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扶着腰,逃离似的走出李牧办公室。
走到门口。
他唉声叹气了一句:
“救了这么多年,依旧没将救回来,年轻人一旦固执起来,还真是可怕”
望着办公区里,一道道忙碌的身影。
徐建华没由来感觉一阵无力,仿佛某种执念破碎一样。
他认识李牧多久了!?
好像有五六年。
一开始李牧还没做到总监位置,所以他对李牧这个年轻人并不熟悉。
平时相处,也不过工作上的正常交流。
李牧给他的印象不深。
与很多二十五六岁的上班族一样,没什么过人之处,平时公司聚会,他从来不参加。
类似于这种有点不太合群的年轻人,说实话,徐建华作为天成公司那颗差点烂在地里的老萝……开国元勋,他表面不说,但这样的年轻人给他的感官并不好。
他也不至于因为对他印象不好,就专门找他麻烦。
四十多年老男人,这点气度他还是有的。
不过像住持公司年底抽奖活动时,徐建华都下意识将他排除在外。
当然了。
做这些事,都在他的权利范围之内。
而且也不止李牧一个人扑空,没抽到奖的人有很多。
有的人工作不认真。
有的人带着情绪上班。
还有几个当众顶撞过他的。
遇到这样的同事,徐建华自然运用公司交给他的权利,合理又合法的让他们一无所获。蜀南文学
公平!?
有几家公司年终抽奖是公平的。
都是高层一等奖,中层二等奖。
老板最后来个预示带领公司再创新高的特等奖。
老板运气好,他们运气才能好。
老板有福气,他们才能跟着享福,所以特等奖的归属者毋容置疑就是老板的,哪怕他不来,还是他的。
至于三等奖。
就全凭运气了,反正每件商品的价格都在一两百块。
不过李牧运气确实不好。
一方面是他在电脑上将一等奖和二等奖给了其他人。
但三等奖,徐建华敢对天发誓,他真没动过手脚,完全各凭运气了,可即便如此,李牧依旧空手而回,就连他去买东西老板额外赠送的七八件小礼品都没抢到。
两年时间,好像只有他什么都没得到。
纵然如此。
徐建华也没在任何场合,和公司其他同事嘴里听到他抱怨什么。
他依旧认真工作。
下班时间一到,立马提着包离开,从不为公司多奉献一分钟。
独立而特行。
大体说的就是那时的李牧。
这种印象并不深,就像徐建华对其他人共事过一段时间的同事一样,直到第三年……应该是第三年,徐建华记得那一年公司年终抽奖活动的负责人,已经不是他了,而是坐上总监位置的李牧。
他主动向老板申请做年会总负责人。
之后。
徐建华因为此事,还和李牧刚过一段时间。
不是他找李牧麻烦。
而是徐建华觉得李牧这是在找他的麻烦,完全不给他这个前辈面子。
才刚上位就想踩他几脚。
他徐建华也是要脸要面子的人,怎么可能甘心被一个晚辈侮辱!?
就在他思考怎么教育一下这个年轻人,顺便再教他做人的情况下,李牧忽然和两家公司签订了广告策划的合约,
一笔二百万。
一笔三百二十万。
于是。
行为职场老油条的徐建华,瞬间明白。
江山代有才人出,前浪注定被后浪推在沙滩上,李牧这个年轻人,不是他这根差点烂在地里……的开国功臣压得住的。
他想都没想,立马做了一个决定。
和李牧和解。
那天晚上他提着两瓶好酒,很主动的跑到李牧家做客。
至于不请自来。
徐建华脑海中根本没有这个概率,他又不是空手去的。
两瓶三十年的茅台,可花了他不少钱。
按照他的想法,举杯一端,两人一笑抿恩仇,以后大家就是兄弟,等他来到李牧家才知道,李牧居然离异带孩子,他不是不合群,而是下班后还要跑到早托班接儿子。
也是从那天起。
徐建华开始佩服李牧了。
有才华。
有责任心。
还很顾家。
不过佩服归佩服,既然李牧坐上了总监位置,就是和他同职。
所以在他看来。
两人必须成为好朋友,
也一定要成为朋友。
最好是那种“大哥”,“小弟”相称的义结金兰兄弟。
只有这样,徐建华才能睡的着。
毕竟,他是那颗差点……跟随主公一起打天下的老臣,而李牧属于那种真有才华的人,如果两人关系不好,一旦闹的太过分,老板是会留下他这颗……,还是留下能够给公司带来业绩的李牧!?
为了不让老板为难。
徐建华毅然决然选择,邀请李牧晚上去洗不正经的澡,喝正经的酒之后和不正经的女人玩少儿不宜的游戏。
因为在徐建华心目中。
一起扛过枪的叫战友。
一起喝过酒的叫朋友。
一起……那什么过的才叫兄弟。
当然了。
他是有想过,假如李牧不介意,他们可以共找一个漂亮的女人,然后让彼此双方都握住对方的把柄,这样以便于大家以后相处起来没有隔阂,关系也可以拉到亲密无间的地步。
然而。
他一次次邀请。
李牧一次次拒绝。
酒。
不喝。
夜总会。
不去。
给他找漂亮的女人做小三。
不要。
最后没办法,徐建华使出了杀手锏。
将自己离完婚之后,还没有再婚的前妻介绍给他,可依旧被拒绝。
他固执的就像活了几百年的老甲鱼,根本听不进劝,后来他想的已经不再是和李牧拉近关系,而是单纯的想拉他去喝酒,然后找个女人塞到他怀里,亲眼看到李牧成为和他一样的渣男。
几年下来。
这已经成了他的心魔。
也成了他除了工作之外,最想做的事。
结果呢!?
他没成功过一次。
反倒李牧不声不响的领了结婚证。
用事实告诉他。
真正的好男人,恰恰是那种不被外界诱惑,不受朋友诱导,他自始至终都保持了本心。
他忠诚与自己。
也忠诚与婚姻。
对待事物,有着自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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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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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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