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的花旗并没有传闻中那么美好,虽然它霓虹满城,科技发达,但这里的空气不是香甜的,月亮也没别的地方圆。
此时的它处处都充满了喧嚣与动荡,各种运动层出不穷,且愈演愈烈。
而作为花旗首都的华盛顿自然是不能幸免的,哪怕现在是凌晨,大街上依旧还有行人在嬉闹,在游行。
他们特征很明显,也很雷同,穿着奇装异服,兜里揣着药丸,喜欢摇滚乐,更喜欢群居,并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嬉皮士!
一群以和平、友爱、自由为理想,以反叛、不满为内核的年轻人。
很西海岸……
“砰砰砰!”
悦耳的美式居合声中,一间坐落于圣约翰教堂附近,纽约大街北侧的阴暗巷子里的小破报社里还亮着灯光。
这就是克里西的报社,名字叫蓝橡树,一家以爆料公众人物花边新闻为生,老板跟员工加一块都凑不齐五个手指头的小破报社。
“你一定是疯了,竟然把一切都压在一本书上!”
报社里,一名衣着得体,头发花白的老白人正气冲冲的凝视着面前头发乱糟糟,一脸大胡子的克里西。
这老人是老博力,克里西的叔叔,也是市政厅的官员,还是一名喜欢用脚下的黑色尖头皮鞋狠狠踢人屁股的老绅士。
而他之所以会如此暴躁,也完全是因为坐在他面前的这个恣意妄为的侄子。
克里西这个大胡子可是相当的有魄力了!
他带着艾薇玛的自传回国后,为了利益最大化,完全不顾家人的反对,抵押了房产,汽车,并拿出了全部的积蓄,买下了一间濒临倒闭的出版社,甚至将身上的最后一分钱都用在了这本书的印刷上。hΤTpS://WWω.sndswx.com/
可以说,他将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押宝在了这本书上!
“不用担心的,叔叔,用我一位华夏的朋友的话来讲,我现在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这本书肯定会大卖的,到时候我投资的一切都会翻很多倍赚回来的!”克里西自信满满的说着,目光非常灼热,脸上的大胡子也随着他下巴的抖动跟着一颤一颤的,时不时能见到从中掉下一段干掉的面条或是一块淡黄色的面包碎。
“那你就在这里好好祈祷吧。”
老博利恼火的叹了口气,随即紧了紧夹在胳肢窝下的那本自传,又轻轻抚平了西装领子,转身大步流星的走出了报社。
“突突突!”
听着渐渐远去的发动机轰鸣,克里西长舒了口气,软软的将自己瘫在椅子上,又在桌上的烟灰缸里翻了翻,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根还剩一小段的烟屁股。
“赞美撒旦!”
他欢呼着将烟屁股塞进嘴里,伸手去摸衣兜里的打火机,可却摸了个空,克里西这才想起了,那个银质的古董打火机已经在前天被他以二百美刀的价格卖掉了,于是只能无奈的从抽屉里找出半盒火柴,将那一节烟屁点燃。
“嘶!”
“哈!”
橘红的火光在报社内闪烁着,克里西出神的望着窗外,口中呢喃着:“相信我,艾薇玛,我们一定都会成为上流社会的成功人的!一定!”
“到时候我们让那个该死的楚做管家……园丁……厨子……算了,还是把他灌水泥沉海底吧。”
……
早上八点,风和日丽。
“哗啦啦!”
昨天宿醉了一场的老怀特睡眼惺忪的从书店大门上卸下铁链,推开门开始了新一天的营业。
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商店,他如往日那样先打扫了下卫生,然后给自己煮了一杯提神的咖啡,回到柜台后坐下。
“滋溜!”
优雅的喝了口手磨咖啡,老怀特鬼鬼祟祟的从桌子底下拿出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这本书正是艾薇玛的自传。
事实上他并不知道艾薇玛是谁,老怀特之所以会看它,完全是因为后半部分那些艾薇玛受到迫害的攒劲场面。
是以,他拿出手的第一时间,就将书翻到了后半部分。
“啧啧,这个毛子人真会玩儿!”
老怀特惊叹着,并计划等下班后花十块钱私房钱找人试试。
“啪嗒啪嗒……”
九点钟,门口响起脚步声,一名西装革履的青年走入书店,他是店里的熟客,从初中时就经常光顾这里。
“嗨,怀特,今天有什么新书吗?”他进屋后就直接问道。
“有两本,一本是这个。”老怀特扬了扬手里的艾薇码自传,又指了指店里的那一排排书架:“另一本在前面右转的第二排架子上面。”
“先给我看看这个。”青年好奇的从他手上拿过自传,看了眼封面,又翻了下内容,便索然无味的摇着头递了回去:“听都没听过这个人。”
言罢,青年又走向里面,看了下第二本名叫西部迷情的新书,发现并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只能带着失望离开。
老怀特也没挽留,耸耸肩便低下头继续看自己的书。
如此一天时间很快过去,老怀特开开心心的关上门,揣着十块私房钱走向那个市里有名教师聚集地。
今天一天,他的生意还比较不错,一共卖出去五十几本书,里面新书有三十六本,其中西部迷情三十四本,艾薇玛自传则只有可怜两本。
……
“又要换工作了!”
晚八点,蓝橡树报社。
一名黑人青年失魂落魄的放下刚收集到的艾薇玛自传的销售数据,仅仅一百多本的数量是那样的触目惊心。
尽管他老板收购的那间小破出版社的渠道有限,仅在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北卡罗莱纳等十几个州府有铺货,可这个数据也实在是惨淡了,惨淡到他都不忍心看!
“唉!”
小黑叹息着站起身,一边思考着找新工作的事情,一边拿着数据单来到克里西的办公室,将这薄薄的一张纸放到他的办公桌上,迟疑着对这个宁愿冒天下大不为也要聘用他这个黑人的好心老板询问道:“老板,我这周的工资还能发出来吗?”
“竟然才卖出去一百多本?”
克里西看着可怜的数据单,没有露出多少意外之色,似乎早有预料,他轻轻将数据单放下,抬头看着眼珠滴溜溜乱转,正踅摸着该搬走什么东西抵消工资的小黑,老神在在的伸出腿搭在桌上,气定神闲的道:“不要看了,这间屋子里能卖的我都卖掉了。还有,谁告诉你我要破财的?不让子弹飞一会,你怎么知道它有没有击中目标?”
言罢,克里西突然愣住,诶?我怎么学起楚说话了?
糟糕!
竟然变成他的形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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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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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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