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艾薇玛的自传发布日,已经过去了三天,小黑想象中的起死回生的场面并没有出现,新书的成绩依旧惨目忍睹,三天加一块都还没到五百本!
估计老板赔的裤衩子都快没了。
是以,聪明的他已经开始找新工作了,而且他多工作也不挑剔,只要给钱干什么都行,反正只要不去那该死的棉花地就可以……
“咕咕!”
一只灰白色的猫头鹰展翅从一株高大的棕榈树的碧绿树梢上飞起,它在翱翔过大半的华盛顿市区后,落在了一座位于潮汐湖附近的别墅的二楼窗子上。
“咚咚!”
它用鸟喙轻轻啄了两下茶色的玻璃窗,带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院的入学……哦,不好意思,串台了,真是糟糕透顶。
“砰!”
“这个该死的混蛋!”
窗子后的书房内,一名白人老者狠狠挥了下胳膊,地将桌上的咖啡杯扫到了地上,头顶梳的一丝不苟的金黄发丝也因为他这大幅度的动作变得散乱。
他是法斯特·索拉里,花旗参议院的委员,同时也是情报部门的官员。
“该死的克格勃,该死的安德鲁!”
索拉里愤怒的咆哮着,将手上一则记录着秘密情报的打印纸撕得粉碎,以此来发泄心中的怒火。
“咚咚咚!”
这时,书房的房门被敲响。
索拉里皱着眉看过去,又深吸了口气,调整了下心情,重新坐回椅子上,理了理头发,沉声道:“请进!”
“吱吖!”
克里西的叔叔老博利推开门走了进来,胳膊底下还夹着一本书,他扫了眼稍显狼藉的房间,一边往里走,一边笑着询问道:“又再为安德鲁发火?”
“不要再跟我提他,今天上午之前,我不想在听见他的名字。”索拉里黑着脸摆了下手,对他问道:“你今天怎么这么有空来我这里?”
他与老博利是多年朋友,小时候是邻居,后来还上了同一所大学,关系还算不错。
“给你带点有意思的东西。”老博利将咯吱窝下的书放到桌上。
“什么书还值得你特意推荐?”索拉里好奇的拿过来,扫了眼上头封面,随即眉头一皱,思索着嘀咕道:“艾薇玛?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
“你竟然忘了她?”老博力一脸诧异:“她就是那个被安德鲁迫害的古巴女人啊。”
“哦,原来是她!”索拉里这才想起来,同时也对这书有了些兴趣,便耐着心思翻看起来。
屋子里安静了下来,老博利看似很悠闲的抽着烟,心里却非常紧张,这本书可是关系到他侄子的未来,如果搞砸了,估计克里西就要带着他手底下的内个人跑去种棉花还债了。
如此过了半个多小时。
索拉里也一目十行的看完了这本书,他若有所思的抬起头,半眯着的眼睛里闪着阴险的光泽:“这是一本好书!”
“我也是这么觉得。”
“它应该被更多的人看到!”
“最好能畅销全球!”
……
老博利见完索拉里的第三天,艾薇玛的自传突然就火了起来。
先是有官员在电视台接受访谈时提到了它,并向民众们推荐,接着有女明星站出来为艾薇玛发声,也有男性公众人物公开心疼她,然后又有人拿出书里的内容开始说事,攻击毛子与安德鲁。
一时之间,仿佛看艾薇玛的自传成了一种流行,官员在看,明星在看,学者也在看。
于是乎,在仅仅几天的时间里,艾薇玛的名字几乎传遍了大街小巷,人们也回忆起来,这个去年在报纸上出现过的可怜女人。
而民众们一瞧,哦,原来你们都在看那本书,那我也看!
怀特书店。
敏而好学的老怀特揉着腰打开店铺大门,正准备拿工具去打扫卫生呢,之前那位熟客青年就闯了进来,对他问道:“怀特,那本艾薇玛的自传你这里还有吗?”
“有的,就在面前那个架子上的最底下。”老怀特指了指书架,又忍不住好奇问道:“你不是对那本书不感兴趣吗?怎么又过来找?”
最近一直忙于跟老师们试验新知识的他根本没时间去关心新闻。
“我现在又感兴趣了。”
青年也懒得解释,拿了两本书干脆的付了钱后,就匆匆跑了出去,准备第一时间将其中一本书给他的女神送去。
他的女神昨天跟他抱怨想看这本书,却没找到有书店卖,为了博美人一笑,也为了能展开一场友谊赛,他一大早就来老怀特这里守着了。
青年走后,又有客人过来,是一名中年女人,目标非常明确,也是进门就问艾薇玛的自传,拿到书后就立即闪人。
就这样一直到九点多钟,老怀特店里的十五本艾薇玛的自传就卖光了。
“怎么突然就有这么多人买这本书?难道是发现了里面的秘密?”
老怀特疑惑的看着那空出来一块的书架,心里有些小失落,就好像是自己的一块秘密基地被人发现了一般。
“老板,你这里有艾薇玛的自传吗?”
就在这时,一位满脸雀斑的白人女孩走了进来。
“抱歉,女士,这书的最后一本刚刚卖光了。”老怀特一脸歉意的耸耸肩:“我想你得等三天后再来。”
“那你一定要给我留一本!”女孩惋惜的叹了口气,转头就要离开。
嗅觉有些迟钝的老怀特这时也终于意识到了不寻常,连忙追上去问了下原因,随即就赶紧跑去给蓝橡树打电话。
“嗨,我是怀特书店,我要五十……不,三百本艾薇玛的自传!”
“什么?要等半个月?”
“我可以先给钱!”
“好好好,我立即就去汇款!”
……
堪萨斯州,托皮卡市,穆迪书店。
“该死,谁能告诉我,这个蓝橡树到底是哪里的出版社?我该怎么联系它!”
刚送走一位又是来问有没有艾薇玛的自传的客人的书店老板多莫抓狂的垂着桌子,只觉得心痛无比。
还要知道,每走一位客人,损失的都是钱啊!
“你是穆迪书店老板穆迪?”这时,一名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不,我是穆迪书店老板多莫,穆迪是我的狗的名字。”多莫皱着眉望向他:“有什么事吗?”
“我想您一定很爱您的宠物。”男子愣了下,便笑着递出一张名片:“我是蓝橡树出版社的职员,我们聊聊如何?”
“蓝橡树?艾薇玛自传的那个蓝橡树?”
“对的。”
“哦,上帝,您一定是听见了我的呼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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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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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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