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天空早已暗了下来,无数飞蛾围绕在映照出昏黄灯光的路灯上飞舞。
李牧伸手拍掉撞到他脸上的飞蛾,又跺了跺脚,吓走脚腕上的蚊子。
夏天的夜晚就是这样,气温高,蚊子多,尤其宁阳市的地理处在中国地图的东部,天气炎热不说,空气中还带着很适宜蚊子繁殖的湿度,而且蚊子又黑又大,连带毒性也比其他城市厉害的多,稍微叮一下,不仅痒,还会出现一个红包,就像发压岁钱一样。
你不要。
它也要硬塞。
霸道的不得了。
而与被叮得直跺脚的李牧一比。
周老师就淡定多了,因为她今天穿浅灰色带花领的长袖冰丝T恤衫,外搭一条紧身牛仔裤,脚上穿的也不是女士夏天最喜欢的镂空凉鞋,而是一双让蚊子无法下口的平板小白鞋。
周老师一直很喜欢平板鞋。
她家鞋架上,也是摆放着好几双不同款式的平板鞋,李牧猜测这可能和周老师的职业有关。
每天给学生上课,她需要走来走去,鞋跟太硬或太重,会对脚掌产生负担。
“怎么了?”
听到后面传来的动静,周老师疑惑道。
“没什么,蚊子太多了”
李牧快走两步,与周老师一起上了车。
刚坐到副驾驶上,周老师身体一僵,直愣愣盯着车架上的东西。
“怎么了?”
察觉到周老师的异样,李牧转身一看。
顿时杀了周一恒的心都有了,让他藏在车里,这家伙倒好,直接大张旗鼓摆在车架上,而且好像生怕别人看不到似的,居然铺开后还贴心的摆出一个大大的爱心。
这个爱心是什么意思?
用这东西装着爱,送给周老师嘛!?
天杀的玩意,没事尽添乱。
短短时间内,李牧调整了呼吸,眉头一皱,假装不悦道“你弟弟记性真差,明知道我今晚和他换车,居然还把这东西忘了”
说着。
李牧掏出手机。
当着周老师的面,拨通了周一恒的电话。
“喂”
李牧不等周一恒开口,他率先发动的攻势,道“你东西掉车里了,赶紧下来拿一下”
李牧情感不高。
但他智商并不低。
两者一平衡,也能勉强挽回局面。
周老师没有说话,她就那么看着李牧,试图在他脸上找到破绽。
可过了好一阵,李牧依旧坦然自若,好像这东西真是周一恒落下的。
“真不是你买的?”
周老师忽然问道。
“对天发誓”
李牧一脸认真道。
其实他还真没买过这东西,以前是用不着,后来是用不到。
意思差不多。
但性质却不同。
“姐”
楼上阳台的声音,一瞬间打断李牧和周老师谈话,周一恒大喊道“我没有东西落下,而且我害怕姐夫说我乱动他的东西,特意将他的东西恢复到原位,说实话,他身体真好,居然备了这么多”
李牧嘴角微微抽搐几下。
这种夸人的方式,还真是另类。
“哼”
周老师鼻息传来一声冷哼。
二话不说,打开车门,直接将二十多个小玩意全扔进垃圾桶。
动作干净利落,没有一丝迟疑。
“哎!”
李牧内心一叹。
他不是舍不得这东西,而是周老师的举动无疑说明了一个问题。
今晚想碰她是不可能的。
回到车里,周老师也不理睬李牧,转头看向车窗外,就在李牧看不到的地方,周老师脸颊上悄悄攀上一抹红晕,眼神慌乱而局促,就连交叉的十指也握得紧紧的。
车子穿过宁阳大桥。
接下来再有二十多分钟左右就到家了。
这时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四十五了,李牧提前打了一个电话,交代苏小小先给两个孩子洗澡。
“李牧”
在宁阳南路交汇处时,已经平复好心情的周老师,轻唤一声。
“嗯”
李牧应了一声。
因为路上车子很多,所以他也没有转头看向周老师。
“我们结婚,不举行婚礼行吗?”
周老师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轻声道“就单纯将结婚证领了,然后我们抽时间一起去拍个婚纱照”
“为什么?”
李牧诧异道。
“因为幸福是我们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
周老师想了想,解释道“我们都离过婚,如果再举办婚姻,别人也不会真心祝福,反倒会因为份子钱,在背地里说些闲话,与其这样,我们还不如悄悄结婚,不打扰别人,就过好我们自己的房日子,你放心,这事我会主动和我妈说,保证不会让他们觉得是你的想法”
“不是这个意思”
李牧摇了摇头,道“而是这样的话,就是让你受委屈了”
“不委屈”
周老师笑着回道“结婚是没有委屈的,只有婚后才会有委屈,热热闹闹的婚姻不一定就幸福,静悄悄的婚姻未必就会不幸,我第一次结婚就是在热闹气氛中进行的,这一次我想换一种安静的方式结婚,不惊扰别人,就悄悄的幸福”
“你认真的?”
李牧一脸动容道。
他确实被周老师这番话搞乱了心神。蜀南文学
这社会,居然还有结婚不需要大操大办的女人!?
“比你买的这枚钻戒还真”
周老师竖起左手,晃了晃戴在无名指的戒指,嘴角勾拉的笑容,比这个夜晚的星辰还耀眼。
伸手拍了拍李牧的胳膊,周老师笑道“很多人都说二婚是不会幸福的,所以李小牧,你要努力对我好,用实际行动证明,只要选对了人,头婚和二婚并无区别,幸福的重量都是相等的,我们也一样”
“你真这么想?”
李牧再次问了一遍。
他不怀疑周老师这番话的真实性,只是感觉有点不可思议。
这是一个什么社会!?
掏不起彩礼,又没房没车,只能单身的现代社会。
偏偏周老师居然希望结婚不办婚宴,就单纯的领证,然后两人去拍个婚纱照。
要求很简单。
简单的让人不敢相信。
“幸福是我们自己的事,与别人无关”
说的真好。
这大概是李牧近些年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
原本李牧今晚挺周老师母亲说不要彩礼,已经够感动了,现在又听周老师说不希望举办婚姻,更是感动的难以附加。
看来。
秦暮雪的离开。
并非老天有意折磨他,而是在他的生命中,安排了一个更好的女人。
一个人的离开。
恰恰为某个人的到来,空出位置。
不辞而别。
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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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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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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