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两点,皮尔斯的手机没响,警方再次试图定位达尔西手机号,依旧处于失联状态。
凌晨两点半,依旧如此。
凌晨三点,手机依然失联。
卢克知道可能出问题了。
达尔西可能察觉异常,提前跑路了。
追踪线索只剩下那辆黑色沃尔沃轿车。
凌晨三点多,卢克有些扛不住了,准备睡一觉。
休息室已经被小黑占了,他也只能回家了。
回去的路上,卢克没有开车,而是蹭了大卫的车。
卢克放倒座椅,打了个哈欠,“早知道就不等到现在,早点回家睡觉了。”
大卫喝了一口咖啡,“别抱怨了,至少你不用开车。”
“你真以为我是不想开车,才蹭你的车?”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我的奔驰G500很宽大,在里面凑合一晚上也行,我只是有话想跟你说,才借口要搭你的车。
能明白我的良苦用心吗?”
“那就把你的良苦用心说出来,让我感动一下。”
卢克撇了大卫一眼,“你和打黑及缉毒司琼斯队长关系怎么样?”
“有过几次接触,但算不上很熟,怎么了?”
“前几天他来找我,打探了你的情况,说他们中队的副队调走了,他想推荐一个合适的人选接任,感兴趣吗?”
大卫有些意外,“他想推荐我出任副队长?”
“是的,他听说你的办案风格很强硬,觉得你挺适合调到打黑及缉毒司。”卢克又打了个哈欠,“这几天有些忙,一直没顾得上告诉你。
现在案件牵扯到了独品,很可能会和打黑及缉毒司那边协同办案,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声。”
沉默了片刻,大卫问道,“你觉得我应该去吗?”
“关键是你自己怎么想?”
“我当然不想调走,但如果能晋升副队……也是个不错的机会。
你觉得呢?”
卢克想了想,“如果琼斯来找你说起这件事,你不妨试探试探他的口风,看看他是想找个冲锋陷阵的枪手,还是真的需要一个助手。
如果是前者,我建议你不要去。”
“卢克,谢了。”
“不用谢,我也没说你什么好话。”
大卫摇头失笑。
……
翌日上午。
苏珊召开了一个简短的案情总结会。
随后,众人将调查重点放在黑色沃尔沃上。
那是一辆老款的沃尔沃,并没有安装定位装置,也无法通过厂商追踪定位。
只能使用最原始,最简单的办法查监控。
众人开始查看监控,卢克查看监控的速度明显要比其他人快得多。
下午,卢克在道路监控中发现了车牌号为8Aeb392的黑色沃尔沃轿车。
那辆黑色沃尔沃开往郊区,驶入了一号公路。
在距离一号公路入口十公里左右的位置消失了。
确切的说那辆车在A113和A114两个监控路口之间消失了。
卢克猜测,对方很可能会弃车逃跑。
……
一个小时后,卢克等人开车赶到一号公路汽车失去踪迹的位置。
考虑到车上可能带有血浆,警方还带了一只搜血犬。
搜血犬对于血液的气味特别敏感,常用于追踪和抓捕嫌犯。
有了搜血犬,警方不再是抓瞎,再结合车胎的轨迹,很快确定了车辆踪迹。
搜索了将近一个小时,在一个陡峭的山崖下发现了黑色的沃尔轿车。
这个地方距离公路已经很远了,可以说是人迹罕至,如果不是有搜血犬的帮助,警方要找到这里不容易。
更不要说主动有人发现报警了。
在美利坚荒凉的地方,很多类似的悬崖都是最佳的抛尸地点。
悬崖比较陡峭,山坡上长着一些矮树,沃尔沃轿车撞断了几棵较细的矮树,被一棵直径较粗的矮树挡住了。
想要去查看陡坡下的轿车,还需要先拴上安全绳。
大卫是第一个下去的。
卢克是第二个下去,他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劈开格挡的矮树枝。
虽然警方也想尽量保持现场的完整,但总不能让警员冒着被树枝划伤的风险。
卢克拴着安全绳走到轿车附近,并没有靠的太近,汽车只是卡在矮树上,停放的并不是很稳。
透过车窗,卢克看到车里还躺着一个白人男子。
确切的说是躺着一具死尸。
他认出了对方身份——达尔西.罗斯!
……
一个小时后,轿车从陡坡上吊了起来,尸体也被一同吊上来,这样法医尸检会变的简单一些。
但是勘察队就没有么幸运了,车里属于案发现场,车外一样属于案发现场,他们同样要下到陡坡搜集证据。
很危险。
汽车被放到平地上,打开车门口终于看清了尸体的情况。
尸体的双手被捆绑,颈部右侧有明显的血迹,还有一个像是被扎伤的血洞。
与之前被咬伤的双血洞不同,这次的血洞只有一个,看起来伤口也更深。
有了之前的两次经验,法医希拉这次完成尸检的速度缩短了许多。
“我已经完成了初步尸检,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凌晨十二点到凌晨三点之间。
车内很可能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有被移动过的痕迹。
死者的致命伤在颈部,被针管一类的物品捅伤了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卢克看了看车内,车内的血迹并不多,符合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的特征,但死者的血去哪了?
“希拉法医,您觉得死者流失的鲜血是在第一现场,还是被凶手收集起来了?”
希拉想了想,“这个我也说不准,得找到案发的第一现场才知道,另外,受害人既然是被针管一类的物品捅死的,有可能存在被抽血的情况。
现场的只能进行初步尸检,等尸体运回警局会进行下一步的尸检,查到新线索会通知你们。”
“谢谢。”苏珊应了一声,目送希拉离开。
小黑叹道,“咱们找了半天,达尔西是找到了,但已经成了一具尸体。
他为什么会突然死了?”
大卫说道,“会不会是被上家灭口了。”
既然涉及到贩独,达尔西很可能不是一个人,要么是一个组织,要么还有其他的合作者。
警方刚查到了达尔西的贩独证据,他就被杀了,最有可能的情况就是上家为了自保,选择抛弃达尔西。
只要达尔西死了,这条调查线索就断了。
警方也很难再查到达尔西的独源。
卢克觉得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独贩上家确实有这种作案动机。
但也有不符合的地方。
比如说,死者的死亡方式。
如果是独贩灭口,最简单的就是一枪崩了。
甚至彼此都不用下车,直接开枪杀人就走,干净利落。
即便是将达尔西骗到偏僻的地方灭口,同样是一枪崩了更加简单。
如果怕警方追查弹痕,用刀捅了也很省事。
但死者偏偏是被注射器针头一类的物品扎死,这就有点诡异了。
说句不好听的,感觉凶手要么是个变态,要么是另有目的。
变态那种可能暂时搁置,毕竟卢克不是变态,一时半会很难猜透变态的想法。
卢克觉得凶手可能另有目的。
他联想到了杀死安吉拉的凶手,那个凶手是直接咬住安吉拉的颈部吸血,导致安吉拉失血过多而死。
达尔西也是颈部受伤导致失血过多而死,不同的是凶手没有直接咬他,而是用针管扎死了他。
卢克猜测,对方用针管的原因可能不仅仅是为了杀人,毕竟杀人的方法有很多种,用针管杀人怎么看都算不上省时省力。
而针管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注射或抽血。
从这个推测来看,两起案件的相似程度很高,都是杀人吸血,只不过一个是在现场吸血,一个是将血保存起来。
用另一个角度看,凶手的犯罪手法升级了。
他已经不再满足于现场吸血,而是有目的的将鲜血储存起来。
从犯罪的角度看,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
这说明他已经具备了一个连环凶手的特质。
一旦那些存储的血液被喝掉,他很可能会选择再次杀人。
从某个角度看,他已经变成一个真正‘吸血鬼’。
勘察队那边还没有完成对现场的勘察。
在卢克的提议下,搜血犬开始重新搜寻——寻找第一案犯现场。
在搜血犬的带领下,卢克等人一路向东,大概走了半个小时,来到了一处农场的周围。
农场附近停放着一辆警车。
小黑上前询问,得知这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汪汪……”
还不待进一步询问,搜血犬发出了示警。
卢克等人走进一看,地面上发现了一些血迹,从血迹的颜色判断,很可能是昨天晚上留下的。
难道这里是第一现场?
也不像。
这些血量太少,太散,间隔太远,更像是一个人受伤后再逃命。
问题就在这,达尔西是颈部受伤,那个地方很脆弱,一旦受伤会有大量的血液喷溅,绝对不是类似于一条线的血滴。
而且,达尔西在受伤后能不能跑也是个问题。
带着这些疑问,卢克进入了农场调查。
农场主杰斐逊.卡西里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戴着一个牛仔帽子,腰上挎着左轮手枪。
他刚刚接受完警方的询问。
卢克亮出警徽,“卡西里先生,我是劫案谋杀司的卢克探长,想跟你谈谈。”
农场主杰斐逊笑道,“哇喔,劫案谋杀司,久仰大名,听说前段时间的校Y枪击案就是你们侦破的。”
这句话搔到了小黑的痒处,笑道,“你说得对,这个案子就是我们侦破的。
卢克探长和马库斯警探。
我们一起抓到了枪击案的凶手。”
农场主杰斐逊似乎对小黑不太感冒,对着卢克伸出右手,“卢克探长,很高兴见到你。
来我的农场有什么事?”
“听说这里昨晚发生了一起盗窃案。”
“没错,有个不长眼的小贼跑到我的农场行窃,我发现了他,然后将他赶走了。”杰斐逊拍了拍腰上的左轮手枪,“我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农场。
这种事情应该不至于惊动劫案谋杀司吧。”
卢克道,“西边几里外的悬崖附近发生了一起凶手案,我们是来调查凶杀案的,你昨晚听到什么动静了吗?”
“No,我只关心自己的农场,你说的那个悬崖比较偏僻,附近很少有人会去。”
“你昨晚有没有看到可疑的车辆?”
“没有。”
卢克话锋一转,“OK,那就说说农场的盗窃案,看看我是否能帮到什么忙。”
杰斐逊回忆道,“昨天晚上,大概凌晨一点多,我正躺在房顶上看星星。
你们试过吗?
躺在属于自己的农场的房顶上看星星、喝啤酒,真的很棒。
我建议你们尝试一下。”
卢克暗道,我倒是准备好尝试了,但还缺一个属于自己的农场,随后,他又发现了一点问题,“凌晨一点多看星星,是不是太晚了?”
“你说的没错,其实……我和老婆吵架,被从屋里赶出来了。”
小黑“……”
“你继续说案子。”卢克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听到了一些动静,然后就看到一个身影鬼鬼祟祟的往农场里走。
我就呵斥了他,让他离开我的农场,否则就对他不客气。
我没有收到回应,但是我感觉他好像在拿什么东西。
我担心他在拿枪,就直接开枪了。
之后,他就跑了。”
卢克追问,“你在哪个房顶看星星?又在哪看到小偷的?”
杰斐逊指了一栋房子,又带他们走到小偷的位置,“应该就是这附近。”
这里,距离卢克发现血迹的地方不远。
“你开枪打中小偷了吗?”
杰斐逊想了想,“当然,我的枪法一向很棒。”
巡警笑了笑,“杰斐逊,虽然我很喜欢听你吹牛皮,但现在不是时候。”
杰斐逊耸耸肩,”OK,其实我也不大确定。
当时的天色太黑了,我担心他有同伙,也没敢靠的太近。
只要他离开我的农场,我也懒得多管。
然后,第二天我就报警了。”
“你有丢失什么物品吗?”
“No,我及时发现了,他根本没来得及偷东西。”
“以前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吗?”
“也有过,但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具体时间我也记不清了。”
“农场除了你之外,还有其他人吗?”
“还有我老婆,但是她当时在睡觉,并没有看到当时的情况。”
“能描述一下昨晚小偷的体貌特征吗?”
杰斐逊摇头,“当时光线比较暗,我根本看不清小偷模样,不过,他应该是个黑人。
这是我唯一能确定的。”
卢克在本子上记下,“如果你打中了小偷,你觉得大概会是什么位置?”
杰斐逊想了想,“我不知道,当时天色太黑了,能打中就很不容易了,很难判断具体的位置。”
通过杰斐逊的描述,卢克大概了解了昨晚的盗窃案。
盗窃案和达尔西被杀案看起来没有太大的关系,唯二的联系很可能就是距离较近,案发时间较近。
但也正是这两点,让卢克觉得两个案子应该有一定关联。
如果杰斐逊说的是真的,那么在农村外发现的血迹,应该不是被害人达尔西的。
首先,达尔西身上没有枪伤,其次,他的伤势也不符合血迹特征。
卢克有一个大胆的猜测,杰斐逊发现的那个小偷会不会就是杀死达尔西的凶手。
凶手杀死达尔西后,将汽车一起丢弃到悬崖下,这里距离洛杉矶很远,要返回洛杉矶并不容易,甚至距离1号公路也有一定的距离。
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找个交通工具。
而农场距离抛尸地点比较近,凶手很可能想从这里偷到交通工具。
但可惜的是遇到了躺在房顶看星星的杰斐逊,不光没有偷到交通工具,反而很可能遭到了枪击。
不过,既然对方能够逃跑说明枪伤并不是很严重。
但还是在现场留下了血迹。
很重要的物证。
如果卢克推测的正确,那么,他很可能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证据。
只要收集农场外的血迹进行DNA比对就能找到杀害达尔西的凶手。
退一步讲,他即便不是杀死达尔西的凶手,也是企图盗窃农场的嫌犯。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血液都有理由做鉴定。
如果农场外面的血迹真是杀害达尔西的凶手,按照卢克之前的推测,这个人很可能也是杀害歌手安吉拉的凶手。
那么,整个吸血鬼杀人案也就能成功告破了!
------题外话------
终于写完了。
睡觉去了。
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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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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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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