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徐建华出茶水间时,李牧好奇问了这么一句。
“呵呵”
徐建华轻蔑一笑。
像江湖大佬般拍了拍李牧的肩膀,开口道“记住了,年轻人,这世上只有结不了婚的男人,却没有离不了婚的男人”
说着。
徐建华解开西装上的一颗纽扣,道“我老婆不是对婚姻忠诚,也不是有多爱我,而是舍不得每个月两万块的零花钱,所以说男人只要有钱,哪怕出去浪,老婆闹归闹,但该妥协的时候依旧会妥协,假如我没钱会怎么样呢?她闺蜜不可能与我啪啪啪,甚至与连看都不会看我一眼,而我老婆,嗯,我老婆两年前更不会主动对我这个有妇之夫投怀送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
李牧笑着点点头,道“都是为了钱”
“是啊!”
徐建华揉了揉脑袋,感叹道“不然谁会爱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又不缺父爱”
“哈哈”
李牧一阵大笑。
徐建华这老子还真是幽默和人间清醒,知道四十多岁的自己,依然能招蜂引蝶,不是长得帅,也不是魅力四射,而是有钱。
“徐建华”
一道身影拦在两人面前,一身女式职业西装的胡莉先是叫了一声。
然后在徐建华疑惑中,将手机递给他,徐建华接过一看,额头瞬间冒起了细汗,整个人变得无比慌张。
狠狠瞪了胡莉一眼,然后立马用祈诚的语气叫了一声“老板”。
接着像一只鹌鹑般不停点头和回答老板的问题。
“这事确实是我的问题,不过请您放心,我一定痛改前非,好,一会我就在公司内部发了道歉声明,对了,您那边天气冷,和老板娘出门游玩时,一定要多穿点衣物,什么?芬兰的天气和现在的宁阳市一样,都是春天啊!”
徐建华脸上也不见丝毫尴尬。
依旧用他在寺院拜佛的虔诚模样,开口道“您有鼻炎,春天更要注意一点,上次我寄给您和老板娘的冬虫夏草吃完没!?如果吃完了,我再寄几盒过去,没事,不值什么钱,都是我家老太太自己种的,好,好,那您一定要保重身体”
挂完电话。
徐建华整个人像虚脱般扶着墙壁。
听完徐建华和老板的通话,李牧嘴都笑抽了。
徐建华这幅模样与处理他老婆的感情问题完全判若两人。
不过这就是职场。
能在这里面活的风生水起之人,都具备一些特殊技能。
例如马欢的“再来一箱”。
徐建华的“冬虫夏草”。
能力不行,旁门左道来凑。
便是这类人,往往比那些只知埋头做事的人更受领导器重。
如果按百分百来计算。
职场上那些所谓高层,靠个人能力上位的其实不足百分之五,剩下百分之九十五,都是靠做人上位。
所以社会才有了那一句至理名言:
“会做人比会做事更重要”。
李牧不鄙视这种人,因为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毕竟他们也在付出,付出的代价也是不少的。
“马欢”
回到办公室,徐建华对他的助手马欢道“你现在去城西路上的一品草药店买几盒冬虫夏草”
“啊!?”
马欢颚然抬起头。
接着像听到什么噩耗般哭丧着脸,磨磨蹭蹭就是不肯去。
一年下来。
他已经自掏腰包中了不少“再来一箱”的大奖。
这笔开支委实不少,尤其领工资的后一个礼拜,他都会请徐建华吃几顿饭,两样一除,他刚发的工资基本耗去一半。
现在再听徐建华让他去买冬虫夏草,这完全是打算将他存了几个月还没达到一万五的存款连锅端了。
“行了”
李牧踢了一下徐建华,道“别逗小马了”
“年纪轻轻,就是经不住考验”
徐建华一边向草药店的张老板转账,一边对颇为不满,道“我对你今天的表现很失望”
“不让你失望,他就该破产了”
李牧笑道。
“谢谢李总监”
向李牧倒了一声谢,小马接过徐建华的车钥匙赶紧闪人。
再待下去。
他一辈子也别指望买车买房,娶媳妇了。
春天的天气,就像小孩子的古怪脾气,说变就变。
李牧早上出门时,阳光还洒落在城市的上空,到了傍晚天色就开始阴蒙蒙的,从幼儿院将儿子接回家。
“你来干什么?”
李牧听到敲门声。
打开门后,顿时看到秦暮雪站在门外面,他皱着眉头,一脸不高兴道。
“抚养费”
秦暮雪很不喜欢李牧说话的口吻,冷哼一声,道“三万块”
“拿来”
李牧摊开手。
“不请我进去看看你买的大房子吗!?”
秦暮雪笑着开口道。
“不给就走,别那么多废话”
李牧冷冷道。
“李牧”
秦暮雪愤恨道“你就这么恨我吗?我将车卖了来付儿子抚养费,你却连门都不让我进”
“不”
李牧摇摇头,道“我只恨我自己,恨当年那个你闹情绪说分手,还义无反顾跑过去哄你的李牧”
秦暮雪嘴唇颤抖。
偏偏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很多人都会说“如果”,假如真的有“如果””
李牧继续笑着,道”如果我回到那个晚上,一定狠抽那个李牧一巴掌,因为他做了一个抱憾终身的决定,娶了最不该娶的女人,可惜人生没有“如果”,不过却有现在,现在我不希望你隔三差五出现在我面前,更不希望你打扰我和儿子的生活,秦暮雪”
秦暮雪抬起头。
只听李牧最后道“我不稀罕你的抚养费,只要你像这没出现的六年一样,三万块你带回去,然后再不出现”
“你”
秦暮雪眼眶瞬间泛红,感觉内心像撕扯般疼痛。
她不明白!?
为什么原本性格那么柔软的男人,会有一天变得那么无情。
冷漠到让人透不过气来。
扇她耳光。
赶她走。
现在连说的话里,也无时无刻不充斥着绝情。
“如果这么说会让你心里好受一点,那你继续说”
秦暮雪用手背抹了一把眼泪,道“我知道你爸爸醒过来了,关于这点,我承认是我判断失误,当年说了不该说的话,吵着闹着非逼你去拔氧气,现在我向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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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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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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