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今天转了一圈,看到有好多人摆摊卖牛仔裤带麦克镜。首都穿牛仔裤戴麦克镜的人这么多,我也和他们一样进点裤子和镜子卖肯定赚钱。到时候再进点别的新鲜物件儿,还能再多赚点。”
卫民跃跃欲试,安逸却不得不打消他的积极性,严肃道:
“这个不行。”
卫民一下子急了:
“为啥啊哥,我可是听说好多人都靠着从羊城进货到其它地方卖发了大财。像咱们那边最新鲜的东西都也是从羊城过来的,进什么都有人买,根本不愁卖。凭什么他们能行我就不行啊?”
安逸认真盯着卫民的眼睛:
“卫民,这个是真不行。不是哥不想让你挣大钱,你既然你来了我就要代替小姨和姨夫把你照顾好,我不能让你冒险。所以捯买捯卖的活计你就别想了,我肯定不能让你干。”
安逸顿了顿:
“是,倒爷是能赚大钱。前两年有好多人靠着从羊城进T恤衫和蛤蟆镜到首都来卖发家了,一个月的收入比之前工作一年都多。但这些年因为投鸡倒把被抓进去的人有多少你知道吗?那些没被抓进去的要么是小打小闹运气好,要么就是有后台。舰捯玉米的你知道吧?”
卫民本来顺着安逸的话点头,反应过来又赶忙摇头。
“没听过”
“算了,那我也和你说说吧。原本南粤的玉米都是香江运过来的...”
“为什么从香江运,我们那边不也产玉米吗?”
“我这不正要说呢吗,你别打岔。”
安逸清了清嗓子:
“因为当时宝岛匪帮在海上横行,我国海上当时保护能力不足,只能保护近海。我们的货船只有载的是香江货物他们才不敢查,因为运到香江的货是鹰国人的,宝岛匪帮不敢得罪。”
(中间缺了一段,发在章节评论里也被屏蔽,算了不发了)
“而那位靠着位亲爹和岳父,用舰和火车直接把玉米从冬北运到光东,火车和舰的油钱也不用他出,这才赚了钱。”
“所以,你懂了吧?”
看着安逸使的眼色,卫民恍然大悟,拍手道:
“我懂了,我完全懂了,还是我爸职位太小。”
安逸闻言抬手给了卫民一个重重的爆栗。手痒,实在忍不住。
“这么说还赖你爸了呗?你来首都姨夫还不知道呢是吧?正好,我把你私自来首都的事儿和你刚才说的话一起写信告诉姨夫。”
“哥,哥,我错了,我跟你逗闷子呢。”
安逸打的更使劲了。
卫民连忙讨饶:
“那我再想想别的路子。”
安逸终于停手:
“对,你才来一天,要是一天就能被你想出来赚钱的好法子大家不都发财了?你明天多逛逛,不用赶回来做饭,我去市场买点吃的带回来。”
“嗯”
“行,吃饭吧。”
第二天下班,安逸直奔市场,不光是为了解决晚餐,也是想买点首都特色小吃给卫民尝尝。
在三东老乡的馒头摊上捡了几个糖馅儿的三角馒头和红枣蒸饼,又在旁边的摊位买了一碗杏仁茶。用大米、杏仁、白糖、桂花磨成的茶底缀上杏仁,花生,芝麻,玫瑰,桂花,葡萄干,枸杞子,樱桃,洁白细腻,香甜润滑。
豌豆黄被切成三尖形矗立在案板上,颜色喜人,安逸也来了点。拎起包好的豌豆黄,安逸看到了人流中东张西望的狗蛋。
鉴于这孩子偷东西的前科,安逸便跟在狗蛋身后,看看他到底想干什么。
市场乱哄哄,只见狗蛋的视线最终锁定在三东老乡的馒头摊上。狗蛋人很机灵,事先在远处规划好了逃跑路线。慢悠悠的走到馒头摊附近,一手一个馒头,抓起就跑。仗着瘦小的身型和规划好的路线游鱼般在人群中穿梭,很快消失在安逸的视野中。
老乡看馒头被抢腿反应的比脑子快,马上追了两步。眼看追不上,摇摇头把脖子上的毛巾一甩,回到摊位作罢。左右不过是两个三角馒头,没必要跟饿急了的小孩子认真计较。
虽然老乡不再计较,但安逸却想管上一管。老乡被抢两个馒头倒是小事,主要是照这样发展下去这孩子长大就得进去,一辈子就毁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狗蛋虽然没了影,但安逸可以直接到狗蛋家守株待兔。
本来以为要等上一阵,结果没一会儿就看到狗蛋拿着两个馒头跑过。安逸刚欲张口,就看到这小子拿着馒头进了旁边一小屋。
安逸好奇跟上,轻手轻脚的进了屋。小屋不仅黑暗还臭气熏天,安逸差点被熏了一个跟斗。过了一会儿,安逸的眼睛逐渐适应屋内的黑暗,看到了屋内床上躺着的老人。他也大概搞清楚了屋内味道的来源,大概是因为老人没有能力下床,排泄在床上没人收拾所以才有如此大的味道。
“狗蛋,这位是?”
狗蛋正在喂老人馒头,突然有人说话,被吓的一个激灵,惊慌回头。一旁的老人全然不顾有人进屋,反而更加努力的把拿着馒头塞进嘴里,一副生怕谁抢了他的馒头的样子,被噎的直抻脖。
借着门外的余光,安逸看到老人被噎住,便想给老人倒点水顺顺。四下扫过,小屋内连一个杯子都未找到。
狗蛋不知道安逸看到了他在市场抢人家馒头,自己从上次跟父亲说过不想偷东西之后便再没偷过一分一毫,此时目光坦荡的与安逸对视。
“狗蛋,这是你爷爷吗?”
狗蛋对安逸的心情比较复杂,自己只拿了这位新邻居两块煤,他就非要向爸爸告状,后来还怀疑自己电影票是偷的。
按理来讲自己应该很讨厌他,但安逸又在爸爸打自己的时候几次阻拦,妈妈生前就是这样护着自己。狗蛋被安逸下意识的行为触到心中柔软,多种不知名的情绪杂糅在一起,也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心情,便有些不高兴的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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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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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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