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宛如,“……你怎么不早说。”
害得她一晚上没睡,一大早就出来造了那么多钱!
“你不是没给我说的机会吗?”
“不是,你说那个女孩子是软软的情敌?”
“嗯。”
南宛如沉默了一瞬,“小子,眼光还不错啊。”
“嗯?”
南宛如又说道:“要不是当年我就生了一个,我都要怀疑这姑娘是不是我遗落在外面的孩子了,太像了。
等一下,你怎么有人家的照片的?”
黎世荣咳嗽了一声,“我就是了解了解情况。”
“喂!你该不会找人家了吧。我告诉你啊,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姻,不能因为软软喜欢就去拆散别人,这是不道德的。”
“老婆说的是。”
南宛如瞥了他一眼,“我怎么觉得你这表情不对呢,老实交代,你是不是已经找过人家了。”
“嗯。”
“你……算了,懒得说你了,回家。”
黎世荣跟了上去,“老婆,下次生气能不能别来这种地方,我吃醋。”
“那你就别让我生气呗。”
“遵命。”
南宛如回家后满脑子都是那张照片,她又把照片拿出来看了一眼,越看越觉得心慌。
以至于,她晚上做了一个噩梦。
南宛如惊醒过来,将旁边的黎世荣也拍醒了。
“怎么了老婆。”
“做了个梦。”
黎世荣把她抱进怀里,感受到她剧烈的心跳,拍着她的背安慰道:“是做噩梦了吗?别怕别怕,老公在呢。”
南宛如把壁灯打开,非常认真地看着黎世荣。
“你知道我刚才梦到什么了吗?”
“什么?”
“我梦到照片里的那个女孩子才是我们的女儿。”
黎世荣拍着她的背笑道:“你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个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你看那些撞脸明星的人一抓一大把呢。”
梦境太真实。
真实到南宛如一想到就仿佛是刚刚经历过的一般。
“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她真是我们的女儿。”南宛如抓住黎世荣的手,情绪有些激动。
“怎么会呢,你不是亲眼看见软软出生的吗?当时我们赶到江城医院的时候,躺在你身边的就是软软。”
这句话像一个开关一样,触碰到了南宛如心底的某根神经。
她忽然回忆起什么。
生孩子的那天晚上,她晕死过去了。
直到第二天才苏醒过来,晕之前她并没有看见孩子的脸,只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孩子的右边肩膀上有一颗小小的痣。
后来她有看过软软的肩头。
并没有痣。
她一直觉得那只是自己晕倒前的幻觉而已,也没有太在意这个细节。
直到今天她看见那张照片,一些被忽略的细节突然变得清晰,像浪一样毫无防备地扑面而来,砸在了她的脸上。
避之不及。
她掀开被子下床。
“怎么了?”
“我再去看看照片。”
“大晚上的,还看什么照片啊,老婆,你就是因为这两天刷多了那些走失孩子与父母团聚的新闻所以才会做这样的梦的。”
“不对,我要看看。”
照片里宋姝含笑的眸子与她记忆中自己的一张照片几乎重合在一起。
这世界上的确有长得像的人。
可哪有这么像的人。
就连那些日日夜夜跟她待在一起的下人就会误认成她,虽然荒唐,可是万一……万一真的……
她走到梳妆台前翻出照片,这次她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宋姝的右边肩膀上。
“老婆,你在看什么。”
“痣,肩膀上的痣。”
“什么?这姑娘不是穿着带袖子的衣服吗?你去哪里看肩膀上的痣。”
“是啊。”
她默默地放下了照片,黎世荣揽着她的肩膀,“好了,不想了,赶紧睡吧。”
黎世荣以为南宛如只是做了个梦,第二天就会把这个事情抛之脑后,谁知道南宛如却像是着了魔一样,开始派人去调查宋姝的背景和身世。
“老婆。”
“你觉得我疯了是不是。你就当我在了解女儿的情敌吧。”
宋姝的身世并不是什么秘密,只要有心,很快就能查到。
南宛如派出去的人很快就传来了一些资料。
南宛如收到资料的时候,迫不及待地就打开了。
“宋姝,女,十八岁,生日……”黎世荣看到有些惊讶的说道:“她竟然跟咱们女儿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
南宛如心口一跳。
同年同月……还是同日出生的。
“她是江城的。”
资料里面有宋姝生活过的家的照片,照片里的老房子红砖白墙,有些墙面已经脱落,露出红色斑驳的砖面,上面长满了苔藓。
看上去就很萧瑟的样子。
里面还有一段采访路人的视频。
“哦,宋姝啊,宋家的女儿,长得跟个小仙女似的,读书成绩也好,人也聪明。可惜了,这宋家两口子真不是个东西。”
“他们怎么不是东西了?”
邻居非常嫌弃地切了一声,“重男轻女呗,他们那个儿子啊不学无术,又懒又蠢,读书读书不行,干活干活不行。
可这两口子就是对儿子好,宋姝小时候穿的衣服都是他们捡的我们左邻右舍不要了的。
而且这两口子还经常打女儿,冰天雪地的让闺女在雪地里一跪就是一天,总之,狠心得很。”蜀南文学
旁边一个老婆婆插了句,“那真不是人,不是人能干的事,那小娃娃小时候经常饿得哭,要不是左邻右舍看她可怜都给点吃的她。
这娃娃说不定都活不到长大。”
“嗨,谁能对自己亲生孩子这么狠啊,什么粗活重活都让她干,四岁就让她做饭洗衣,五岁就让她下田插秧。
我看啊宋姝压根就不是他们生的,他们那样能生出这么好看的闺女?”
这句话彻底戳到了南宛如的神经。
“就是,咱们都没看见她大肚子,结果一夜之间就生了个女儿,谁知道他们是不是从哪里偷的捡的,反正这两口子经常不在家。
也不知道干的是什么勾当。
只是可惜了宋姝那个丫头,她要是能好好读书,清华北大都不是问题,小小年纪就辍学出去打工了真是可怜。”
“就是说嘛,他们压根就不供她读书,她那些书本都是捡的我们家娃的旧书。
这丫头可争气了,当年年年在学校里面拿奖学金,我爱人就是他们学校的老师,到现在还对这娃没有继续上学感到遗憾呢。
听说,就是清华北大的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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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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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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