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张心蕊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异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却没人愿意将她带回去抚养,就因为她长得并不漂亮,出生时左脸颊上长了一块红色胎记。
于是她只能跟着奶奶一起生活。
小时候。
张心蕊喜欢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田埂上。
她等南飞的候鸟,巡飞回自己的家乡。
等离开的父母,会回来接自己。
她等了许久许久。
从几岁一直等到十几岁,可人生就像一场没有归期的旅行,她等的鸟儿从未从她头顶飞过,等的父母从未回来看过她一眼。
在这充满酸甜苦辣的人生之中。
她所能品尝的都是苦味,再没有第二味道了。
十五岁时。
她的奶奶过世,天地间仿佛就剩她孤身一人,为了上学,她会去镇上拿点手工活回来做,日子很苦,但她已经习惯,考上大学之后,她一边在学校食堂打工,一边捂着左脸颊低着脑袋穿梭在各个课堂。
那样的日子没什么好。
也没什么不好。
昨天与明天并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
那时同样在食堂打工的凌志与张心蕊之间经常见面,却没有丝毫交织。
直到有一天。
不喜欢吃糖的凌志,被宿舍一個同学塞了几块糖,
那天。
在食堂打完工的凌志叫住了打算离开的张心蕊,将口袋的糖递给她,当时的凌志并没有其他想法,仅觉得自己不喜欢吃糖,这位比他小一级的女孩肯定喜欢,不然扔掉难免有些可惜,可当时被他叫住的张心蕊并没有接,反而下意识移动脚步低着脑袋打算从他走过。
凌志却拦在她面前。
在张心蕊目光躲闪一脸慌张下,他直接剥开了一颗糖。
捏着张心蕊的下巴塞进了她嘴里,随后将剩下的糖塞进张心蕊口袋中。
也从那一刻开始。
张心蕊发现生活除苦味之外,还有另一种味道。
一块小小的糖。
产生了甜味,不仅占据张心蕊嘴里,凌志的身影,就这样莫名其妙占据了她心里,口袋中的糖,张心蕊一颗也没舍得吃,被她放在奶奶为她绣的小荷包里。
其实。
很多人不知道。
得知他生病的那个晚上。
她煮了南瓜粥,还专门跑出学校去很多同学说的那家包子很好吃的店里买了好几个她平时舍不得吃的肉包,也去药店买了药。
她提着东西。
来到男生宿舍楼下,见到每一个经过的男生,她都想请别人帮她叫一下凌志。
可她太自卑了。
始终没有开口的勇气。
她并不清楚,她去的时间比唐末早,就在她犹豫不绝的时候,另一个女孩已经慢慢抢在她前面。
只要她稍稍多一点勇气。
哪怕只需一点点,迈出那一步请个同学去叫凌志下来,以凌志的性格,他们肯定有后来的事,可人生的差了一点点,最后往往演变出另一个结局,时至今日的凌志也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他将不会成为上门女婿。
不会承担起这么多人的担子。
不会陪客户喝到胃疼回家,连一碗暖胃的稀饭都没人熬。
一切的一切,都在那个晚上发生了改变,出现了不同的结局。
一盒感冒冲剂。
一块糖。
将三人的命运就那么突兀的改变。
凌志和张心蕊的故事并不长,却拥有爱情最初的样子,后来这位小师妹一直跟着他,却从不去打扰他,可凌志却知道她一直在哪,就像在学校食堂,她总会在他转身就能看到的地方等着永远等不来的结果。ΗtτPS://Www.sndswx.com/
“好”
李牧看了看张心蕊,郑重的点了点头。
“谢谢”
凌志道了一声谢。随即他转身望着依旧捂着左脸的张心蕊,道“以后有什么过不去的难关,可以找他帮忙”
“去医院好不好!?”
张心蕊仿佛没有听到凌志的话,她的注意力全放在凌志身上。
虽然语气从未改变。
但至少证明张心蕊除了因脸上胎记自卑之外,她的性格很有韧性,说着,她又拉了拉凌志的衣袖,如复读机般重复那句话,道“生病了就要去医院”
“我家现在可没人会给我花这个冤枉钱”
凌志笑着回道。
“我有钱”
张心蕊小声说了一句,接着又回到刚才的话上,道“去医院好不好!?”
大概被张心蕊接二连三的话说动了,下午凌志就住进医院里,其实他这种情况已经没有手术的必要性,无非进行化疗拖延一段时间,严重到这种程度,他也不知道拖了多久,能将一个好端端的男人搞成这幅模样,唐末也算好本事。
余慧。
秦暮雪。
唐末。
这三人真是好闺蜜。
一声不吭的跑了,闹的最凶的如愿以偿离婚了,不声不响那个却最要命。
来到缴费大厅,李牧为凌志预缴的五万医疗费,不管是做手术还是进行化疗,凌志接下来的治疗费都不会太低,作为朋友,李牧现在所能提供的帮助也无非这些,晚上张心蕊留在医院照顾凌志。
这个女人给李牧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去医院的路上,李牧悄悄问了凌志一个问题。
“你和她……”
“什么都没有”
凌志是这样回答,道“除了偶尔去看看她,她会下碗面条给我吃之外,没有任何逾越,这辈子,我已经不欠任何人包括我儿子,可唯独欠她太多,因为我,她没找过男朋友,其实心蕊长得并不丑,可就是太自卑了”
说着。
凌志叹息道“假如有来世,我希望她不再认识我”
“那你……”
李牧想问的是既然如此,又何必与唐末结婚过这么长时间。
“就像她说的那样,我答应过她,所以只能这样,其实唐末虽然嘴上会絮叨几句,对我还是不错的,但她耳根子太软,太听她爸妈的话了,她爸她妈不管说什么她都听,无论有没有道理,我陪客户喝到半夜回来,肚子饿了,泡碗方便面充饥,可她爸她妈嫌方便面的味道难闻,她就不许我吃”
凌志笑道“我这胃一半是喝酒喝出来的,另一半就是长时间饮食不规律导致的,去年,唐末得知我胃疼的厉害,所以打算陪我去医院检查,后来她爸说谁身上没点小毛病,忍一忍得了,去医院花了冤枉钱干嘛!其实那个时候,我感觉到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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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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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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