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敲响了周老师家的房门。
“怎么了?”
周渔注意到李牧身上披着一件羽绒服,疑惑道“你要出去吗?”
“嗯”
李牧点点头,道“有个朋友好像出了点事,我需要去处理一下,然然这里……”
刚才李牧接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余慧老公肖正阳打来的,原本李牧是不打算出去的,毕竟现在已经是晚上七点半,可肖正阳说话的情绪很不对劲。
“你去忙吧!”
周渔笑着道“然然这里不用担心,正和司柠看喜羊羊和灰太狼呢!”
“那真是太感谢了”
李牧感激道。
“不用”
周渔笑着摆摆手。
“那我先走了”
说完李牧就顺着楼梯向下走去,就在他走到三楼和二楼之间隔层时,忽然听到周老师叫了他一声,李牧疑惑转身回望过去。
“李牧”
周渔站在302门口,嘴角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礼貌又不失温和,道“谢谢你的书”蜀南文学
“不用客气”
李牧也笑了起来,道“等你看完,可以再到我家拿”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的李牧感觉心情特别好。
有种幸福当下的错觉。
此刻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道路两边的灯光散发出橙黄的光线,将周围一小片地段渲染出椭圆形的色彩。
李牧沿着路灯,来到小区门口一家烧烤店。
此刻气温还没有转暖,烧烤店的生意自然不像春夏那么火爆,店里仅有三三两两的人坐在一起。
李牧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他没坐在店里,反而在这个有些寒冷的夜晚,坐在外面一张不大的小圆桌旁。
面前摆着两盘冒着热气的烧烤。
还有几瓶啤酒。
这么冷的天,坐在外面,还喝着啤酒,完全糟践自己的身体。
“又吵架了吗?”
李牧将羽绒服拉链拉到最上面,双手环抱着胸膛,以致来保证自己的不被冻着,然后坐在肖正阳对面问题。
虽然李牧这么多年和秦暮雪的两个闺蜜没有联系。
关系也止步于认识,不熟悉的程度。
可他毕竟是秦暮雪曾经老公,两人结婚时,秦暮雪这两个闺蜜也都在场,只是后来秦暮雪跑掉,就将他们原本可以变得很熟的关系,彻底沦为路人,不过李牧反倒和余慧还有唐末老公比较熟悉,三个没事还会聚一下。
关于这点,李牧一直没搞明白。
按理说肖正阳和唐末老公熟悉纯属正常,因为两人毕业与同一所大学,而且还像老狼演唱,高晓松填词作曲的《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两人一个寝室。
睡在同一张床上,还睡了整整四年的上下铺兄弟。
偏偏两人和李牧很神奇的成为朋友,这就有点说不过去。
“牧啊!”
肖正阳拿了一个一次性塑料杯,为李牧倒了一杯啤酒,道“我知道你不喜欢喝酒,可今天兄弟心里憋屈,你就勉为其难陪我喝几杯”
“没叫凌志过来吗?”
李牧好奇的问道。
“叫了”
肖正阳苦笑道“正陪客户呢!”
“哦”
李牧点头。
凌志是唐末老公,名字和李牧买的雷克萨斯没改品牌名前一样。
意为壮志凌云。
现在在一家公司跑销售,主要是将运动器材卖给健身房,他这种工作很耗胃,需要经常陪客户喝酒,有时喝完中午喝晚上,如果碰到那些难缠的客户,甚至喝到半夜或凌晨。
年纪轻轻就被搞出了一身胃病。
但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明知道身体不能再这么损伤下去,但为了养家糊口,不干也得干,不喝也得喝。
肖正阳端起酒杯,一口将啤酒干了。
一边为自己倒酒,一边苦涩道“牧啊!你说现在女人到底怎么了,非要逼死我们男人才肯罢休吗!?”
“怎么了?”
李牧疑惑问道。
“我今天躺在家里休息,她回来就开始骂,一直骂了三四个小时,骂我休息也不知道将家里收拾一下”
肖正阳伸手掀起自己额头的头发,道“看到没有?”
“你怎么搞成这样?”
李牧很不喜欢肖正阳对他的称呼。
感觉十分的腻歪,正经名字不叫,偏偏要叫“牧啊!”,不过等他的视线落在肖正阳的头上,顿时没了和他计较的想法。
肖正阳的发际线已经移到前额向后两公分。
如果不是他刻意留着长发掩盖了这一点,仅从他的头发看起来,年龄至少四十五左右。
两边繁茂,中间寸草不生,典型地中海风格。
“熬的”
肖正阳凄惨一笑,道“为赚点破工资,我都熬成这幅鬼样了,好不容易休息一天,我家那口子都不让”
越说。
肖正阳的情绪波动越激烈,最后咬牙切齿道“从去年大年初八我放假开始,她一直骂到今天,牧,我真的累了,感觉自己都快猝死了,是,我是没本事,为赚这点钱,还把自己累的发际线后移,可我有什么办法,我就这么大能力”
李牧静静听着。
“牧啊!”
又喝了一杯,肖正阳情绪稍微平缓下来,他指着地面喃喃道“人间不值得”
“没你说的这么严重”
李牧安慰道。
很多时候,击垮男人意志的从来不是生活,而是女人。
导致男人突然崩溃的也不是来自外界的压力,而是自己老婆的不理解,她们用锐利的言辞,像逼债般的方式,将一个活生生的男人,一步一步推到悬崖边上。
男人有错吗?
当然有。
他们瞎了眼,才选择了这样的老婆。
女人有错吗?
肯定没有。
因为她们是女人啊!?
就像张译在电视机对佟丽娅说的台词一样:
“你什么都可以没有,你连梦都可以没有,因为你是女人,你可以活的很轻松,你只要嫁一个男人你什么都有了,但男人不行啊,我是男人,男人必须得成功,他要不成功的话,就没钱没房子没车,只会被人看不起,最后被你们这些女人无情的抛弃”
肖正阳笑笑,他没有反驳。
在这寒风凌厉的夜晚,仰着脑袋。
风掀起了他额头上的头发,露出那惨不忍睹的发际线,伸手轻轻拍着桌子,嘴里念起了一首诗。
“最怕问初衷,幻梦成空,年少立志三千里,踌躇百步无寸功,懵懂半生,庸碌尘世中……”
写辛弃疾的《浪淘沙令》,在肖正阳口中莫名多了蹉跎半生的沧桑之感。
一个女人将自己三十出头的老公逼成这样。
也算多才多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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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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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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