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高山果园大树田野哪个不同类>第二百一十章:求婚
  家里好长时间没有住人了。

  下午,叶墨帮着收拾了房子。

  小眠家里有个大砂锅,四点过,叶墨将砂锅洗干净,火腿洗干净……开始慢炖。

  小眠爸妈今年还要种水稻,三亩多。

  去年是稻虾混养,今年只种水稻,不养殖小龙虾了。

  他们这边种水稻赚不了多少钱。

  每家每户拥有的土地太少了,像小眠家,就只有三亩多的土地,全部种水稻,估摸着能有四千斤的产量。

  肥料钱,收割机的钱……

  现在的谷子价格也上涨了,每斤1块7。

  扣除开支,能有四五千的收入吧。

  怎么说呢。

  即便有收割机来收割谷子,晒谷子的时候,也特别累。但是有几千块钱的收入,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还是可以。

  现在农村家庭,纯种田家庭,很少很少了。

  六点过了。

  砂锅里面还煮着火腿,香味弥漫开,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在煮什么啊,这么香。”林小林走了进来,道。

  “在煮火腿。”林小眠道,给拿了西瓜过来。

  “妹夫种的西瓜?”林小林尝了一口,黑皮西瓜,真甜。

  林小眠点点头,继续削冬瓜皮。

  “小林。”叶墨从厨房走了走出,笑着给林小林递了根香烟。

  “你要喊我二哥。”林小林接过烟。

  叶墨笑了笑。

  “你那边的西瓜,已经卖完了?”林小林说。

  “嗯。”

  “我还说有空去你那边买一些回来吃。”

  林小眠指了指客厅:“那边,你待会儿抱几个回去。”

  林小林探头看了看,嘿嘿笑道:“谢谢哈。”

  “绵羊。”王蓉在外面喊道。

  “哎。”林小眠应了一声:“进来。”

  “在煮火腿?”王蓉在外面就闻到香气了。

  “嗯。”林小眠指了指桌上的西瓜:“吃西瓜。”

  “我想吃火腿。”王蓉笑着说:“我老远就闻到香气了,煮的什么火腿?”

  “宣威火腿。”

  林小林给王蓉切了一块,对林小眠说:“对了,正式给你介绍一下,王蓉……你今后要喊她二嫂。”

  林小眠抬起头,嘴角轻轻抽了一下:“二嫂?”

  “哎呀。”王蓉嘿嘿笑着:“还是喊我蓉儿就好了。”

  林小眠白了她一眼:“啥时候的事情,现在才通知我。”

  “前几天,你二哥他忽然跟我表白。”王蓉笑道。

  林小眠切好冬瓜了,递给叶墨。

  叶墨将冬瓜拿到厨房,切块……

  砂锅里的火腿,已经炖两个多小时了,叶墨将火腿捞出来,就着火腿的肉汤,将冬瓜煮了下去。

  叶墨炖了5包火腿,炖的时间足够长,特别的香……

  叶墨切了一块带肥肉的部位,这个火腿肉已经完全软化了,火腿皮超级香,肥肉的部位有油脂香味,瘦肉咸咸的,带着浓郁的火腿风味。

  叶墨切着火腿肉,一边偷吃。

  林小眠也进来吃了几块:“很好吃哦。”

  “嗯。改天我们去宣威耍,多买几条回来。”叶墨道。

  “开饭了。”林小眠将切好的火腿端出去。

  叶墨将砂锅里的冬瓜倒了出来,冬瓜吸了火腿的汤汁,有一点点咸味儿,特别鲜,以及浓郁的火腿风味。

  用火腿汤煮出来的冬瓜,也是一绝。

  “这个火腿,一斤多少钱?”林小林问。

  “60块钱1斤吧。”林小眠道。

  “这么贵啊。”

  叶墨吃了块带肥肉的,说:“如果去当地买,可能要便宜一点。”

  在火腿里面,金钱腿,应该是比较便宜的部位。

  10斤金钱,煮出来,肉还是挺多。

  八个人,完全够吃。

  火腿美味,吸收了火腿汤汁的冬瓜,味道更好。

  晚上虽然只有两个菜,也是一顿豪华大餐。

  第二天。

  叶墨开着车,和林小眠去了一趟凉城。

  春城比较小,以前是凉城的一个县,近几年才升级为市。

  凉城比较大,人多。

  要结婚了,得准备婚戒。

  之前脑袋都晕晕的,那天在花城买车,叶墨都有想过买婚戒,但又给忘记了。

  “戒子意思一下就行了,别买太贵的哈。”林小眠说:“钻石那种东西都是骗小女生的。”

  “买人造钻石?”

  “人造钻石和天然钻石,材质都是一样。买婚戒,选个好看的就行了。”林小眠说。买太贵的钻石戒指,没有意义……

  住在农村,婚戒……有钻石的那种,不可能经常戴着。买贵的戒子,不如买一条漂亮的项链,或者耳坠。ΗtτPS://Www.sndswx.com/

  “不过,我还想要项链和耳坠。”林小眠看着叶墨,卖萌的笑着。

  “嗯。去店里,你看着喜欢的选。”

  叶墨也就来过凉城几次,找到家专门卖黄金珠宝的店,进去挑选了一对婚戒,三千多块钱……也不算便宜了。

  毕竟是婚戒……

  再挑选了一条项链,一对耳坠。

  林小眠选东西有些麻烦,在店里,足足看了半个多小时。

  离开珠宝店,两人逛商场,买衣服。

  领结婚证不是办婚礼,也得穿着漂漂亮亮才行。

  林小眠好久没有出来逛街,就特别兴奋,带着叶墨到处跑。

  下午,叶墨借口去卫生间,让林小眠自己逛,他偷偷出去买了一大束玫瑰花。

  回去的路上多大山。

  叶墨早上来的时候留意了沿途风景,回去的时候,叶墨就将车子开去了河滩。

  “去哪儿?”林小眠问。

  叶墨在河滩停了车,出去打开后备箱……

  小河的鹅卵石滩,非常宽敞。河对面就是大山一座,风景秀美。

  “你干啥啊?”林小眠也跟着出来,就见叶墨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捧玫瑰花,忽然单膝下跪……另一只手上,拿着戒子。

  看到这,林小眠有些蚌埠住,好笑,又感动。

  叶墨也是硬着头皮的,多多少少吧,就有些尴尬,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就大喊道:“林小眠,嫁给我。”

  林小眠重重的点了下电脑,伸出手。

  叶墨拿出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等到叶墨站起来,就扑入了他的怀里:“什么时候买的花啊?”

  “下午,我说累了,让你自己逛的时候。”叶墨道。

  林小眠轻轻拍了叶墨几下,感动的,眼眸泛起了水雾,就紧紧地抱住:“我以为没有求婚的环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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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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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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