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首富天王笔趣阁>第二十四章 一书火遍全港
  RB的漫画家在第二天就全部来到了香港,张俊和李玉等人亲自将他们接到杂志公司,并在附近给他们安排了住宿,照顾的十分周到。

  在跟他们签完劳动合同之后,张俊将这12人,每四人分成一组,总共分成三组,然后塞了一堆香港学徒进去。每个小组分别负责《七龙珠》、《海贼王》和《灌篮高手》。故事内容由张俊亲自撰写,他们只要根据这些内容来画就行了。

  以张俊一小时5000字的速度,完全足够这些人画上许久。

  另外,李玉还通过自己关系招聘了6个香港本地漫画家,由他们组成《诛仙》漫画小组。

  张俊交代完之后,众人纷纷拿起张俊之前画的几段漫画开头,看了起来。

  李玉等人也是头一次看到张俊画的漫画,不由感到非常惊讶。

  这画功竟然丝毫不弱于常年画漫画的大家。

  而且,三本漫画风格各异,但故事都比较有趣和热血,绝对是非常难得的好作品。

  李玉甚至不禁感慨:“果然不愧是大作家,编故事的能力就是厉害啊!”

  漫画想要吸引人,最重要的其实还是故事本身,故事不吸引人,你画的再好有个屁用。

  此刻,李玉顿觉得自己跳槽来到《香港少年漫画周刊》是来对了。

  有张俊这个大牛人在,漫画杂志肯定会爆火。

  时下,香港漫画以黄玉郎的《小流氓》及上官小宝的《李小龙》占领导地位,但这两部漫画都很黄很暴力。

  李玉学习自RB漫画,对于香港这种风格,不是很喜欢。

  而张俊的三本漫画,正合他的口味。

  李玉决定大干一场,将《香港少年漫画周刊》发展成为香港最大的漫画杂志,甚至于垄断香港漫画行业。

  RB画师们也十分惊讶于张俊的漫画,不少人更是咂舌,暗道自己要是能画出这种漫画,可能早就火了,心里不由收起了小觑的心理,对张俊这个人佩服不已。

  “这些漫画精彩有趣,看完之后让人热血沸腾。张俊君真是厉害啊,简直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一名RB画师忍不住开口说道。

  RB人一向以来都崇拜强者,而张俊就是这类强者。

  桀骜不驯且骄傲的他们在张俊面前,全都变得老老实实。

  此时此刻。

  香港漫画界已经是风声鹤唳。

  张俊建立漫画杂志的事情并没有刻意隐瞒,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道了。

  黄玉郎皱着眉头,对下面的人说道:“张俊此人进军漫画业,来势汹汹,对我们威胁很大,不得不防!”

  “黄兄,何须如此担心,我承认张俊编故事的能力很强,但是漫画嘛,他还是一个新人,不足为惧。”有人不屑道。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黄玉郎摇头道:“我是怕他把《诛仙》改编成漫画,《诛仙》小说拥有很多的读者粉丝,一旦改编成漫画,肯定会有很多人购买他们的杂志。我原本是想向他购买《诛仙》的漫画改编权,但是还没付出行动,就传出他要进军漫画业的消息了,这件事也就无疾而终……”

  黄玉郎担心的是《诛仙》,但他恐怕还想象不到张俊的恐怖。

  《诛仙》根本就不是张俊的秘密武器,《七龙珠》、《海贼王》以及《灌篮高手》才是。

  说实话,前世的《诛仙》漫画不算太火,而后面三本漫画却火遍亚洲,销量破亿。对付黄玉郎等人,自然是碾压。

  上官小宝那边也在发愁,颇有种狼来了的感觉。

  其实也就是香港漫画市场太小了,容不了太多漫画公司,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那么紧张了。

  ……

  ……

  漫画杂志的筹备工作还要进行很长一段时间,即便是那些RB画师要适应自己小组漫画的风格,而且之后还得有存稿。

  倒是《香港日报》的准备工作进行的很快。

  10月12号。

  改版过后的《香港日报》正式发行了。

  报纸的头版头条赫然写着一行黑色加粗的大字:“《诛仙》作者张俊的新作《寻秦记》隆重发布!!!”

  好家伙,这字太大了,几乎占据了四分之一的封面,购买报纸的人一眼就能看到。

  此前《香港日报》的发行量只有四五千份,但今日改版,张俊吩咐工厂直接印刷了5万份报纸,极其豪气自信。

  没办法,名气就是大!

  区区5万份报纸,还那不是分分钟卖完。

  香港各地的报刊亭老板在看到《香港日报》的头版头条时,无不感到惊讶,随后二话不说,立即向买报纸的人推荐《香港日报》。

  “看一看啊,香港大导演,大作家张俊的新作《寻秦记》在《香港日报》上连载了,先生,你要不要买一份《香港日报》?”

  “我听说张俊这家伙不务正业,去办什么漫画杂志了?怎么突然又发布新小说了?!”眼镜男推了推眼眶,诧异道,随即拿起《香港日报》扫了一眼,赫然发现封面有一行加粗的大字。

  “啊!真的发布小说了!!”

  “《寻秦记》是什么类型的小说?老板,这份报纸,我买了!”

  人的名,树的影!

  大家都对张俊的新作充满了好奇,导致今天的《香港日报》卖的特别好,报刊亭老板们的脸上喜气洋洋。

  这一天,香港民众纷纷都在议论《寻秦记》,众人都不禁张俊的脑洞大开所震惊。

  这部小说居然是穿越题材。

  一个特种兵居然从现代穿越回到了秦朝,我的天呐,这是怎么想到的啊!

  佩服!

  只有佩服,才能表达我此刻的心情!

  次日,几乎所有香港报纸的头条都是写张俊发表了新作,才华惊世人,堪比倪匡、金庸。

  “张俊又一次以惊人的想象力证明了他的才华,《寻秦记》是穿越小说鼻祖,我敢说,今后会有很多穿越小说出现。张俊对文坛的贡献,丝毫不弱于金庸先生!”一名女性评论家发文表示道,“最后我想说的是,张俊是作家里面最帅的,没毛病吧!”

  一部小说发表出来能够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此前也就只有金庸了,就算是倪匡都不能,但现在又多了张俊。题材方面,《寻秦记》确实太占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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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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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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