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奶爸的生活日常>第67章找我儿子
  三姨儿媳妇叫小秋。

  至于姓秋,还是名字里有一个秋字,李牧不清楚,只知道老徐家一直称呼她小秋。

  按照李牧外公的评价。

  “小秋是老徐家第三代外甥娶的最漂亮姑娘”。

  关于这一点。

  李牧没办法反驳。

  因为在李牧外公外婆这一代人眼中,女孩胖不是胖,而是富态。

  既然富态,那必然是有福之人。

  小秋的福气从李牧表弟托尼贾将她娶回来后开始彻底展现出来。

  除了体福外。

  还很有口福。

  一顿饭,可以吃下一斤猪头肉。

  如果哪一家卤菜做的地道,甚至可以吃两斤左右。

  好像验证了李牧外公对她的评价。

  小秋能吃,但不浪费,不像其他人吃完不长肉,她吃完后回以肉的性质长在身上或脸上。

  进门时。

  小秋差不多一百八十左右,算是小富。

  婚后几年。

  体重猛飙,现在起码三百斤以上,按李牧外公的思想,这应该叫大富大贵。

  纵然如此。

  小秋看起来也不像一般三百多斤那么显胖。

  因为她个子比较高。

  差不多一米七多点,相反李牧表弟托尼贾的个子只有一米六七左右,这还是托尼贾穿内增高鞋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那小子一米六三估计都没有,至于真实数据,李牧也不清楚,因为托尼贾从初中开始就没买过一双正经鞋子。

  小时候。

  卫军拿尺子要给他量身高。

  这小子就像卫军要宰了他过年一样,嘴里发出杀猪般的凄叫。

  所以夫妻俩差距明显。

  托尼贾在大上海学了几年理发,除学了那句要死不活的“嗯”之外,还学了见到漂亮姑娘就撩骚的臭毛病。

  大概是前年。

  这小子趁小秋出门,居然送秋天第一杯奶茶给店里烫头的女人。

  而这一幕恰巧被回来的小秋看到。

  小秋多重!?

  三百多斤,加上个子这么高,完全可以用“彪悍”来形容。

  她这种身材,伸手一推,起码能将一个成年人推出四五米距离,所以结果显而易见。

  李牧表弟托尼,没有喝到女人回赠给他秋天的第一杯奶茶。

  差点被他媳妇的一对铁拳捶出秋天的第一杯脑浆。

  最后以托尼去医院缝了八针为结果。

  大概被揍了。

  知道疼了。

  也清楚自己打不过媳妇。

  托尼从那以后彻底老实了,他老婆用一双铁拳完成了绝对统治,在家有了说一不二的地位。

  所以老徐家第三代外甥很有意思。

  菜刀王……王洁。

  飞毛腿……秦暮雪。

  铁拳皇后……小秋。

  可惜她们的成名史,都建立在李牧三兄弟痛苦之上。

  菜刀王。

  仅凭一把菜刀,差点将卫军超度了。

  飞毛腿。

  跑的相当潇洒,却将李牧扔在悠悠众口之中。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铁拳皇后。

  靠一双拳头,差点将托尼脑浆打崩出来,要不是这小子聪明,知道爬出去喊救命。

  据说当时的情况很惨烈,小秋是被其他店铺两个老板,一个路人,合计三个壮汉拼了老命才拦下来的,稍微少个人,托尼可能就交代了。

  按小秋的实力划分。

  李牧和卫军两兄弟要是和她来一场拳赛,基本上属于送菜。

  托尼上去估计也起不到作用,应该是加餐。

  不过与无辜的卫军和李牧不同。

  托尼那小子纯属活该。

  撩骚撩骚,撩到最后肯定是推进火化炉烧了,连这点道理都不懂,还在大上海混过,难怪理发店开倒闭,还被媳妇逼着买房。

  吃过晚饭,李牧让李然坐在沙发上,拿着指甲刀帮他剪脚指甲。

  小家伙不太喜欢剪指甲。

  每次剪完如果不是李牧想起,小家伙脚指甲和手指甲长得老长也说。

  等他说时。

  基本都是被老师点名批评后才知道回来告诉李牧。

  所以有时李牧也不得承认。

  男人总归没有女人细心,对孩子细节方面的照顾难免出现疏忽大意。

  李牧一边给儿子剪脚指甲,一边听他妈说他三姨被儿媳妇逼哭的事。

  “你大舅借了她两万,你外公也拿了一万给她”

  “大姨家呢?”

  李牧问道。

  “老三两口做人委实有问题,你大哥出了这么大事,居然说家里有事脱不开身,连医院都没去,不过她倒好意思向你大姨开口”

  徐梅捏了捏李然的小脚丫子,道“你大姨怎么可能借给她,一分钱没借,还把她臭骂一顿,还说以后见面,愿意打一声招呼就打,不愿意打就各过各得,谁也别碍着谁也别求着谁,要我说,你三姨和三姨夫就是舍不得钱,他们也不想想,活在这世上的人,谁就能保证一辈子不碰上点需要亲戚朋友帮忙的事,这次不仅我家和你大姨家,就连你四姨和小姨也没借,做人做到这份子上,确实应该反醒一下”

  “花钱的亏从来不吃,贪小便宜往往冲在最前面,这才是开始,往后罪多呢!”

  李牧点评道。

  背后议论别人是非,本不是李牧为人处事风格,但三姨家不在此列。

  六年前,这两口说他的阴损话多到数不胜数。

  这一点,李牧一直记得。

  尤其他从老爸住院向她开口被拒绝后,就预感到了。

  所以此刻,并不感到意外。

  自古救命不救急,他当时借钱是救命。

  他三姨现在是救急,孰轻孰重一目了然,至于被小秋用离婚逼迫,那也是她活该。

  门面房三十多万。

  李牧大舅徐传让她直接买下留托尼当理发厅,这样还能省点房租,可这两口偏说“城里一间房,不如家里一张床”。

  现在托尼理发店没生意,租金又涨到付不起。

  而当时三十多万的门面房,现在已经涨到八九十万,以前的全款,现在付个百分之五十的首付款都不够。

  至于不买店面。

  去买一百多平米的住宅房。

  那更是天方夜谭,哪怕东拼西凑凑出个首付,以后每月的房贷也能将老两口压的透不过气。

  “小贾那小子没有一点出息,就这样你三姨还经常夸,要换成我儿子,还把她乐死了”

  “妈”

  李牧被他妈这句不走心的夸奖搞得一脸尴尬,道“您还是低调点吧!”

  “我说的是实话”

  徐梅一点也不谦虚,道“就我生的儿子,老徐家谁敢说没出息!?三十多万外债,几十万的车,一百多万房子,全是一个人赚的,也就现在姑娘没眼光,不知道我儿子的优秀,等哪天知道了,还不排成队过来找你”

  “……”

  李牧三十多岁的人。

  竟感觉脸上一阵臊得慌。

  没办法,老娘夸儿子此乃天经地义的事。

  可惜姑娘没有。

  徐建华手里却有不少事业线很深的女人。

  深到头埋进去前,必须先戴个氧气瓶,不然会被活活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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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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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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