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景咳得满脸是泪,苦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望着李瑶英离去的方向。
脸上的热意慢慢消退,心口依旧怦怦跳得飞快。
每一次见她都狼狈尴尬。
她不记得他。
他一时觉得庆幸。
在这种烟花之地偶遇,没被认出来,是侥幸。
之所以仓皇跳窗逃走,就是怕被她看见。
一时又觉得失落。
仆从报信说七公主来了的时候,他惊愕,慌乱,下意识抬腿就跑。
心底又有种隐秘的狂喜。
还以为她是为他来的。
原来不是。
七公主不是为他而来。
他却是因为她,才在友人的撺掇下来平康坊看看这名动上京的拓枝舞。
带垂钿胯花腰重,帽转金铃雪面回。
拓家美人确实多娇。
不过任胡姬跳得再好,和她比起来,终究还是少了一股高贵明艳的动人气韵。
……
魏军治军严明,向来很得百姓拥戴。
李瑶英一路疾驰,赶到城门前的时候,官道两侧已经乌泱泱一大片,挤满了自发前来迎接将士的男女老少。
先接到消息的礼部官员已经备了酒水甜浆。
大军凯旋,本不该走南门。
为展示军威、稳定民心,李德每次得胜后都会命李玄贞率飞骑从正门入城。
飞骑队是从三军挑选出来的专属皇帝的近身护卫,个个千里挑一,高大威猛。三百八十个正当年华的矫健儿郎身骑骏马,手持长|枪,腰佩弯弓,一色的玄色盔帽甲衣,浩浩荡荡而来,马蹄踏响如雷霆轰隆。
英姿勃发,气势如虹。
这几乎是一支战无不胜的队伍。
百姓们看着眼前威武雄健的飞骑队,热泪盈眶。
游春的少年郎忍不住对着军容齐整的飞骑队欢呼出声,女郎们笑着扔出手中的鲜花、柳条、香囊。
清风拂过,好似落了一阵花雨。
队伍一列列从眼前走过,瑶英掀开帷帽,翘首以盼,看到天际处猎猎飞扬的旗帜上那个熟悉的秦字,嫣然一笑。
二哥终于回来了。
嘈杂的欢歌笑语中,一道冰冷的目光扫了过来。
瑶英心有所觉,眼波流转,和对方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一排飞骑缓缓从她面前驰过,其中一人头戴亲王金冠,身着银色铠甲,肩披雪白披风,矫健挺拔,五官端秀,不像带兵打仗的武将,倒像个运筹帷幄的儒士。
礼部官员满脸带笑,迎上前和他寒暄。
他勒缰停马,和官员客套,沉静的眼眸似有意,又似无意地看着瑶英,眼神漠然,冷似刀锋。
瑶英眼皮微垂,余光看到男人紧攥缰绳的手,浑身发凉。
那双手很瘦,手心手背爬满刀疤,骨节突起,手指有力,冰冷,粗糙,捏住她脖颈的时候,粗茧几乎能划破她的喉咙。
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
那一次瑶英真的以为李玄贞会杀了她。
他下得了手。
如今的李玄贞能文能武,智勇双全,是世人交口称赞的贤明皇太子。
没人相信他会暗害李仲虔和谢贵妃。
就连瑶英一开始也不信,以为长兄只是一时迁怒,只要好好和他相处,他肯定能放下仇恨。
后来她终于明白,李玄贞放不下。
他心系天下,胸有丘壑,深知民间疾苦,爱护百姓,关爱部属,从谏如流,对盟友一诺千金……这么一个让无数英雄豪杰愿意折腰追随的皇太子,偏偏就一头扎进牛角尖里,放不下母仇。
多年以后,他会带兵围攻太极宫。
李德那时已经被他架空,躺在病榻上,平静地问:“我儿所为何来?”
李玄贞一字字地答:“为我阿母报仇而来。”
他逼李德退位,诛杀李氏族亲,不顾天下非议,挖了自己父族的祖坟。
他要所有人为唐氏陪葬。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瑶英怔怔地出神。
李玄贞已经挪开了视线,和礼部官员一起入城。
瑶英敛神,看着越来越近的秦王旗帜,嘴角翘了起来。
李仲虔的亲兵不属于飞骑队,穿着金甲,还没走近就是一片耀目的闪闪金光。
瑶英不由失笑,看着那个在亲兵簇拥中策马走来的同胞兄长,心底浮起一阵暖流,驱散了李玄贞带来的那点寒意。
她一把摘了帷帽,催马迎上前。
李仲虔比瑶英年长六岁,身材高大,肩宽体壮,厚重华丽的铠甲下肌肉虬张,眉眼端正,五官乍一看和李玄贞有几分相似。
兄弟俩都像李德,轮廓鲜明,天生一双狭长的凤眼。
李玄贞沉静内敛,凤眼不怒自威。
李仲虔棱角更分明,眉宇间总萦绕着一抹挥之不去的凶狠戾气,喜怒无常,阴冷沉郁,懒洋洋地骑在马背上,漫不经心回首扫一眼身后,眼尾轻挑,目光跟刀子似的。
道旁准备朝他铠甲上扔花瓣的年轻小娘子吓得直往后退。
瑶英靠近了些,亲兵纷纷让出道路。
她弯腰,笑着伸手去够李仲虔的坐骑。
“阿兄!”
听到妹妹的声音,李仲虔猛地回头,又惊又喜,立时英姿焕发,换上一副平时别人绝不会从他脸上看到的柔和表情,“你怎么来了?”
他说着话,一边放慢速度,一边像瑶英小时候教她骑马时那样伸手扶住她的胳膊,免得她摔了,含笑仔细打量她。
瑶英是他一手带大的,他教她读书写字,教她骑马拉弓,她读的第一本书,写的第一张字帖,拉的第一张小弓,都是他亲自挑的。
要不是她身体不好,他不会把她留在长安。
天下还未平定,他时常征战在外,瑶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每一次分别再见,小娘子的变化越来越大。
每天跟在他身后打转的小七娘,一眨眼就长大了。
再过几年,她就该出阁嫁人。
出征前,他刚和郑宰相谈起这事。
李仲虔眉间的笑意黯淡了些许。
瑶英也在看李仲虔。
她从小体弱多病,三岁之前没下过地。谢贵妃一年比一年糊涂,那年喂她吃药,错把一杯滚烫的热茶打翻在她身上,她怕吓着谢贵妃,没敢哭出声,等婢女进屋帮她收拾。
后来她腿上留了一块疤。
李仲虔知道以后,把她接到身边亲自照顾。
那时候李仲虔自己也是个孩子,明明粗枝大叶,吊儿郎当,却每天一板一眼督促她吃药,天天抱她去院子里练五禽戏,逼着她吃那些味道古怪的补药,看天色阴了就给她添衣,既当爹又当娘,像个小老头子。
瑶英慢慢长大,身体好了点,能下地了,在他面前无法无天,活蹦乱跳,他这才放松了点,渐渐有了少年人的样子。
然后他就上了战场。
谢家灭门,谢贵妃神智不清,才九岁的哥哥用他稚嫩的肩膀扛住所有压力,为她撑起一片晴空,让她可以自自在在、无忧无愁地长大。
两年后,为了她,年仅十一岁的哥哥又毫不犹豫地弃文从武,拿起了那对他曾发誓不会碰一下的擂鼓瓮金锤。
哥哥对她这样好。
她不能看着哥哥被李玄贞害死。
哥哥又没害过人。
想起梦中所见,瑶英心中大恸,轻轻挽住李仲虔的胳膊。
李仲虔一怔,笑了笑。
……
瑶英小的时候,经常这样缠着李仲虔撒娇。
刚把她接到身边时,她乖巧安静,不声不响,饿了渴了才眨巴着眼睛盯着他看。
等他注意到她了,她小心翼翼地唤他:“阿兄。”
声音娇娇软软的,不自觉带了点讨好,怕吵着他,怕惹他厌烦。
他没注意到她的话,她就一直安静地看着他,等着他开口问她。
她才三岁,就那么乖了。
李仲虔知道,瑶英什么都懂。
父亲李德从来没看过她,母亲谢氏时疯时傻,她体弱多病,小小年纪就懂得约束自己不给人添麻烦,一个人趴在窗前看园景也能看一天。
她知道自己不能走路,既不哭也不闹,让她喝什么药她就乖乖地喝下去,没叫过一声苦。
李仲虔不想让妹妹一辈子孤孤单单待在屋子里养病,遍访天下名医为她调理身体。
瑶英不能出门,他就教她读书写字,这样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能消磨时光。
她不能下地,他吩咐仆人在长廊和庭院里全都铺上毡席,抱她去外面晒太阳,陪她在毡席上打滚翻身,从长廊这头滚到那头,滚得一身的杏花花瓣。
瑶英脸上的笑影越来越多,眼神越来越明亮。
慢慢敢和他撒娇了,故意拖长声调叫他:“阿—兄—”
支使他做这做那。
想出门了,就瞪圆眼睛盯着他看,伸出胳膊:“阿兄抱我。”
等她不用人搀扶也能自己下地走路时,脾气就更大了,他盘腿坐在书案前读书,她直接扑上来摇他:“阿兄,我要骑马!要漂亮又听话的乌孙马!”
他不搭理她的话,她就一直摇他的胳膊。
摇累了往他膝上一躺,把他的大腿当枕头,翘着腿,理直气壮地和他谈条件:“小马驹也行,我就在院子里骑一圈。”
“半圈?”
“好了,我不骑,我先养一匹漂亮的马……等我长大了再骑……”
不一会儿歪在他腿上睡着了,翻个身,口水全蹭在他袖子上。
李仲虔看完书卷,一低头,就看到瑶英紧紧攥着他的袖子,睡得昏天暗地的。
他轻笑。
第二天带她去马厩挑马,她很自觉,果然挑了匹小马驹。
前几年,李仲虔攻打金城的时候,缴获了一批西域良马。
他挑了那匹最漂亮的乌孙马给瑶英当坐骑。hτTΡδ://WωW.sndswx.com/
她想要的东西,他都记得。
……
瑶英拉着李仲虔不放。
“刚好我今天出宫,听到鼓声,就过来了。”
李仲虔替她挽住缰绳,轻轻地道:“小七瘦了。”
声音里带着温厚的笑意。
他不是个有耐心的人,但对她总是很有耐性。
瑶英收起惆怅之色,松开手,挺起胸脯:“还长高了!”
李家几兄弟姐妹都生得高挑挺拔,她生下来就在吃药,走路又晚,前年底才开始窜个子。
李仲虔轻笑:“这阿兄可看不出来,回去量量看。”
瑶英笑着白了他一眼。
进了皇城,他们和李玄贞率领的飞骑队分开,直接回王府。
瑶英问:“阿兄,你不用先去兵部?”
按规矩,他应该先和李玄贞一起去兵部。
李仲虔满不在乎地道:“不用管他们,先回去给你看点好宝贝。”
瑶英会意,探头去看他马鞍旁挂着的羊皮口袋,压低声音:“阿兄,你又抢了什么好东西?”
李仲虔打仗,不在意战功名声,只求实惠:金银财宝,罕见珠玉,名人书画……总之,一切值钱又好携带的宝贝。
兄妹俩深知他们朝不保夕,必须早做准备,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为将来逃跑积攒金银细软。
从南到北,他们已经藏了不少值钱的东西。
李仲虔笑着揉揉瑶英的头发:“回去再说。”
瑶英挑挑眉。
正好,她想问问他李德迎娶谢贵妃的事,他小时候养育在舅舅谢无量身边,应该听谢无量说起过当年。
……
暮色渐沉。
李玄贞从兵部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侍从提着灯笼为他照明道路,他几步上了石阶,接过东宫长史魏明遣人送来的文书,借着微弱的灯光匆匆翻完。
留守长安的太监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一一汇报完最近皇城里发生的大小事务。
最后停顿了一会儿,道:“殿下……福康公主府上最近有些异动。”
东宫上下,从太子妃郑氏到跑腿的杂役,谁都不想提起福康公主。
但是没办法,太子爷怜香惜玉,生平最爱搭救落难的名门贵女,现在瞒着不告诉太子爷,等福康公主闹出大事来,还得太子爷帮着收拾!
李玄贞眉头轻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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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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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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