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异女人都有三大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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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有几个同样拜金的好朋友。
第二。
认识几个稍有钱的男人。
第三。
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一旦过不好,立马想找前夫接盘,而这个过程中,又是一场场计谋算计,手段之高让人叹为观止。
缅怀过去引共鸣。
连番道歉说爱你。
发誓以后做贤妻。
如果有孩子,那更了不得,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
听着好像真是一个好母亲该做的事,可又有多少知道!?她们离开时,为了自身不受影响,选择主动放弃抚养权。
所以很多时候。
人只拥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却没有多少人能主动承担属于自己那部分责任。
说最好听的话,做最没有良心的事。
“母爱”
有时也仅仅是一个名词,它不具备任何暖意。
当然了。
这仅限于秦暮雪这类少部分狠毒女人,像周老师还是很好的,离异之后选择独自抚养女儿,还因为女儿和弟弟孩子相处不好,搬离可以衣食无忧的地方。
正因为这一点。
李牧才会对自己这位邻居另眼相看,也对她的好感多了不止一点点。
也许达不到爱。
但喜欢是毋容置疑的。
“你前丈母娘吗?”
经过徐建华办公室时,这老小子手里捧着一杯枸杞茶,一脸八卦的站在门口。
“嗯”
李牧点了点头。
“你丈母娘挺漂亮的”
徐建华赞道“打扮还挺时尚,如果不知道她的真实年龄,我还以为只有三十八”
李牧一愣。
目光在徐建华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问道“怎么?你想做我老丈人?”
“你前老丈人会同意吗?”
徐建华笑着回了一句,随后道“看她长相,我就知道你前妻应该是个美人”
“怎么?你想离婚娶她啊!?”
李牧没好气道。
“你这人说话这么冲干嘛!?”
徐建华不乐意,道“我说说而已,又没准备让你将你前妻介绍给我,不是我看不起你们这些年轻人,而是你们这些年轻人做事确实小气,一点不像我们这些七零后男人表现的大气,我们这代人离婚,依旧希望自己前妻过的好,所以我昨天专门给我前妻安排了一场相亲晚宴”
“……”
李牧一脸震惊的表情。
好像徐建华这老小子的存在,就是为了颠覆他一贯的思想。
给自己前妻介绍对象。
李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
也许这个世界可能存在这样的奇葩事,但听说与真正认识这种人恰恰属于两码事。
随即李牧开口,道“你是你,但请你别带上七零后,更别侮辱七零后的男人,今天你是和我说这种话,如果出门说,我估计你会被真正的七零后套个麻袋抛进河里,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威胁,恐吓”
徐建华不屑道“你们这些年轻人除了这些手段外,能不能给我一些新鲜感!?只有你们到了我这个年龄,才能理解男女之间的真正道理”
“什么道理?”
李牧来了兴趣。
“我爱的人,被好多人睡过,爱我的人睡过好多人,谁的新欢,不是别人的旧爱,现在结婚,也不过再合作一次,她装一次羞涩,我练一次演技”
徐建华一副哲学家上身的架势。
“你厉害”
李牧竖起一根大拇指。
然后从他面前穿过,走到自己办公室门口时,才转身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提醒道“奉劝你一句,去医院挂个脑科,我估计你差不多可以到精神科预约床位了”
“哎!”
徐建华一叹,随即喝了一口枸杞茶,自言自语道“还是太年轻,听不进太深刻的道理”
下午三点半左右。
胡莉走进李牧办公室里。
她手里提着好几个包装很精美的手提袋,将东西放在墙壁,胡莉拍了拍手,开口道“这是徐建华朋友刚才拿过来的,我挑了七八件,这些你拿回去送给你女朋友”
“你怎么知道?”
李牧没看衣服。
反而奇怪胡莉怎么知道他现在正在谈恋爱。
“早上听到你和徐建华那小子谈话了”
胡莉笑着回道。
说着。
胡莉站在李牧面前,她不谈工作,也不谈两人联手宰了徐建华那小子一次,而是问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道“李牧,我这两条腿,长的真像小鸟腿吗?”
李牧一时间有些尴尬。
感觉这女人还挺记仇,徐建华不过背后说过一次,居然被她牢牢记住了。
小鸟腿。
顾名思义就是腿骨很细,小腿肚很粗,腿型又不笔直,呈现出下直上斜的扭曲感。
而与小鸟腿其名的,还有筷子腿。
这两种腿型,一个难看,另一个细长且干瘦,偏偏胡莉今天又穿了短款女士西装,如果不是背影太迷人,今天就是给徐建华那老小子灌十斤迷魂药,他也不会出言搭讪。
毕竟。
徐建华也是有品位的。
他喜欢的女人,必须具备三种特征:“个子小巧,身材火爆,长相精致”,简称“童颜巨乳”。
而徐建华也将这三点原则贯彻到底。
他娶得老婆,都是这幅模样,所以按李牧的理解,徐建华根本没必要离婚再结婚,因为除了换一张脸之外,他前妻和现妻并无太大区别。
见李牧不说话。
胡莉倒也没有勉强,反而笑着问道“什么时候将你女朋友带出来让我们见识一下?”
“没有的事”
李牧回道“刚相处,还没确定关系”
“那你得加油”
胡莉笑道“给你一个意见,如果你真觉得这个女孩不错,想和人家有什么好的进展,可以去咨询一下徐建华,毕竟他虽然工作能力差点,长得也不是很好看,但确实很会撩”
“会撩?”
李牧感觉很奇怪。
因为在他印象中徐建华追女人,根本没什么套路,全靠硬实力。
送包包,送首饰,送项链。
带女人参加各种展现自己交际圈的场合,偶尔花个几千去钢琴会打瞌睡,至于不花钱就将女人追到手,李牧没见过徐建华身上发生过此类事情。
他一直很硬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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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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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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