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徐大人审案时候的铁血手腕,不曾想在其他方面,徐大人竟也这般当机立断。

  这样的徐大人,真让人眼冒星星,心肝乱颤呀。

  不过……

  李小英控制住崇拜的小心脏,站在科学的角度,委婉拒绝。

  “徐大人,培育稻种并非土壤越肥沃越好,我考察过,李家村的土质与南里县大部分地方相似,在李家村培育的稻种,在整个境内种植都较为适宜。”

  言下之意是不必换地方。

  宁钰活了两辈子,今天是第一次干农活。

  之所以不参与李小英和李芳芸的讨论,只静静听,真不是藏锋装深沉,而是确实不懂,一窍不通。

  什么山林沙土、水田缺口、犁田平田……

  没一个词儿认识。

  不过她想,既然是种庄稼,土壤肯定很重要,应该越肥饶越好。

  要不然平坦的膏腴之地往往是农业大省,而贫瘠的荒芜之地却往往代表贫穷苦寒呢。

  这才想到处于山坳中的一处庄子。

  “在培养稻种上,你是行家,大家,你说李家村好,那就在李家村。”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做。

  这道理她懂。

  午饭是在李小英家吃的。

  家里唯一一只鸡昨天晚上睡了,今早没能醒来。

  李老太炖了鸡汤,用鸡汤煮冬花菜,鸡肉拌擂辣椒,炒了两道小菜,切了半碗泡酸菜,主食是玉米窝窝。

  对庄户人家来说,十分豪华丰盛的一餐。

  小思源也被李小英接来吃饭。

  对早上捉弄宁钰的事情,小家伙挨了揍,反思了一上午。

  七叔给他拿了好多点心,还有糖,万一七叔生他气,下回不给他拿了怎么办。

  小家伙觉得有必要挽回一下形象。

  于是夹起一截酸萝卜递到宁钰嘴边,“七叔,嬢嬢家的泡酸菜不辣,你吃。”

  玫红色的泡萝卜色泽艳丽,蜀地泡菜独特的酸味逸散,强烈的刺激着味蕾,光是闻着,口水已经止不住。

  知满如临大敌,急忙夹一块放进嘴里。

  “公子,微微辣。”hτTΡδ://WωW.sndswx.com/

  宁钰环视一圈。

  小思源眼里亮晶晶的,明晃晃的期待挂在脸上,其他人也全盯着她看,尤其是李老太,眼里闪烁着和小思源相似的光芒。

  宁钰把酸萝卜咬进嘴里。

  嚼了嚼。

  咽下。

  唇角扬起一个明显的弧度。

  “好吃。”

  闻言,小思源眼里的光蹭一下绽放。

  李老太眼里的光也开成一朵花。

  下午,宁钰教小思源和李家大妮、二毛读书认字,知满接着帮李家压稻种。

  不是宁钰想偷懒,而是李小英不让她干。

  一是不好意思让她接着干,但她觉得,第二条占主要因素——嫌弃她干的活儿。

  同样是学徒。

  知满压完六块板子,她只压完一块。

  知满干的又快又好,而她干的惨不忍睹。

  上午总共压了七块板子,两块忘记铺底灰,剩下五块也不合格,十个洞里有两个没稻种——密密麻麻的小孔,真好奇他们是怎么做到眼不花手不抖,百分百精准投放的。

  除此之外,还打翻一碗稻种。

  擦黑,天色昏暗。

  宁钰和知满随李芳芸回家。

  一日之内,宁钰发现了二嫂嫂的两大优点。

  干活麻利,厨艺好。

  尤其是厨艺,丝毫不逊色于徐府高薪聘请的大厨,不起眼的野菜也能做出千般花样,连玉米窝窝,都比李小英家的香软好吃。

  如果满分一百,打九十九分。

  辣度直冲天际的酸泡菜,扣一分。

  吃过饭,银月高挂,星子铺满无垠天幕,徐徐夜风吹起细柳枝条在河畔悠闲的飘荡。

  四道人影投在乡间小路,慢悠悠的走。

  比摇摆的柳枝还闲适。

  听徐宁城说完今日跑山的情况,宁钰恍然发觉靠两条腿,非累死人不可。

  进度也慢。

  “二哥哥,明日你们晚些出门,我让人给你们牵两匹马来,四条腿怎么也比两条腿快。送马的人就跟着你,听你差遣。”

  过分陡峭的山路马上不去,但山与山、壑与壑之间的辗转,骑马能省不少力。

  徐宁城没有拒绝。

  “城哥儿,你去那边儿等等,我同钰哥儿小满子说两句悄悄话。”

  说完正事,黄朝神秘兮兮把徐宁城支走。

  “钰哥儿,送马的时候,再送一车肉,你二哥哥家太穷了,我瞧小思源营养严重不良。”

  徐宁城的冷兵作战经验和军事见解让他叹服,徐宁城媳妇的厨艺让他欲罢不能,他太喜欢徐宁城两口子了,小思源也很好玩,他还想在这儿住几天,但伙食实在太差。

  从昨晚到现在,他才吃了两顿肉。

  一顿也没吃够。

  除了肉,别的食物他吃不饱。

  “是黄神医自个儿嘴馋吧。”

  知满无情拆台。

  小公子和李娘子家大闺女同岁,却比大妮高出整整一个头,小脸黑是黑,但手脚特别有力,习武的时间比读书还多,小身板别提多结实。

  哪里像营养不良的样子!

  “营养跟不跟得上,神医瞧不出,你个小丫头片子瞧得出?健不健康,可不能看表面。”

  “我……”知满被黄朝怼的哑口无言。

  黄朝心里那点小九九,宁钰门儿清。

  念在他爬山下坡辛苦的份儿,加上也不是他一个人吃,就满足吃货的小小心愿吧。

  宁钰吩咐知满:

  “回去让人连夜准备,明早同马匹一起送来,牛羊鱼鸡鸭鹅兔子,尽量齐全,水果糕点也送一些,以后每隔七天送一次。”

  黄朝冲宁钰竖起大拇指。

  “钰哥儿真是好叔叔,小思源会感激你的。”

  ……

  徐府。

  大老爷、二夫人、三夫人等了宁钰一晚上。

  见她回来,迫不及待汇报两日来的成果。

  首先是大老爷。

  “商会成员表态,鼎力支持知县大人的决策,愿意拿出四成家资用于护卫南里县。”

  “另外城北王员外说他能搞到兜鍪,数量太多不行,一两千没问题,我让他尽量多弄来一些。”

  “还有陈记粮铺,他家在成都府有仓库,存粮足够南里县所有人吃三个月,陈老爷愿意捐献存粮,但没有足够的人手运粮。”

  兜鍪,即将士作战戴的头盔。

  重要性不言而喻。

  至于粮食……

  南里县土壤贫瘠,粮食产量远达不到自给自足,现在的余粮,官府储备加上商户储备,只够维持半年。

  如果李小英的三季稻稻种培育顺利,最快也要后年才能实现自给自足。

  但今年、明年,还要外购补充。

  够全县百姓吃三个月的大米,如果单用于养兵,至少够八个月。

  必须拉回来!

  “二伯母,张家武馆有多少人?”

  “弟子三十六,如果加上我爹他们,一共四十一人,不过有四人要演武打戏,能派出三十七人。”

  二夫人猜到宁钰的打算,直接报了可用的人数。

  “让这三十七人明日上午去县衙,听我安排。”

  “好,一会儿我亲自去说。”二夫人应道。

  “大伯,麻烦你通知陈老爷,明天下午前往成都府运粮,另外告诉他,拉回来的粮食,按比收购价多一成的价格计算,县衙买了,虽不能挣钱,也不让他赔本。”

  县衙能有几个钱。

  说是县衙买,其实就是徐家掏钱。

  在场众人心知肚明,但没有一个人反对。

  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当年老夫人带着三个孩子逃难到县城,三位老爷吃百家饭吃了五六年,徐家发迹也离不开街坊邻居帮衬。

  而为母子四人送上第一碗热饭的,正是陈记粮铺。

  发达后的徐家,之所以还留在南里县,并在这里成立商会,创办书院,也是为了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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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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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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