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阳光,如逝去昨日般再次浮现。
一颗颗像被时光晕染过光粒子,从窗帘的缝隙间渗透进卧室中,在木质地板上形成大小不一的光斑。
人处在一个平静生活的状态中。
往往不会对时间流逝产生太大的感想。
过去就是过去。
日子且平淡且温柔。
在这样的日子里,昨天与今天一样,进行别无二致的重复工作。
起床。
做饭。
将老婆孩子先送到学校。
然后自己开车去公司上班,而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所有一切都按部就班的继续下去,没有惊扰岁月的事,也没有刻骨铭心的意外发生,纵然这样的生活不会带给自己更多的阅历和成长。
但李牧今年已经三十多了,这个年纪恰恰到了知识储备足够用,也有了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稳定工作。
至少拥有更多的阅历来促进自己迈向更高的层次,并不在李牧计划之内。
一个人。
能平稳度过自己的一生已经难能可贵。
并不是每個人都要成为马斯克,马云那样的大人物。
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
扮演好自己应该扮演好的角色。
这两件事想要做好,足以耗尽一个人的一生。
而以李牧这么多年所见所闻总结出的道理,一个人要想不被外面纷纷扬扬的纠缠和不陷入生活的绝境,必须做到两点,第一“不蹚过膝之水”,第二“不做过肩之人”。
第二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财不过肩”。
第一个意思很好理解。
别将自己放在危险的位置,涉足自己不了解的行业。
类似炒房,炒股票,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涉足任何自己不了解的行当,都存在一个定律。
“你得先缴学费”
第二。
做人要低调,别没事就觉得自己了不起,隔三差五发个朋友圈炫耀一下,一见到网上有什么事件发生,立马义愤填膺的发表一些评论,因为现在聪明的人都坐在台下一言不发,只有傻子才喜欢出来刷存在。
另外的含义,就是钱不要太多,多了容易出问题。
心态。
事态。
任何一个问题出现,都是自己承受不了的。
小富即安。
安全,也安心。
不过李牧倒没觉得自己这点钱有什么不安全的,无非就是对某些特定事物的总结罢了,毕竟人性最大的弱点之一,便是身处低纬度,却喜欢忧心高纬度的事情,李牧虽然不张扬,但也难免有这俗套的毛病。
开车来到公司地下库。
这个时间点,距离徐建华过来还有半个多小时,以前都是徐建华过来等他一会,可自从周老师上班之后,李牧到公司的时间就提前了不少。
打开车前柜,李牧拿起一本书随手翻阅起来。
他不喝酒不抽烟,就喜欢喝茶和看书。
他看书一方面肯定有吸收新知识的意图,更多却还是一种爱好,就像抽烟的人,无聊时会叼根烟,他闲时不抽烟,就喝喝茶看看书,大多时候李牧喜欢看关于广告创意类的书籍,偶尔也会翻翻其他书籍。
就像他现在手里这本。
不是他买的,而是周老师落在车里的,叫《摇摇晃晃的人间》。んτΤΡS://Www.sndswx.com/
周老师兴趣不多,喜欢散文诗集属于其中一种,另一种据她自己说是织毛衣,只不过李牧直到面前为止也没见周老师在家动过一针一线,闲暇时倒会抱着手机玩几把腾讯麻将作为消遣。
李牧随意翻了两页,就将周老师的《摇摇晃晃的人间》放在原位。
诗不错。
就是太简单直白了,有种拼尽全力的感觉。
这个诗人,李牧是知道的,好像还被唱“传奇”的音乐诗人李建评价了一句,“泥里生活,云里写诗”,很受现代女性的崇拜,觉得她活出了自我,具体是因为什么,李牧不太了解,所以也没资格妄加评论,就但以诗的内容而已,李牧是不太喜欢的。
作为一个职业广告人来说。
他还是比较钟情用浪漫的文字本表述情感,因为点到即止的朦胧才会让人形成延伸出不同的想象力和产生不一样的感悟。
好比有人发在网上文案,李牧有时就觉得特别好。
像什么:“我遇到你很晚,但我会陪你很久,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不是因为我执着,而是因为你值得”。
这表达出的情感就丰富多了,又富有层次感。
关键也体现出了中国人表达情感独有的含蓄。
像那个:“性,既不高尚也不可耻,但一定要有,不要在放荡的年纪,端庄的活着,做想要做的事,白天把身体交给工作,晚上把身体交给灵魂”。
仅随意翻两页,李牧就记住了,尤其后面的更是记忆犹新。
“男人淡定,是没有遇到让他奋不顾身的女人,女人矜持,是没有遇到让她为之放荡的男人”。
道理确实不假。
表述的也很贴切,
可现代诗再现代,也不能直白到如此程度。
这倒不是人家诗写的不好,只能证明李牧翻了开头,就被这两首击败了,人家写的散文《无端欢喜》也是很不错的。
“砰砰砰”
几声手指敲击车窗的声音响起。
李牧提着公文包推开车门下车。
“事情办好了!?”
李牧问道。
昨天天成公司的徐总监,专门请了一天假用来办私事。
这是很罕见的。
因为徐建华虽然是个人渣,但不可否认,这家伙确实是公司的劳模,除了结婚离婚这两件需要当事人在场得大事之外,他一般不请假,哪怕高烧到三九度半依旧吃了药跑到公司上班。
他前两年开了这么一句戏言。
“要不是担心公司同事上班时害怕,我愿意死后请人将我的骨灰盒摆在前台,势与公司共存亡”。
很不巧。
被经过的老板听到了。
然后被叫进办公室训了两个小时。
大体内容……老板觉得徐建华对他没信心,不看好天成公司的未来,不然也不至于只能在市场上存活十几二十年。
后来徐建华醒悟过来了。
感情老板希望自己的公司成为百年企业。
传完子女。
还想传到第三代,第四代,代代不息。
可惜老板想法很好,却没预料到他唯一独女的感情线,直到现在还没动弹一下。
可能曾经动弹过。
不过,那或是“回光返照”,也或“垂死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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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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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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