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奶爸的生活小说>第36章偶遇
  星期日。

  儿子一大早就被他妈妈接走了。

  至于去哪?

  李牧没有多问,毕竟每个礼拜日是秦暮雪和他约定好的日期,儿子愿意跟她出去,李牧只能随他。

  和一般离异夫妻相比。

  秦暮雪一个礼拜探视一次儿子的次数确实有点多。

  关于这点,李牧也有自己的考虑。

  秦暮雪丢下儿子消失六年,这六年来没有一通电话,也没有请人要过一张儿子照片。

  如此狼心狗肺的女人,忽然回来,必定发生了什么?

  也许等她处理完事情,一如当年那样再次音讯全无,所以李牧经过思考,并没有拒绝秦暮雪一个礼拜见儿子一次的要求。

  他不是因为秦暮雪这么多年没见到儿子,给她多一点时间陪儿子。

  而是想儿子可以多看她几眼,记住她的模样。

  不然等她的身影再次掩没在城市的高楼大厦,迷失在她向往生活中,哪怕儿子想见,也很难再见。

  毕竟谁也不知道。

  这个狼心狗肺的女人,下一次消失再出现会在多少年后!?

  也许相同的六年。

  那时儿子十四。

  也或者两个六年,儿子就是二十。

  更可能,再也不见。

  一生太匆匆,遇到的人又太心狠,所以李牧不敢像其他拥有孩子抚养权的父亲那样,一个月只让探视一次,他怕儿子将来的某一天,因为这件事怨他。

  作为爸爸。

  纵然一些细枝末节的小事,李牧也拼尽全力为儿子考虑。

  如果不远的某一天秦暮雪继续消失,导致已经和妈妈相处出感情的儿子受伤难过,这就需要他自己承受。

  只有这样。

  儿子才会明白,生他的母亲,她的心比冰冷,比铁硬。

  将房间里里外外收拾了一遍,窗户打开通风,李牧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去了四五里外的新华书店。

  至于表哥卫军的事,李牧在他做出选择后,就没有再管,不过该给的表示,他还是硬塞给了表哥。

  一个三十五岁的男人,总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如果以后真被他表嫂砍了,也只能归于命中该有的劫数,不过李牧倒是真希望他表嫂经过这么一次能够幡然悔悟,以后做个好媳妇,好妈妈。

  这个早上,阳光不错。

  光粒子透过树叶的间隙,洒落在道路上,形成各式各样的光斑。

  唯一缺点,就是气温还是有点冷。

  不过李牧早上看了天气预报,属于宁阳市的倒春寒基本结束,从后天开始气温逐渐升到零度,最高摄氏度为五度,这代表原本以为会很漫长的冬日,就在日光推移下,彻底成为了过去。

  到了书店门口。

  李牧扫码付账,然后走进新华书店里。

  估计刚开门不久,书店里还有工作人员在整理书架,类似于新华书店这种国有单位,工作时间很规范,从来没有九九六一说。

  尤其开了这么多年。

  依旧很是桀骜不驯,从不在店里加供人看书方便的书桌和长条板凳。

  怎么说呢!?

  可能新华书店觉得自己只是卖书的,不是做服务的,坐着让你看,你不就更不买了吗!?

  李牧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世界广告合订本,这个系列1984年在奥地利创刊,属于全球创业领域公认的广告杂志,缺点就是这本书很沉,李牧站着翻了几分钟,手都有点酸。んτΤΡS://Www.sndswx.com/

  无奈找了一个干净的地方坐下。

  屁股刚落在地面,李牧就感觉一股凉意从屁股直冲腰椎。

  “果然是卖书的”

  李牧不禁摇摇头。

  像这种广告杂志,他家也有,只不过不是全新的,而新华书店的书就很全面,更新也快,这也是他专门跑过来甘愿感受新华书店地板触感的原因。

  国内广告行业一直流传“中国无创意,能抄的像已经很不容易”的说法。

  还有“找广告工作和老板谈”,“饿了会叫妈”这类堪比段子手的无脑说法,总之广告这个行业真有实力的人很少,但思维活跃会编段子的不少,其中还有些女性喜欢发一些极有文艺气息的人生感悟。

  例如“春去,秋又来,工资花完,还没来”,“你的消失,换来了我无尽的思念,让我半个月都置身在康师傅的拥抱中无法自拔,你快回来,快回到十五号,不然我真的承受不来”

  情感真切感人又极赋生活气息,更将所处现状表达出来。

  尤其最后那句“我真的承受不来”,直接将意境推到最高点,就是不太正经。

  看到中午,李牧出去简单吃了饭,然后回来继续看书,他今天属于放空状态,一整天都属于自己,这在平时是很少出现的。

  以往礼拜六他先将儿子送到兴趣班上课,晚上直接接他回老家,等到礼拜日下午再回来,基本没有多少自己的空闲时间,而像今天闲下来跑进书店看看书,也并非他所愿,李牧更希望自己的生活节奏依旧像往常那样按部就班的进行下去。

  不凌乱。

  也不显得无聊。

  更重要的是身边更伴有儿子的欢声笑语。

  只可惜,从秦暮雪回来开始,他原有的生活轨迹都渐渐变得不可捉摸起来。

  他很不喜欢。

  但无力阻挡。

  合上书,李牧重新翻找了一本相对专业一点的广告书籍。

  然后坐回原位,将书搁在腿上低头继续翻阅起来,就在他看书的时候,周渔的身影从一排排小学三年级数学册的架子旁,渐渐转移到李牧左边文学分类上,新华书店上方白炽灯依旧亮着,空气中散发淡淡的清新。

  周渔已然放在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手,忽然停了下来。

  她看到了坐在地上,背靠着书架李牧。

  一个人低头静静翻着手里的书籍,神情很专注认真。

  有那么一瞬。

  周渔仿佛看到一束光落在她这个邻居身上。

  犹豫了一下,周渔没有选择打扰李牧,而是抽出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坐在李牧书架的折面上,与他一样,慢慢翻阅起来,偶尔周渔会转头望向身边只能看到侧面的李牧。

  新华书店很静。

  静的连翻书的沙沙声都清晰可闻。

  声音是那么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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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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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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