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父母爱情之我妈是安欣>第三十章 酸梅汤
  随着官方报纸正面报道《没有工作的返城知青集体经营大碗茶》,首都大街小巷卖各式饮品的商贩也多了起来。

  “冰冰凉的酸梅汤嘞,冰糖酸梅汤,解渴生津,祛暑平肝喽。”

  刚和范朝阳从长正饭堂小撮一顿的安逸脑子还没来得及同意,腿就直直的向小贩走去。

  “小哥儿,来一碗酸梅汤?正宗冰糖酸梅汤。”

  大热天,看着锅里的琥珀色的酸梅汤安逸口舌生津,掏出零钱:

  “来两碗。”

  “好嘞~”

  小贩麻利的从锅里盛出冰凉的酸梅汤,加入几个晶莹的冰块,碗壁马上沁出了“汗珠”。安逸两手接过,一碗递到范朝阳手中。

  安逸仰头一饮而尽,冰凉酸甜的液体顺喉而下,一直冰到肚里。

  “真爽,不愧是老首都的酸梅汤,果然正宗。”

  安逸把碗还给小贩,一旁的范朝阳走到阴凉处小口品着,压低声音不屑道:

  “这算个屁的正宗,正宗的酸梅汤比这好喝多了。等哪天咱们去琉璃厂,我请你喝个正宗的酸梅汤给你开开眼。”

  安逸也随之走到阴凉处避暑:

  “这还不正宗?我看人家用的是真材实料,水煮酸梅,加的还是冰糖呢,原汁原味。”hΤTpS://WWω.sndswx.com/

  “你这话倒是说的稀奇,做酸梅汤不用酸梅和糖用什么,还用得着夸真材实料?”

  范朝阳诧异的看了安逸一眼,讲解道:

  “他家的酸梅汤从头到尾没有一处做对的。首先,他的酸梅汤是从锅里煮出来的,正宗的酸梅汤应该是用开水浸泡,这样才能保留更多果香,使酸味更淡。但也情有可原,开水浸泡毕竟没有煮出来的味浓,如果想要达到相同浓度,所需的酸梅会更多,费时费力。

  其次,他吹嘘用的是冰糖不是白糖,殊不知最正宗的酸梅汤是要兑以二贡蔗糖,这样做出的酸梅汤会带以焦香。还有,他直接把冰加在了酸梅汤里,冰化了又冲淡了酸梅汤的味道,正宗的酸梅汤应该是放在碎冰中冰镇才对,讲究的还会在喝前加一点桂花。”

  想象着那正宗酸梅汤浓郁香醇的味道,刚喝完一碗的安逸砸了咂嘴。

  端午节当晚,安逸买了几瓶白酒和花生米,打算和室友们应景过个节。范朝阳也贡献出了他专门从正街北头路东仁和酒店购买的夏日特饮“莲花白”,就是白莲菡萏酿的白酒加糖。

  李明瑞见此,又去长正食堂打了几个菜回来,寝室六人在端午节夜晚来了个小型聚餐。

  安逸和室友几人破天荒的尝了尝范朝阳的异端糖酒,一口闷的林军尝过后嗤之以鼻,再不肯喝第二杯。学着范朝阳小口细品的安逸倒是感觉滋味甚妙,每每沾唇之际都有莲香泛溢。

  几杯下肚,安逸,李明瑞和范朝阳纷纷醉倒。酒桌上只剩下没喝多少准备收拾残局的蒋学毛和即将醉倒的程立伟和林军。

  喝了五杯白酒的林军摇摇晃晃:

  “立伟,你说,你开学的时候咋就那么高冷呢?跟你说话你就哼哈答应,都不主动跟我们说话。还早出晚归的,一天都见不着你人影。”

  同样喝了五杯的程立伟面色通红:

  “我……我普通话说的不好,怕你们笑话。而且……我还是农村来的,怕你们瞧不起我。”

  看着呆愣瞅着自己的林军和一旁不知因为什么被触动的蒋学毛,程立伟自嘲一笑:

  “你们应该早就知道我穷了吧?我连褥子都是短了一截的,那是因为我的考上了大学,学费不够,所以我爸才少扯了截布。还有,我每次在寝室聚餐的时侯点的都是最便宜的菜,你们也都知道吧?所以你们才为了照顾我,每次都在你们吃腻了的食堂聚餐,人家别的寝室聚餐都在外面的长正饭堂。”

  程立伟环直勾勾的看着两位听自己自揭伤疤一时间不知所措的室友:

  “你们是不是以为我早上起的那么早是因为早饭吃的不好,不想让你们看到?哈哈,你们还是把我想的太富裕了,我每天早上根本不吃早饭。兄弟们,我今天说这些话也不是为了别的,就是想谢谢你们没有瞧不起我。谢谢了,真的谢谢。”

  一贯严肃的老大蒋学毛破天荒恭维道:

  “别说我们寝室,就是整个系也没有人瞧不起你啊。谁敢瞧不起我们系一直霸榜的第一名,我们还等着你出人头地提携我们一把呢。”

  “谢谢,呵呵,谢谢。”

  程立伟面带微笑,嘭的一声砸在破木桌上。

  见此,人高马大的林军一下精神了,抱起文弱的程立伟,长臂一抬,把他举上了床。

  唯一清醒的蒋学毛面色无奈:

  “老二,你又装醉。”

  林军脖子一梗:

  “我这怎么能叫装醉呢?我是刚刚醉了,现在酒醒了,这叫恢复能力强。”

  二人合力把其余三个室友也送上床之后,也各自休息,一夜好眠。

  老大蒋学毛最近迷上了作诗,虽在西语系,但一有时间就去蹭中文系的课。

  首大自由开放,上课几乎从不点名,考试时通过即可。而考到首大的学生们都是各自省市万里挑一的学霸,学习在首大已经凸显不出长处。所以大家就要一边维持着好成绩,一边打牌下棋,吟诗作对的不务正业才算彰显个性。

  安逸的室友们皆是如此,仗着过目不忘每天逃课赖在床上看小说的白馒头李明瑞,脑瓜聪明兴趣广泛翘课去其他系听课、听讲座的范朝阳,一下课就泡在图书馆如饥似渴的程立伟,热爱运动游泳、篮球的林军,和从不参加集体活动省出时间到中文系溜达作诗的蒋学毛。

  每个学霸各有各的兴趣,安逸当属整个年级爱好最奇葩的。由于对这个年代有着非同寻常的热爱,一有机会就出去溜达,也不觉得浪费时间,只是遗憾没有一个相机能记录此时的首都。

  鉴于安逸非常喜欢出去溜达,忙碌的室友们也都把采购书籍或日用品的任务交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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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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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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