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和殿下并没有把自己当做外人,还是把自己当做家人一样啊……
第二天朱允熥辞别沐英和瞿能,踏上了回程的道。
不过此时返回京城就不用那么着急忙慌了。
叛乱已经平定,心中稳妥了。
所以朱允熥便来到江边,乘坐大船顺江而下。
身后的船只里面都是被押解的一千战俘。
蜀王在得知徐辉祖调集卫所兵马以后,这才知道自己的侄子已经到了战场,并且都要与叛军决战了!
蜀王知道以后大惊失色!
自己的这个侄子也太跳脱了!
真是胆大包天!
自己还在成都的王府里面等他呢,他却已经平叛去了!
自己的父亲可是明说了,要从东宫皇孙之中选立太孙,那可是国家的储君啊!
而朱允熥又有很大的希望,这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老爷子可饶不了自己!
淮西勋贵还有自己的老丈人蓝玉,也得找自己算账!
因此蜀王立即下令,乘坐着舟船沿着闽江而下,还没有到达宜宾,就听说朱允熥的船队就已经行到了近处。
因此蜀王朱椿就在岷江的尽头,与金沙江的交汇处宜宾下船,设宴招待侄子。
而宜宾就是岷江、金沙江和长江的交汇处,过了宜宾就是长江水道了。
朱允熥正在沿着金沙江东进。
铁铉进入船舱禀报说道:“启禀殿下,蜀王听说殿下前去剿灭叛贼,就率领王府的卫队南下,此时正在宜宾设宴等候殿下。”
朱允熥点点头说道:“命令船队加快进程,不可让十一叔久等!”
“属下遵命!”
船队立刻就加快了行程,不多久便已经到达了宜宾。
朱允熥还没有走下船就看见蜀王带着王府的官员站在岸边等候了。
朱允熥连忙快走几步,行礼说道:“哎哟十一叔,您怎么在这儿等着了,这不是折煞我了吗。”
蜀王朱椿一把将他扶住,连连查看说道:“快给我看看,受伤了没有?伤到哪里了没有?”
朱允熥回答说道:“十一叔你就放心吧,我这不是好着的吗,那群乱贼怎么能够伤得了我呢!”
朱椿故作不悦的说道:“我在成都的王府里面盼星星盼月亮,就等着你去呢,谁知道你一声不吭的就去平叛了!这要是出点什么事我可怎么给老爷子交代啊!”
朱允熥赔笑道:“多谢十一叔关爱,我这不是想着等平定了那些毛贼,再去拜会您嘛。”
朱椿笑骂道:“臭小子!还给我打马虎眼!……不错……不错!我这边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呢,你就已经把叛乱平定了,佩服!”
又拉着他的手说的:“走!我为你准备了川蜀之地的美味,那可是在京城轻易吃不到的,我们边吃边说!”
说着拉着朱允熥就往城内走去。
朱允熥看着这个年轻的叔叔,心里也很热切。
蜀王朱椿是朱元璋第十一子,他的生母为滁阳王郭子兴之女惠妃郭氏。
朱椿出生于洪武四年,到现在才年仅二十一岁。
他在洪武十一年的时候被就被封为蜀王,直到二十三年,也就是两年前才就藩成都。
朱椿本性孝友慈祥,博综典籍,容止都雅,读书好善,近儒生,能文章,朱元璋尝呼其为“蜀秀才”。
洪武十八年十月初四日,那时候十四岁的朱椿就被册永昌侯蓝玉女为蜀王妃,并且书“忠孝为藩”四大字以自警。
洪武二十年召名僧来复与之讲论,作四箴以自警,曰《正心》、《观道》、《崇本》、《敬贤》。
所以蜀王朱椿在朱元璋的众多儿子之中,属于非常有才学的,也非常敬重读书人。
城中一座酒楼之中,朱椿陪着朱允熥用餐,这个时候只属于叔侄二人的,并没有外人在场。
朱椿给朱允熥倒了一杯酒说道:“来尝一尝,这是此地的特产名酒,你尝尝。”
朱允熥端起酒杯品尝了一口,赞许说道:“不错,口感细腻,回味绵长,确实是好酒。”
朱椿欣喜说道:“既然你喜欢,那待会儿我就让人送你一船,你带回去慢慢喝!”
朱允熥哭笑不得的说道:“十一叔,一船的酒我得喝到什么时候啊!”
朱椿却不以为然的说道,“你自己喝不完还可以赏赐给属下嘛,我告诉你这里的酒可是不可多得,
这里有很多老窖,气候也刚好合适,所以酿出来的酒最好!你带回去也给老爷子尝一尝。”
宜宾是一座拥有四千多年酿酒史的城市,这里的温和的气候,有充沛的雨量和三江水系绝佳的水质。
再加上宜宾其独具的弱酸性黄泥粘土,含有多种矿物质元素,将其作为白酒的窖泥,对酒的美质能起到重要作用。
从周秦时代的“树头酒”“窨酒”,到唐代的“溜酒”“重碧春”,再到宋代的“荔枝绿”“姚子雪曲”,历代名酒推迭出新,名声在外。
到了明朝时期,由于交通非常通达,再加上繁荣的商业,就催生出巨大的需求。
随之而来的就是制酒工艺也日益精湛。
从制窖、分层起糟、续糟、黄泥封窖、蒸酒,保障了酒的品质。
朱允熥就算不是酒中仙,也知道后世大名鼎鼎的某粮液,那可是把酒卖出了奢侈品的价格!
所以朱允熥丝毫不会怀疑此地所出产酒的品质。
也正因为知道,所以心中也在思索,是否可以拓展一下财路?
皇孙也不想过穷日子啊……
蜀王朱椿因为年龄比朱允熥大不太多,几年前在京城的时候还带着他一起玩呢,
再加上朱椿的妻子是蓝玉的女儿,蓝玉又与朱允熥关系非浅。
因此两个人也算是比较熟悉,关系也亲近,并不会生冷拘谨。
酒足饭饱之后,两个人又是一阵亲热的畅谈,以后朱椿才放他离开。
因为朱椿没有别的事情,只不过是为他接风洗尘和设宴送行罢了。
不过蜀王就是蜀王,出手还是非常大发的。
朱允熥登船出发之后,才听齐泰禀报,说是蜀王送了他许多各色紵丝和纱罗,以及绢布,还有兠罗锦和苏木,当然也少不闻名于世的蜀锦。
另外还有钞五千锭。
朱允熥也咋舌蜀王的出手阔绰,看来就藩了才能赚钱啊,自己在宫里就只能做个穷人了。
皇孙也不富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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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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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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