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赘婿当道全集>第四百零六章 懊悔不已
  台上的美女,对着麦克风说道:“各位大文豪,小女名叫牡丹。这场诗词大会,由我来主持。接下来我会出一个题目,大家围绕着这个题目写诗。如果哪位的诗,能技压群雄,就可以获得芙蓉才子的称号!要知道,芙蓉才子这个称号,那可是文人墨客,最高的荣耀。”

  牡丹的目光,环视全场:“现在已经是深秋了,这次诗词大会,大家就以‘秋’为题。谁作的诗最好,谁就能夺冠。”

  “我这有一首诗!”

  话音落下,只见一个中年胖子子,慢慢走出人群,爬到擂台上。

  霎那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满惊讶,聚集在这胖子的身上!

  题目刚刚说出来,就作好诗了?这,这也太快了吧?!

  大家心里都好奇,想听听他能写出什么诗。

  台上的牡丹,也是满脸震惊,浅笑一声说道:“那请您作诗。”

  那胖子点点头,沉默了一会,摇头晃脑的说道:“秋夜饮酒过度,今早醒来想吐,虽是心情烦闷,却又感慨无数...”

  读完,那胖子迫不及待的问道:“牡丹美女,我这首诗很有意境,是不是有望成为第一?”

  噗..

  话刚落下,小夕忍不住把糖葫芦吐了出来,莞尔笑道:“哈哈,公子,这个人的诗好有趣啊..这是打油诗吗,哈哈。”

  与此同时,周围也是哄笑一片。

  “哎呦,乐死我了,这什么破诗,哈哈。”

  “这小子酒还没醒吧。还想拿第一?”

  台上的牡丹,也是抿嘴一笑,冲着那胖子说道:“这位公子,麻烦你先去醒醒酒吧。”

  话音落下,只看见两个壮汉,冲到了擂台上,一脚就踹在这胖子身上,将他踹了下去。

  这诗词大会,岂是儿戏?这胖子纯属是来找事的,他刚才读的那两句,连打油诗都算不上。

  这一下,没有人敢贸然上台了。

  足足过了几分钟,终于,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中年男子,缓缓走到台上。

  这中年男子,带着金丝眼镜,一看就是有些文采。

  “这不是吴志吗?”

  “芙蓉城的大文豪吴志!他是真的有才华!”

  “吴志!”

  一些女生无比激动,都掩着嘴惊呼。这个吴志,是附近有名的才子。写诗作对,绝对一流。

  擂台上的牡丹,上下打量着吴志,轻声道:“这位先生,请作诗。”

  “嗯。”吴志点了点头,拿起麦克风,在擂台上走了两步,缓缓开口:

  “秋来风雪声,三分入骨,七分酿月光。”

  “不好强说愁,夜夜难寐,只道夜未央。”

  “哗!”

  声音落下,全场一片惊呼!

  好诗,真的是好诗啊!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能作出这种好诗,这个吴志,文学功底真的太深厚了!

  伴随着一阵掌声,吴志笑了笑,拿起麦克风问道:“今年的冠军,我要了。芙蓉才子的称号,我收下了。哪位兄台不服,能压过我这首诗?”

  一时间,台下几十万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台。

  说实话,吴志这首诗,真的是无可挑剔!谁也不想上台自取其辱。

  “公子!”就在这时,小夕拉了下岳风的胳膊:“公子上去试试吧。”

  之前公子作诗,把文宗长老都比了下去!今日诗词大会,小夕真的希望,公子再施展一下才华。

  岳风没想上去,但看着小夕期待的眼神,就点了点头:“好!”

  话音落下,岳风挤进人群,走上擂台。

  “这位弟弟,你上台干什么?这里是诗词大会,不要捣乱。”就在这时,台上的牡丹,看着岳风说道,满脸的不悦。

  这个小子,看起来其貌不扬,穿着奇怪的衣服,应该是电影城里,跑龙套的演员。他上台来,不会是捣乱的吧?

  岳风愣了下,紧接着笑了起来:“我没捣乱,我要写诗。我不叫弟弟,我叫岳风。”

  啥?

  这小子要写诗?

  哈哈哈...

  这小子是不是白天跑龙套太累,脑子出问题了?

  听着众人嘲讽岳风,小夕忍不住跺脚,回头喊道:“你们不许笑我公子,我家公子很有才华,他写的诗,你们都不一定比得上...”

  台上的牡丹,也是浅浅一笑,说道:“行吧,这位弟弟,那你就作诗吧。但是别怪我没提醒你,如果你是来捣乱的,后果很严重。”

  岳风也懒得说话,看见擂台的一个角落,摆放着毛笔,岳风直接走过去,将毛笔拿起来,沾了一下墨汁。

  “这位弟弟,你拿毛笔做什么?放下!”牡丹踩着高跟鞋走上去,她已经确定了,这小子就是来捣乱的。

  此时台下也是一阵骚动,三年一度的诗词大会,竟然有人来捣乱?

  岳风露出笑容,走到擂台上的石碑前。

  那石碑三米多高,本来写着几个大字:诗词大会,以诗会友。

  岳风手持毛笔,大手一挥,毛笔在石碑上飞舞,写下一首诗词!

  “你干什么,来人啊,有人捣乱。有人..”牡丹喊了一声,可紧接着,她的声音便嘎然而止!

  “这小子...字不错啊。”这个时候,只听见人群中,也不知道谁来了一句。

  就见岳风字体飘逸,极具观赏性,就算是书法大师出手,也不过如此。ΗtτPS://Www.sndswx.com/

  岳风在上学时期,家里曾请了书法大师,教授书法。

  虽然几年不写字了。

  但是拿起笔的瞬间,岳风一下子就找到了感觉。

  众人的目光,随着岳风的笔移动!终于,岳风将整首诗,都写在了石碑上。

  写完最后一个字,岳风将毛笔抛到擂台上,紧接着拉起小夕的手,转身离开!

  岳风走后,在场十几万人的目光,都一眨不眨的看着石碑!

  只见石碑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四句话!

  台上的牡丹,娇躯一颤,红唇微微张开,将岳风这首诗读了出来。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哗!

  这一瞬间,整个城市彻底沸腾!

  好诗,天下无双的好诗!

  整首诗中,没有一个‘秋’字。却处处是秋意,处处是秋风!

  所有人反复默念,不断的回味这首诗,一个个说不出的陶醉!

  牡丹只觉得腿都软了,盯着石碑,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刚才那位弟弟..不,刚才那位岳风大文豪呢!”牡丹急的一跺脚,四周环视一圈,哪还有岳风的身影?

  “他好像走了..”

  “刚才那个岳风,真的是诗仙,称他为诗仙也不为过啊!”

  台下所有人,爆发出一阵热议。

  牡丹紧咬着嘴唇,踩着高跟鞋走台下。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找回岳风!这一届的诗词大会,冠军非他莫属!

  牡丹懊悔不已,那个岳风,分明是一个绝世才子,自己却称呼他弟弟..

  “麻烦让一下,让一下。”牡丹脸色羞红,穿过人群,满城寻找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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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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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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