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墨,饭都好了,洗洗手准备吃饭,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怡姐,小墨到古城那走一圈花了五千多买了四幅字画和五个瓷器,你看看,这些他买了又不要,这钱不是白花了吗?”
阿青叔是心疼钱,他一进门就像告状一样。
“妈,吃饭先不急,把桌子擦干。”
李墨显得很淡定,诗怡一看儿子这架势立刻明白肯定是淘到好东西了,否则不会无缘无故买的东西又要扔掉。
“我来擦一擦。”
李忠盛也明白过来,忙拿起一块干布在方桌上快速擦了几遍,整理出大片空间。
李墨先把盒中的瓷器小心拿出来,对着灯光仔细的鉴赏着。其他人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都围过来看着。
“小墨,这个瓷器是古董?”诗怡小声问道。
“恩,这个瓷器款式咋一看有点清乾隆时期的风格,但是翻过来看底款,是清朝官窑标准的款识‘大清嘉庆年制’,说明这个瓷器是清朝嘉庆皇帝年间官窑烧制出来的,绿里绿底,瓶身画的纹饰是粉彩的龙凤穿花,整个瓶身画的非常满。”
“而且纹饰非常精细,这是乾隆时期的风格,因为乾隆皇帝有钱,所以烧制的时候不惜工本,华丽装饰,所以这个瓷器是嘉庆的官窑早期烧制出来的。其实在嘉庆早期,乾隆皇帝是做太上皇的,那个时期的瓷器制作仍然保持了乾隆时期的超高水平。”
李墨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小心的放在桌子上高兴的说道:“这件嘉庆粉彩龙凤穿花瓶做的相当精致。”
“这真是古董,是大清朝传下来的?”阿青有点傻眼,真古董应该能值不少钱吧。
“小墨,那这件什么传花瓶值多少钱?”李忠盛问出大家都想问的问题。
“根据我的经验,这个粉彩龙凤穿花瓶要是上了拍卖会,至少也要五六十万。”
李忠盛夫妇还好,对这个数字没什么感觉,毕竟儿子还卖过上亿的古董呢。但老院长一家人都震惊了,是的,他们都难以想象,这么一件瓷器居然能卖到五六十万。
几千买的东西一转手就是数十万,这赚钱的速度太恐怖了。
李墨将粉彩穿花瓶重新包装好,还跟老院长要了一些不用的棉花塞进去,防止它不小心倒下碰撞到。
诗怡这时拿起儿子手边的那个卷轴字画,外面还有一层包装好的塑料膜。这个还没开封,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小墨,这个是什么?”
李墨瞄了眼笑道:“我也不知道,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字画保管的这么好,应该不是普通的字画,如果只是几十几百的东西何必这么小心呢,四幅画才几百块就顺手买回来了。”
“那你打开看看。”
李墨结果那幅字画,减掉外包装,然后慢慢的铺开,进入眼睛的是端正的楷书体,从开头称呼来看,像是给朋友写的一封信似的。
这是一幅字,而且铺展开来还挺长,一边铺一边卷,当到最后的时候见到了红泥印章,篆刻体‘箫敬’二字。
“居然是他的作品,真是罕见。”
“小墨,这个印章是什么字?”
李忠盛看不懂,他点点红泥印章处。
“箫敬。”
没人知道这个人是谁。
李墨接下来解释说道:“箫敬这个人是明朝时期的一个司礼太监,皇帝身边最信任的宦官。”
“难怪你说稀罕,想不到宦官也有书法作品传承下来。”李忠盛咂咂嘴,这真是件稀罕事。
而李墨却一本正经的说道:“爸,你可别小瞧这个箫敬。此人是明代一位比较杰出的好太监,他从明朝天顺皇帝起,连续服务了五位皇帝,依次是明天顺皇帝,明成化皇帝,明弘治皇帝,明正德皇帝,明嘉靖皇帝。”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史书上对此人评价也挺正面的,箫敬此人比较自谦,不像大奸臣魏忠贤那样弄权作诗,他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在哪里。他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做做诗,写写字什么的。”
“比如眼前的这幅字,是楷书体。他的楷书学的是明朝大书法家沈度,而他还擅长另外一种书法,是草书。他的草书学的是明朝的大才子解缙,他写出来的不管是楷书书法还是草书书法,都可以以假乱真,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他的书法水平是多么的精湛高超。”
李墨用手指指末尾的几排字。
“这幅手卷是箫敬在正德年间写给他的一位太监朋友的,一般的明朝进士写的都未必有他的好,所以这幅字很少见,真迹无疑。过去人们对太监很有偏见,所以太监的墨迹传世很少,在砀山古城能够有幸淘到一件真是难得。”
老院子一家人面面相觑,这个李墨虽然年轻,可他的知识渊博,居然能够从一幅字中讲出那么多的道道来。
“小墨,那这幅字也很值钱?”阿青叔摸摸脑袋,今天真是大开眼界,简直是破了他的世界观,价值观。
“太监墨宝传下来的极少,而箫敬这个人在史上口碑不错,身份地位都比较特殊,书法功力可堪比明朝大书法家沈度和解缙,这幅手卷作品也属于孤品一类。要论价值的话,不好说,我估计即使没有上千万,大几百万还是有的。”
屋内一片抽气声,刚才那个粉彩穿花瓶值个五六十万就已经让他们吃惊不小,现在这幅字居然有可能会值个上千万。几百块买的一下子变成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老院长一家人彻底被震懵了。
“箫敬的这幅手卷有八九米长,我准备自己先收藏,明年一起放入古韵轩博物馆中对外展示。”
李墨卷好这幅字,还用红色的带子将它系好。
屋内安静的很,李墨抬头看了下,见众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他眨眨眼问道:“是不是该吃晚饭了?”
晚饭开席,李墨成了主角,不过他喝不了酒,只有埋头吃菜喝茶。
今夜,李墨一家人住进县城最好的一家酒店,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办,住进县城也方便点。老院长一直推辞,但诗怡最终还是说服了她,如果他们没有能力也就算了,可以李墨的能力,在小县城买一套房子真的算不了什么大事。
第二天,李墨想逛一逛县城的打算落空了,在父母的督促下,连续跑了好几个楼盘,最后买了一套三层精装修的小洋楼,在县城中也是相当的有名气。
户主自然是老院长,相信她会有一个无忧无虑的幸福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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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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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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