父的母亲还会偷偷掐妹妹一把”
徐建华一愣。
留意到姐姐的目光看向妹妹胳膊,徐建华连忙卷起妹妹姜子芸的衣袖,立马看到了两口淤青,徐建华伸手小心碰了一下,妹妹顿时疼的叫了一声。
“畜生”
徐建华不禁怒骂一声。
“叔叔,我们不需要人照顾,家里有自行车,我可以骑车先送妹妹到幼儿园,然后再上学”
姜子蕴低着小小的脑袋,道“除了不能赚钱,我们自己在家没问题的”
徐建华既心疼,又头大无比。
他再不是人,也无法放心一个九岁,一个六岁的两姑娘在家。
“先吃饭,吃饭完,叔叔带你们去买一些东西”
徐建华无奈道。
等吃过晚饭,姐姐姜子蕴在刷完,徐建华一个走到门外。
两个姑娘越表现的乖巧懂事,徐建华越不放心她们在家,不然真发生什么意外,他百死难赎,点了一支香烟,徐建华重重吸了两口,随后掏出手机打给了李牧。
“借我点钱”
没等李牧说话,徐建华直接开口道。
“干嘛!?”
李牧与别人不同。
他有钱,和徐建华关系也不错,但涉及到借钱问题时,照样要询问具体用处。
“给两个姑娘买点东西”
徐建华一边揉着脑袋,一边道。
“多少!?”
这一次李牧没再多问。
“两万就行了”
徐建华说了一个数字。
这一刻。
潇洒了二十多年的徐建华,切身感觉到攒钱的重要性。
他不是赚不到钱,而是经常毫无节制的花钱,就像上个月,他有一大半时间耗在酒吧夜总会找猎物,用超了也不过从网上套点先用着,只是因为转校费的事,一下子缓不过来,没办法只能向好男人李大总监开口。
收到李牧转来的两万,徐建华见姐姐姜子蕴忙得差不多了,叫上妹妹,开车去镇上买东西。
第二天一早。
因为不放心两个孩子,徐建华起了二十年来最早的一次。
他五点起床。
带着早餐,开车向两姐妹家驶去。
将两孩子送到学校,徐建华特意打听了一下,顿时气得想杀人。
花了十万转校费。
他原本还以为是什么好学校。
感情就是两所普通学校,幼儿园一学期三千块,小学也不超过一万。
于是。
短短时间内。
徐建华想起他昨晚去看两孩子时,在楼下看到一辆系着红绸带的新车,估计那辆车就是花他的钱买的。
“畜生”
狠狠砸了一下方向盘,徐建华再一次骂了一声。
接下来一个星期。
徐建华早上送两个孩子上学,晚上还要赶过去照看,把他累的眼角都多出两道鱼尾纹。
想直接不去了。
可又不放心两孩子,只能拖着疲惫的身体,往返与自己家,两孩子家,公司三个点。
早上五点出发。
晚上等孩子上床睡觉后,才敢开车回来,到家基本已经是晚上十点左右。蜀南文学
奔五的人。
每天开四个多小时车,白天还要工作,睡眠时间不超过七个小时。
十天左右。
徐建华就瘦了四五斤,除了减肥这个好处之外,因为没时间去酒吧夜总会,他竟没怎么开销,虽然存款还是负,但没有负上加负,这对他来说已经算是开了历史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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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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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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