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间红砖瓦房上的烟囱上寥寥升起。
厨房里。
李然迈着两条小腿,时而跑到锅灶旁帮他太奶奶烧火,时而又围在他太爷爷身边剥葱。
葱没剥完,又跑去看他爷爷李建国杀鱼。
不大的厨房,被他玩的不亦乐乎。
只不过没做成一件好事。
锅灶被他添的柴火堵住,冒出的烟,将他太奶奶呛的连连咳嗽。
他太爷爷刚剥好的葱,在他来来回回奔跑下全部踩坏了,帮他爷爷李建国杀鱼,弄的浑身鱼鳞。
小锅里,菜籽油烧热。
系着围裙的徐梅,转身拿起桌子上糯米面放在油锅里煎。
等一面煎到金黄,再翻过来煎另一面,工序并不繁杂。
李牧也会做。
但他儿子李然不喜欢,所以在宁阳市工作这些年,李牧一直没做过。
毕竟一个人的喜好,都是不太重要。
等他妈煎好两块夹在盘子里,李牧从筷笼里拿出一双筷子,一支筷子上插了一块,然后走出了厨房。
夜晚的农村。
比城市少了一种喧闹,多了一份静怡。
一阵微风拂过,院子周围的杨树发出治愈般的沙沙声。
李牧用脚勾过房檐下的墩子,坐下来吃着这不算美味,但时间久没吃,就会愈发想念的糯米饼。
此刻厨房的白炽灯,从敞开的房门落在水泥地上,形成一道明暗交替的光影。
李牧记得很多年前。
他就以现在的坐姿,现在的方式吃着糯米饼。
然而。
时光缱倦,褪了黄昏,惊了旧梦。
他忽然长大,娶了老婆,生了儿子,仿佛一切未变,其实一切都变了。
他从一个被村上邻居戏称为“闷葫芦”的年轻人,转眼间已到了三十二岁的年纪,更因生活的压力,导致内心的性格,也逐渐外向。
谈不上好与坏。
但如果有选择,李牧还是喜欢泡一杯茶,捧一本书,沐浴在下午的日光中。
其实李牧也清楚。
他固然很努力,但有些天性是无法更改的。
就像处理事情的方式,他每次都努力去做了,可最终结果都有些不尽人意,永远缺那种干净利落的决绝气势。
关于这一点,李牧从来不否认。
因为他的性格本就如此。
人生需要成长,他可以在二十五岁背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前行,却无法将自己各个方面成长到完美状态。
“李牧,吃饭了”
厨房里传来徐梅的叫声。
“来了”
李牧起身将墩子踢到墙边。
或许只有在父母身边,他才能像个孩子般随心所欲一点。
所以李牧为自己救下爸爸这件事感到骄傲。
他做到了。
而且做的很好。
他性格有很多缺陷,唯独这件事他做的很完美,无懈可击。
今晚。
饭菜很丰盛。
李牧老爸烧了一条豆瓣鱼,又专门为他宝贝孙子用胡萝卜烧了他最喜欢的羊肉。
徐梅煎了李牧从小吃到大,一直吃不腻的糯面饼。
“妈,家里怎么买了这么多苹果?”
一边吃着饭,李牧一边好奇问道“你这么喜欢吃吗?我怎么不知道”
“你外公让我拖回来的”
徐梅没好气回道“你表弟理发店没生意,批了一车苹果放在门口卖,根本卖不出去,最后没办法,全卖给我们这些亲戚了,要不是你外公专门打电话过来,加上价格不贵,不然我才不买,我还好点,就拖一想回来,不像你大姨,被你外公压着拖两箱回去,除了我和你大姨,就连你外公几个兄弟,没一个落下的,全买了你三姨家的苹果”
“嗯”
李牧点了点头。
他表弟托尼的理发店开不下去,李牧并不意外。
四十五的洗剪吹,一般人谁能理的起!?
其实价格不是最关键的,要命的是理发店洗头的不是漂亮姑娘,也不是性感美妇,而是托尼那个三百斤的胖老婆。
这样的搭配。
别说四十五了,超过十五,有人去剪头都算稀奇。
托尼体重将近两百斤,加上他老婆泰山重岳般的身材,两人待在二十多平米的理发店里。
这根本不是理发,而是活受罪。
“剪个头要四十五,那小子一年到头只能做清明节生意”
“噗”
李牧听到他妈的话。
嘴里糯米饼当场喷了出来,接着一阵剧烈咳嗽。
他妈不是说去托尼店里理发的不是人而是鬼,仅仅是一种表达方式。
对。
就是简单的比喻托尼店里生意比较清淡。
“前几天你三姨向我们家借钱”
徐梅看了李牧一眼,接着道“还说要借十万,被我骂了一顿,你爸出这么大事,你向她开口都被拒绝,现在还有脸向我们家借钱,别说我们有钱,就是我们家有金矿也不借她给,有钱就买,没钱就不买”
“三姨和三姨夫不是一直说城里一间房,不如家里一张床吗!?现在怎么想起买房了”
李牧疑惑道。
“小贾媳妇要的”
徐梅皱了皱眉头,道“还威胁你三姨和三姨夫,不买房就和小贾离婚,逼的你三姨没办法,现在到处借钱打算买房,前几天打电话给我都哭了,不过哭也没用,我直接告诉她,现在离婚夫妻多了,看开一点就行,没什么大不了”
“……”
李牧被自己老妈的一顿操作搞得有点发懵。ΗtτPS://Www.sndswx.com/
不过更多的却是他表弟媳妇拿离婚威胁三姨两口掏钱买房这件事。
一个三百斤的胖女人。
她哪来的自信!?。
社会上单身男人再多,也不是她这种女人可以惦记的。
难道是因为猪肉涨价了。
她也变得自信起来了!?
李牧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漂亮的女人折腾一下实属正常,毕竟她们有市场,可小贾媳妇有什么!?
腰与屁股同宽,让人傻傻分不清。
脸成圆形,胳膊堪比李牧大腿粗。
走起路来,让人误以为发生三级地震。
如果漂亮的女人去敲男人房门,应该属于无法抵抗的诱惑,换成小贾媳妇呢!?
那是天崩地陷的惊惧。
随着她的敲门声音响起,男人只会越来越慌,甚至达到崩溃的地步,不跑厨房拿把刀出来都怕她破门而入,自己没有挣扎的能力。
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
她居然敢用离婚威胁。
女人果然如一团迷雾,容易找不到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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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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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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