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光都带着灼热感,可即便是这样的日子,李牧父母五点半就起床了。
除草。
翻地。
洗衣服。
就在他们两口忙碌时,李牧爷爷奶奶也没有闲着,他们年纪大了,干不了重活,所以就在厨房做早饭。
虽然李牧家现在已属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只要李牧没有带然然回来,他们依旧保持那个年代独有的节省和简单,一锅稀饭,煎几块薄饼,外加一碟青椒和茄子跺碎后,滴几滴香油再倒一些酱油搅拌一下的简单配菜。
做好饭。
李牧爷爷去叫儿子和儿媳妇回来吃饭。
李牧奶奶拿起扫把,将厨房清扫一下,此刻几缕光线透过老旧的橱窗玻璃落在了地板上,白絮在空气飘动,也映照在老人那张被岁月镌刻出痕迹的脸上。
上了岁数的人,大多比较清瘦。
李牧爷爷奶奶同样如此,一头银白,脸颊消瘦,不过精神状态还是不错的。
相比起他们这个年龄段的老人,无病无灾,就是最大的福气,胖一点瘦一点,反倒无所谓了。
听到门口传来儿子和儿媳妇,李牧奶奶放下扫把,开始盛饭。
他们这个年纪的老人,心疼孩子的方式都是润物细无声的,锅里煮的是稀饭,但李牧奶奶盛给儿子那碗永远是最浓稠的,挑的饼也是那张最厚实的。
反观。
李牧这一代年轻人,会将关心和宠溺直接表现出来。
这大体是一个含蓄的时代和开放式时代最大的区别。
其实李牧一家老小,谁都知道老太太在家里不缺吃喝的情况下,还有这种习惯,但谁也无法指责老太太的做法有失偏颇。
心疼儿子。
原本就是一位合格的母亲应该做的。
老太太心疼李建国,徐梅心疼李牧,这些事都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老太太和李牧爷爷身上也有着其他老人的通病,喜欢小儿子,不太喜欢大儿子,哪怕李牧大伯每逢过年回来时都让老两口去他家住一段时间,可每次都被李牧爷爷奶奶回绝,一部分是两位老人住不惯商品房,另一部分恰恰是对大儿子李建业不太喜欢的缘故。
李牧大伯给钱,老两口照拿。
买礼品,老两口照收。
但就是不去。
这或许就像老话说的那样“小儿子,大孙子”。
归根结底,还是李牧大伯李建业自己造成的,当年李牧爷爷奶奶给他找了一门亲事,可李建业心高气傲有野心,偏偏自身又没什么本事,属于典型好高骛远之人,他不愿意待在农村,更不愿意早早结婚。
其实这些事很正常。
毕竟李牧爷爷奶奶给他说亲时,李建业才十七岁,他不愿意结婚,选择出去闯荡也算一件好事。
只是他过年回来,做了一件让李牧爷爷奶奶颜面扫地的事。
他居然带了一个离异带女儿,还比他大五岁的女人。
现在娶个离异女人,倒无所谓,但那个年代,确实是一件很丢人的事,而且李建业属于老李家的长子,这个家是需要他开门立户的。
他这么做。
简直是在打李牧爷爷奶奶的脸。
因为这事,李建业和父母闹掰,之后几年彻底放飞自我了,和婶婶在外面租了一个房,玩起了无证驾驶,这一玩就是多年,再次回来李牧婶婶已经给他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李牧现在的堂弟李阳。
至于李建业为什么和李牧婶婶在一起!?
李牧问过他大伯,得出这样的理由。
“我在外面没钱花,没地方住”
所以……他被现实击败了,找了个有钱花,有女人睡的地方住。
那么小的年纪,竟然就知道人生需要走捷径,李牧大伯不仅时髦,还很有前瞻性的,难怪现在岁数大了,还活的那么潇洒。
就在一家人围坐在一张四四方方小桌吃早饭时。
一辆轿车。
已经出现在村后水泥路上。
一如当年的村落,几颗栽种在屋檐后的枣树,在风中轻轻摇曳。
看着这一切。
秦暮雪内心忽然产生一股强烈的绞痛,就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越来越近了。
车子向前方驶去。
秦暮雪已经可以清晰看到二楼那扇窗,那是她与李牧结婚用的新婚,在那里曾有她,也有他,那里也承载着她和李牧从认识,熟悉,再到相恋,最后落下结婚这样美好的结果。
几片树叶隔着挡风玻璃滑落。
一时间。
秦暮雪思绪翻腾,六年前的林林总总,仿佛在她眼前一一浮现。
她看到了。
一颗已然碗口粗的苹果树,立在枣树最右边,那是她进门的第三天,和李牧一起栽种的。
寓意“平安,喜乐,健康”。
除了寓意之外,他们同样期盼着自己孩子将来能品尝到他们亲自栽种的甜蜜。
简简单单的小事。
便是她和李牧对未来的期待,也是两人之间的小浪漫。
泛着光。
只是她此刻再见到,眼中已然泛起了泪花。
“停车”
秦暮雪嘴唇微微颤动几下,瞬间发出一声撕心立竭的声音。
她指着苹果树前面位置,痛哭道“那天晚上,我就是那个位置上的车,抛下李牧,也扔下然然,就是那个位置”
哭声。
如泣如诉。
“既然到了,就先到李牧家”
秦朝回了一句,继续开车。
“停车”
秦暮雪又哭喊了一遍,见车子还在行驶,她像忽然发疯般抓起方向盘猛打。
“你疯了”
秦朝被他姐姐的举动吓出一身冷汗,连忙踩了刹车。hτTΡδ://WωW.sndswx.com/
“神经病”
坐在后面的秀儿,同样被吓的不轻,怒骂道“想死别拉上我和你弟弟”
等停下车。
位置不偏不倚的落在了原点。
像一次循环。
也像一次轮回。
秦暮雪愣愣的看着挂满硕果的苹果树,全然没有在意她母亲的愤怒,随后,她趴在车里嚎啕大哭起来。
她可以很幸福很幸福。
可这些弥足珍贵的事物。
却被她亲手打碎了。
李牧不同意复婚,她今天过来,就能说通他父母吗!?
原本他们对她也是极好极好的,可她呢!?
一次次发脾气。
一而再再而三的挑刺,耍性子,指责他们老两口。
她这样的儿媳妇。
真的值得原谅吗!?
秦暮雪不坚定了,她怕了。
她开始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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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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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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