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八百里秦川一样,河洛之野也是大唐难得的富庶之地,只是这里的百姓略显淳朴,不如长安之郊的唐人那么灵动。
已经上冻的田野里全是被冻的趴在地上的冬小麦,一些走路走的不快的牲口,就低头啃两口,看的守在路边的的农夫们欲哭无泪。
其实被牲口啃几口已经冻僵的叶子问题不大,只要根部还在,开春的时候,冬麦依旧会长出来。
问题严重的是被骑兵们踩踏过的麦子,来年未必能从坚硬的大地里再钻出新苗。
骑兵们都不怎么愿意走大路,主要是大路上的碎石子太多,这对战马的马蹄以及马蹄铁非常的不友好。
云初不知道曹操的战马踩踏了麦苗就要寻死觅活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反正李绩的战车轰隆隆的从麦地里驶过的时候,老家伙脸上看不到半点的愧疚。
他如今正在严格的执行自己行军长史的职责呢,空闲时间还跟一群小兵们混作一团,时不时的有豪爽的大笑从人群里传出来。
出发前几天的时候,云初说过,他这一套行不通,老家伙就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从那之后就再也没有找云初上商量行军长史序列安排的事情。
“别的老头这个时候会无可救药的爱上年轻女子,就像是老房子着火一发不可收拾。
李绩老头却在这个年纪爱上了大展宏图,所以,也固执的一塌湖涂,听不进去忠言,更见不得别人说他不成。”
初冬的时节骑马不算舒坦,不过,要好于跟虞修容云鸾挤在一辆马车里,要是车里只有虞修容气氛会很好,有了云鸾之后,再温馨的气氛都会被这个熊孩子破坏的干干净净。
所以,云初选择骑马。
与他并辔而行的人是温柔,他听了云初的比喻之后,觉得不妥,摇着头道:“李绩虽然足够老,如果想要某一个女人的话,还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离开洛阳的前一天晚上,老家伙包下了名满洛阳的春风楼,听说那一晚,老家伙面前的投壶里放的秋菊,数量第一,你去都未必能比得过李老头。
因此上,人家的追求要比别的老头高一个档次。”
云初冷笑一声道:“他要是再年轻十岁就没有那么多小娘子喜欢他了吧?”
“有可能!”温柔重重的点点头,继续道:“位高,权重,多金,又足够老,这就是人家的优势!”
就在云初,温柔在旷野中诋毁李绩的时候,李思带着云瑾,温欢,狄光嗣忙的不可开交。
这一次到底能赚到多少钱,李思觉得就看她们四个人的努力程度了。
普天之下能拿的出十万贯的人在如今的大唐有不少人,可是呢,愿意拿出十万贯交给以一个十三岁小姑娘为首的四个孩子,让她们尽情折腾的人,只有云初一个。
这一次的买卖其实就是一个傻瓜一般的买卖,裴行检的前军自备粮草,对地方上消耗不算大,薛仁贵的中军也是如此,可是,在中军与后军之间,还有足足三万多人需要吃喝拉撒,李思此次的买卖对象就是这三万多人。
米面粮油早就从长安拉过来了,同时拉过来的还有种类繁多的生活用品,就连女子喜欢的各色首饰珠宝也不缺,更不要说李思还从长安大食堂花大价钱请来了三十几个大厨。
大军走,她们就跟着走,大军停下,她们就立刻开张生意。
李思站在马车车辕上朝后看,云瑾,温欢,狄光嗣三个人挤在一辆敞篷两轮小马车上过来了。
天气虽然不能说寒彻入骨,对于这三个小少年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被温欢推在最前边的云瑾鼻涕都被冻出来。
李思跳上小马车,帮云瑾擦掉出熘出来的鼻涕,又把云瑾的手握在手中暖着,温欢看看自己同样被冻得通红的小手,忍不住伸向李思。
狄光嗣则仗着肚皮上的肉多,很自觉地把手揣在肚皮上一边嘶嘶哈哈的叫,一边享受暖手的快乐。
李思无视了可怜的温欢,直接道:“不是说给厨子扎帐篷的人要先行二十里吗?”
温欢可怜兮兮的道:“厨子们嫌马车颠簸……”
“你是死人啊,他们嫌颠簸,你就不让发他们的马车快跑?
一个月五贯钱的工钱,这可比长安都要高了,他们有什么不满意的,如果不是离开了长安,你觉得我能看上他们的那点本事吗?”
温欢委屈的道:“你骗他们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李思怒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既然我们不欠他们的工钱,那就要给我好好的干活,有人要是实在不愿意,就让他走回长安好了。”
云瑾见李思发怒了,就道:“阿耶说要体谅下苦人。”
李思抱着云瑾的手道:“阿耶说的没错,是要体谅下苦人,不过,体谅下苦人的重点是不拖欠他们的工钱,给足工钱,至于干苦力活,他们就是干这个的,不下苦怎么赚钱?”
云瑾不好意思的将手从李思手里抽出来,李思又牢牢地抓住,将挂在脖子上的一双丝绒手套给云瑾套上。
狄光嗣小心的在一边道:“你现在还不能叫师傅为阿耶。”
李思横一眼狄光嗣道:“你有意见?一个大冬天的连棉帽子跟手套都不知道穿戴的笨蛋,有什么资格教训我?”
狄光嗣扒拉一下发痒的耳朵,不耐烦的道:“就这样我也不冷,又不是女娃。”
李思柳眉倒竖:你哪一样比我强?正负数你弄明白了吗?”
温欢伸出一只手掌得意的道:“我弄明白了。”
李思的丫鬟送来了棉帽子跟手套,被她嫌弃的给温欢跟狄光嗣穿戴好,最后把自己的长耳朵帽子戴在云瑾的头上,对他们三个道:“现在还有时间,你们三个要多跑,还要带上护卫,不要事事都亲自去说,你们三个是贵公子,打发护卫去说,跟那些人把话说多了,人家就不怕你们三个了。”
温欢伸舌头舔舐一下发干的嘴唇恨恨的道:“最近干的苦力活多,我都快忘记我是一个贵公子了。”
云瑾话不多,拉扯过缰绳,就驱赶着这辆轻便的两轮马车朝后边去了,这一次,他决定就算是拖,也要把那些偷懒的家伙拖到前边去。
温柔瞅着自家儿子呲牙咧嘴的在寒风中坐在小马车上跑的飞快,忍不住对云初道:“他们能干好?”
云初转过头看着温柔道:“干坏了又怎样?”
一句话把温柔问的哑口无言,确实如此,前后不过是十万贯钱而已,更何况这些钱如今都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物资,就算干的一团糟又如何呢,自己刚才的问话显得穷酸了,十万贯钱而已,他又不是赔不起。
“这样做有一个好处,就在于从小培育孩子们对钱的感官,是要告诉他们钱这个东西就是一个工具,他们会通过这次的买卖来调配这些钱。
知晓如何利用钱财这个工具,知晓如何才是钱财的真正使用方式。顺便看一下财富是如何进行自我调配,以及经过人工干预之后会有什么变化。
如果孩子们此次能认识到这些,那么,就算这十万贯打水漂了,也是值得的。”
温柔长叹一声道:“要不然我跟老狄再给你加点束?,以前给的可能不够。”
云初笑道:“多少是多啊。”
就在两人说笑的时候,李思的马车过来了,云初勒住战马缰绳对探出脸的李思道:“大军一日行进五十里,不能再少了。”
李思有些失望的道:“休憩时间太短,卖东西的时间也就短了,还有,我觉得不能拿军中规矩来约束那些不是军人的人。”
温柔在一边笑道:“总之,就是希望增加你买东西的时间,还要让跟多人来买你东西呗?”
李思笑得甜甜的道:“是啊,是啊。”
温柔指指还在旷野中滚滚前进的李绩的战车道:“你应该去找英公,他是行军长史,安营扎寨都是他在管。”
李思笑着感谢了温柔的提醒,转头就去寻找李绩去了。
云初瞅着温柔道:“你这是给孩子们的小生意增加难度呢。”
温柔叹口气道:“我们两个就没办法跟英公好好说话,三两句话不到,英公兵痞的习气就爆发了,我爹娘没惹他,就被他入娘到老子的好一通骂,老家伙时时刻刻都想当我爹,想想都觉得不划算。
小姑娘去正好,还是一个皇后亲生的公主,品级跟他那个空壳子司空一级,就算小姑娘耍赖,那也是两位大唐一品官之间的事情,与你这个正四品,我这个正五品的杂鱼无关。”
云初连连点头,一个空壳子一品司空,一个没人爱的一品公主,确实有一些将遇良才的意思在里面。
李绩当惯了一言九鼎的大总管,大将军,大帅,现在当了一个一万人的行军长史,确实非常的不习惯,他总是会忘记自己的身份,对云初他们指指点点,但凡发觉自己越权了,就会骂骂咧咧的耍赖。
于是,正裹着裘皮昏昏欲睡的李绩,看到一个头上束着金环,打扮的跟一个假小子一样的小姑娘跳上他的战车,就瞪大了眼珠子道:“你是谁家的小娘子居然如此的无礼?”
李思站在车厢里,双手叉腰道:“我阿耶是当今皇上,我母后是当今皇后,我哥哥是太子,我弟弟是各种王,我师傅是云初,养母是虞修容,我叫李思,乃是大唐的安定公主。”
李绩饶有趣味的听完了李思的自我介绍,玩心大起撇撇嘴道:“哦,你就是那个陛下跟皇后不愿意要的公主啊……听说你母后不要你了,你就打算在云氏混一个儿媳的身份一辈子混吃等死?”
李绩还等着这个牙尖嘴利的小姑娘反驳呢,却没有听到动静,睁开眼睛一看,才发现这个小姑娘正哭的梨花带雨的……ΗtτPS://Www.sndswx.com/
“李绩就是一个刻薄鬼,有他在,云初就掀不起任何风浪,乖乖的给朕打理好后军。”
李治乘坐的辇车宽大的跟一座房子似的,里面温暖如春,就像一个漂亮的糖果盒。
糖果盒里的皇后武媚不解的道:“既然陛下对云初不放心,为何还要给予他如此重任呢?”
李治靠着车厢坐下来,摊开腿,一手摸着巨熊的脑袋,一边有些感慨的道:“手下能干到一定程度确实让人脑壳痛。
朕对一件事的期望只有一,云初却能做到八,这就是朕为何一边信任云初,又一边提防云初的原因。
说真的,云初没有谋反的意图,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将来朕也觉得不会有。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朕能从云初身上感受到一种做事情的澎湃力量,却没有感受到这股力量带来的威胁。
可是呢,朕是帝王,帝王天生就要怀疑一切,曾经,父皇就告诉过我,帝王的容人雅量是在绝对控制的情况下才能出现。
而父皇留给我的《帝范》一书中,用了非常大的篇幅讲的就是怀疑与信任的问题。
其中,父皇说过,信任是一种冒险,信任愈大,风险就越高,朕一直在遵循父皇的话语,因此上,在处理诸王,处理长孙氏的时候朕都没有阻止。
云初是不一样的,自从他把在辽东得到的上亿的钱财一文不剩的拿给朕之后,朕就再也没有怀疑过他会贪渎。
自从他将长安治理成一个朕做梦都想不到的富庶之地的时候,朕就再也没有怀疑过他的才能。
自从他打开长安的城墙,并且将海量的铜钱铸造成二十四尊金牛之后,朕就觉得怀疑此人的忠诚,是在羞辱朕的良知。
云初在长安做过很多很多出格的事情,这一切朕都是清楚的,朕甚至知晓,他以前干过很多足以被砍头的事情,可是,朕一点都不生气,甚至有些埋怨这家伙在干这些事情的时候为何不喊上朕,好让朕也看看那个灿烂的光景……
皇后,朕知道你想染指长安,对此,朕也没有什么意见,问题是,你得能染指的了。
长安城对你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而朕不同,从云初接手长安,朕就一直在关注长安,亲眼看着它从一座城池,变成了一处能给大唐灌注无数心血的地方,有了如今的长安,朕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无比强大的存在。
所以,你可以试着在不破坏长安现有规则的状况下,图谋一下长安,就像李敬玄他们做的一样,试着派人去长安,真正了解一下长安。
朕相信,等你彻底的了解长安之后,你会对这座城产生发自内心的敬重,觉得破坏这座城市,就等于在破坏天地间最珍贵的宝玉。”
武媚烦躁的将巨大的熊头推开,看着李治道:“陛下就不怕云初据此为恶?”
李治大笑道:“长安城为云初毕生心血所聚,如果说朕把长安看成大唐的中心,长安城在云初眼中,就是超越了性命般的存在。
破坏长安,等于在要云初的性命,他比任何人都不希望这座城池遭受破坏。”
武媚叹口气道:“所以陛下只会给云初设置障碍,却不会用绳子拴住他的双脚?”
李治呵呵笑道:“这是朕这个皇帝为数不多的一点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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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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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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