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倒是很放松,这次只有张希孟随军,其余文官都不在,老朱甚至把一只脚丫子担在桌上,半点都不见外。
“先生有什么话,跟咱说就是,你讲的有道理,咱就听着,有什么困难,咱们一起想办法解决,难不成先生还怀疑咱?”
张希孟连忙摆手,“主公,这事情复杂就复杂在于主公要做个选择,是想要乡村,还是想连乡村和城市一起要?”
“什么意思?”老朱哂笑道:“先生这话说得好没道理,你一定要问,咱只能说三个字——全都要!”
“那好!既然主公想全都要,就要做好准备,我们需要建立一整套管理城市的方法,扬州可不同于滁州,需要花费的精力,岂止十倍!当然了,如果经营好了,获利更是百倍之多!”
朱元璋眉头渐渐皱起,他欠了欠屁股,上身微倾,“先生仔细说说。”
“主公,如果只是想要农村,我们的财税体系自然是以田赋为主……这也是千百年来,最普遍通行的,种田纳粮,皇粮国税,天经地义。可是要想进城,就要在商税上动脑筋,而且全面管理几十万人的大型城市,需要的官吏数量,可要比现在增加十倍不止,付出的代价更是百倍,千倍!”
朱元璋深深吸口气,他思忖再三,反问道:“先生,那咱能得到什么?”
“能得到一套庞大的作坊,能提供几万副铠甲,上千门火炮,几十万火铳,能得到百万贯的财富,还有衣食住行,各种辎重,要什么有什么!”
朱元璋突然一笑,“先生,你知道咱,咱不怕苦!只要收获够大,咱就肯下功夫!”
听到朱元璋肯定的回答,张希孟发自肺腑笑了。
他终于改变了朱元璋!
老朱被后世诟病很多的就是财税上面的保守,甚至是倒退。
其实如果单看老朱时代,这个问题不大。
在饱经战乱之后,最大的需求就是休养生息,抑制商业,老老实实种田,生产粮食,纺织布匹,积累社会财富,恢复人口元气。
老朱的选择毫无疑问是合适的,只不过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商业重新繁荣起来,而彼时大明朝继续承袭老朱留下来的体系,国家的税收来源,依旧是田赋。
而除了户部之外,居然没有专门征收商税的机构,户部内部,也没有做任何准备,就算想收商税,都无从下手。
结果号称摄政的张居正,十年辛苦,也只是在土地上打主意,丝毫不敢对商税下手。张居正肯定不是不知道的商税的重要,但是对不起,彼时的大明朝,就算花十年时间,也未必弄明白商税要怎么收,改安排什么人执行,又要在朝中设置什么机构,财税的权力要怎么分割……没有法子,只能选择最容易,最传统的田赋,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张希孟很希望能补上这块短板,所以在进滁州的时候,他就做了不少铺垫……如今到了扬州,更是到了大显身手的时候。
其实城乡之间,经济本身是互补的。
农村有粮食,有各种原材料,城市有市场,有生产能力,农村向城市提供粮食和农牧产品,供养城里的百姓。城中百姓制造各种工具,提供商品给农村……二者只要顺利交流起来,都能获得好处。
扬州现在的困境就是一个庞大的都市,由于战乱的关系,和原来密切配合的农村失去了联系,就好像是一个人,被砍去了四肢,离死也就不远了。
所以想要吞下扬州的第一步,是恢复扬州的生机,给扬州城提供足够的粮食!
道理是如此简单,可遍观天下群雄,除了朱元璋之外,谁也没有这个底气,可以养活庞大的扬州。ΗtτPS://Www.sndswx.com/
事实上朱元璋也是压力不下,幸好有张希孟在旁边鼓动,老朱咬牙横心。
干了!
老朱立刻下令,从六合调十万石粮食过来,同时又给滁州和定远方向下令,让他们调拨粮食,就连粮食银行也行动了起来。
如果能顺利进入扬州,让这八十万人接受市场券,粮食银行就有可能一跃成为天下最大的钱庄,获利何止百倍!
总之,这对君臣决定拼了!
接下来就看到了一个非常滑稽的名场面,朱元璋在大军逼近扬州,扎下营盘之后,没有立刻发动攻击,而是就在支起了灶台,架上头号大锅,就当着城头守军的面,开始蒸馒头!
没错,就是蒸馒头!
上好的白面,在阵前加水,和面,就让城头的人看着,上锅,蒸馒头……很快热气升腾,伴随着西北的风,诱人的香味,飘进了扬州城。
守在城头的元军,情不自禁咽下了口水!
怎么会这么香啊?
真是要了命了!
这帮红贼,简直太缺德了,居然馋我们!
就在城头守军气得要骂人的时候,朱家军的士兵将一个个松软的馒头装进了竹筐,用胳膊挎着,向城墙靠近,大约在一百多步的距离,停了下来,拿出一个拳头大的馒头,还冒着热气,在手里掂了掂。
“瞧着啊!多好的大馒头啊!喷喷香,吃一个就过年了啊!”
士兵卖力大声吆喝,城头的元军气得翻白眼,知道你们的馒头好,用不着来气我们!
“你们听着啊!别给元鞑子卖命了,他们不把你们当人看的!扬州没有粮食了,你们要不了多久,就会饿死!别犯傻了,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快放下武器,出城投降,这边有大馒头,管够!”
士兵连着吆喝三遍,城头没什么反应,他转头退去。
此时不少元兵下意识咽了口吐沫,肚子里咕噜噜乱叫,真是煎熬啊!
谁知朱家军士兵去了没多久,又回来了,这一次他不光拿着馒头,还抱着一个大盆,里面正是一大锅山药炖肉!
“城头的弟兄们,你们瞧着啊!不光有大馒头,还有炖肉哩!足足养了一年的猪,膘都有三指厚,肉可香哩!”
这位说着,还真夹起一大块颤颤巍巍的五花肉,放进了嘴里。
根本不用嚼,稍微一抿,就化成了浓郁喷香的汁水。
士兵一脸陶醉,他又吃了一块,随后更过分的来了,他干脆把馒头掰开,插进盆里,等他拿起来,馒头吸饱了汤汁,一口咬下去,油水四溢,浓郁醇香,到了极点。
烧肉真是个很神奇的美味,天南地北的做法都不尽相同,有加别的材料的,诸如土豆,腐竹,鹌鹑蛋等等,也有只是五花肉的。
反正不管怎么做,只要加够调料,掌握好火候,炖到软烂,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几乎是最不容易翻车的一道菜了。
朱家军的红烧肉加了一些淮山药,能补脾胃,治气虚,让士兵行走起来更有劲儿!
一道美食,还有食疗的效果,又好吃又滋补,说多了都是废话。
光看士兵幸福满足的模样就知道了。
“城头的兄弟们,告诉城里百姓,我们朱家军不是来打仗的,是来救大家伙的……只要出城投降,馒头烧肉,有的是好吃的!还给鞑子皇帝卖命干什么?你们想饿死吗?”
士兵吃饱喝足,中气十足,又喊了好一阵子,这才离去。
虽然城头并无反应,但是张希孟十分满意,里面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他只需要继续持之以恒,或许用不了多久,扬州城就会唾手可得。
张希孟猜得没有错,这一顿美食攻势,的确起了作用,四城的守军都惊动了,虽然还没人出城投降,但是越来越多的士兵抱怨起来。
瞧瞧人家瞧瞧你,瞧瞧城外朱家军。
同样是当兵,差别怎么就这么大涅?
是不是不把大家伙当人看?
士兵们吵吵嚷嚷,乱了起来。
这消息甚至传到了镇南王的耳朵里,这位一听,简直气得抓狂!
好一群阴险的红贼,本王要杀了你们!
孛罗普化立刻下令,调集五千人马,出城反击。
命令下去了,人马也集结起来,可是这五千精锐,竟然不愿意出动!
“大人,麻烦跟王爷说一声,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人家城外吃的是白面馒头,山药烧肉。我们吃的是什么?糙米饭,刷锅水?肚子里没油水,打不过啊!要不让王爷赏我们一顿肉吃,弟兄们保证个个有精神!”
“呸!”
领兵万户气得啐了一口,有肉吃,还去城外干什么?
“你们不是馋吗?出城去,杀了红贼,他们的馒头烧肉,都是你们的了!这不好吗?”
万户说完之后,好些士兵默然无语,只有一个胆子大的,嘟囔道:“那出城了,用不着打,人家红巾军也给肉吃啊!”
这一句话竟然把万户吓得冒出一身冷汗,脸都白了。
坏了!
军心动摇了!
此时让这些士兵出城,没准真的会哗变,万一他们直接投降了,掉过头来打扬州城,那又该怎么办?
红贼这招真是太损了!
他没敢责罚士兵,一溜烟儿狼狈跑了。
孛罗普化得到了报告,也是大惊失色,目瞪口呆。
“好个阴险毒辣的红贼,用不着怕他们,我已经给丞相送去了求援信,丞相大军一到,他们必定土崩瓦解!”
万户连忙点头,可是调兵遣将也要时间,丞相大军还没有来,这段时间又怎么熬过去?
“王爷,还是要给大家伙一点甜头,稳住军心啊!”
孛罗普化重重哼了一声,下令手下,给军中一点荤腥吃。
这道命令不下还好,下了之后,立刻就乱套了。
扬州城的百姓,早就是三天饿九顿的状态了。能吃的都吃光了。说句不客气的,就算是耗子窟窿都被反复掘了,可持续性竭泽而渔了。
那些小伙计,小学徒,由于店家关门,失去了收入,加上战乱,也没法回乡,就这么困在扬州城。
身体弱的,有病的,每天都有许多人死亡。
而这些人的尸体,大多数是找不到了,全都成了同类人的口粮。
凄惨到了这个地步,向老百姓搜刮,那是不可能了。
一些大户倒是有些存粮,可这些大户跟王爷都是好朋友,还有不少通着天,根本没法动。想来想去,就只剩下城里残存的战马了。
宰了,吃肉!
到了这个地步,也没人在乎什么好马不好马的,先饱餐一顿再说!
有好些士卒就开始杀马吃肉,但是也有不少士兵没有战马可杀,不患寡只患不均的毛病又出来了。
许多士兵之间,为了一口并不好吃的马肉,发生了争执,进而演变成械斗,一天晚上,就有几十个人被活活打死。
自己人闹成这样,还怎么出城迎战?
就在这个晚上,差不多有一百来名百姓,从城里,钻水门出来。
大家伙身上湿透了,哆哆嗦嗦,跑到了朱家军营地。
这边说到做到,让他们先坐在火堆边取暖,随即就给送来了馒头。
这帮人抓住手里,泣不成声,可算是吃上粮食了。
真香啊!
转过天,朱家军这边就多了百十几个扬州百姓,他们操着扬州方言,冲着城里呐喊……到了饭口,这边又拿出了馒头,今天不吃山药烧肉,换成了炖大鹅。
“弟兄们,快来吃吧!都给你们准备好了!放心吧,我们优待俘虏!”
城头的守军就这么看着,尤其是那些昨天晚上没有吃到马肉的,肚子里饿得咕咕叫。
等了一阵子,食物也送来了,奈何只是黑乎乎的硬饼子,还加了麸子,硬的跟砂砾似的,划过喉咙时,跟受刑也差不多了,不得不喝口汤,往下送。
可汤也是臭的,里面所剩无几的菜叶,竟然都是腐烂的。
这饭没法吃了!
连猪狗都不如!
王黑虎是个猎户,他身手非常矫健,在元军中立了好几次战功,奈何一直得不到重用,心里头有气,昨天他跟人抢马肉,又被一个蒙古百户抽了几鞭子,还骂他也不撒泡尿瞧瞧,一个汉人也配吃肉?
王黑虎气得不轻,今天又是这样的食物,老子还给你们卖命干什么?
他趁着人们不注意,偷偷溜到了垛口,用爬城索顺着自己,下了城墙,现在是枯水期,护城河也不深,他悄悄游过护城河,等到了对岸,这家伙猛地起身,撒腿就跑,比兔子还快!
守城的蒙古将领看在眼里,气急败坏,立刻下令射箭,一定要杀死这个叛徒……可是他们的命令下去,竟然没有谁响应,即便有动作的,也是懒洋洋举起攻击,有气无力射击。
其实王黑虎下城,就有人看到了,大家伙都没说话,就盼着有这么一个人,去试探一下!
王黑虎发足狂奔,到了朱家军的阵地前,“我,我投降,给,给我吃的!”
不一会儿,两个大馒头,一条鹅腿,送到了王黑虎的面前。
“吃吧!”
这个猎户出身的汉子埋着头,三口两口,就吃下去一个馒头,抓起鹅腿,狠狠咬了一口,满脸陶醉,这才是人吃的东西。
他趴在地上,砰砰磕头。
“多谢赏赐,俺又活了!”
王黑虎一掉头,冲着城头就是大喊。
“看见没有?咱吃到鹅肉了!快来吧!”
王黑虎一遍一遍喊着,从一面城墙,走向了另一面城墙。
扬州城头,无数士兵注视着王黑虎,眼神之中的向往,不言自明。虽然没有人再跑出去,但是不知道有多少颗心,已经走了。
镇南王孛罗普化也感到了不祥。
不能这么下去了,再有几天,就不战自溃了。
务必要把红贼赶走!
这位王爷调集亲信,打算趁着夜色,主动出击,好歹打一仗!孛罗普化亲自出手,选了八千人,带着他们,打开了城门,趁着夜色杀了出去。
只不过就在孛罗普化出城之际,不知道从哪里涌出了不计其数的青壮,他们直扑城门而来。
守城士兵想要阻挡,但一见人数太多,无边无际,索性加入了其中,就这样,孛罗普化刚出城,后面的城门就被扬州百姓抢占了。
“快去告诉朱将军,请王师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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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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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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