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她刚打开家门,就看到外面守着一群人,除了记者,还有一些吃瓜群众。
最搞笑的是,吃瓜群众里大部分是他们小区的人。
平时见了面,一个个都趾高气扬的,这会儿分分钟都变成迷弟迷妹了。
不过随后她就想明白了,这些记者能进来,就是这些邻居收钱了。
就这种阵势,凌霜都不知道该怎么去上班了。
袁语堂住院,她要是再不去,公司能转也转不快了。
正发愁的时候,门铃响了。
凌霜看了一眼可视画面,见在镜头里冲她笑的,竟是齐真。
旁边也好像没人了。
她迟疑了几秒,把门打开了:“你怎么进来的?”
“跟刚才那些人一起进来的,找了个借口,把他们骗走了。”齐真进来,随手把门关了,“凌霜小姐,是郗少让我来给你当保镖的。”
“他知道了?”
昨天晚上她打电话,他没在,本来以为他回来会给她回一个电话的,可是凌霜等了一夜,他都没打。
虽然相信他跟小莫不会有什么,可是她跟他隔着太平洋,而小莫就在他的身边,她心里总会有些不舒服。
可他让齐真来了,凌霜又不自觉有点感动。
“是啊,解蠡大半夜给我打的电话,其实我跟杨凯昨晚就在你们小区外面了,只是没办法进来。”齐真说。
凌霜不知道说什么,她感觉自己太小肚鸡肠了,她竟然会对宋承郗有所怀疑。
她明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在乎她了。
“杨凯呢,我做了早餐,让他上来一起吃吧。”
“他还有别的事,看我进来他就回去了。”
凌霜去厨房把早餐端了出来,让齐真坐下跟她一起吃。
齐真有些不好意思,虽说宋承郗平时也是把他们当成亲兄弟一样,可跟凌霜毕竟没那么熟。
见他站着没动,凌霜轻咳一声说:“以后别叫我凌霜小姐了,真别扭,就叫姐吧,跟宋承郗一样。”
“那我可不敢,”齐真忙说,“我还是叫嫂子吧。”
凌霜不跟他争辩,只要不是叫得那么官方,随他便吧。
两人吃过早餐,齐真送凌霜去上班,大楼里果然还是很多人在堵她。
还好有齐真帮她挡了。
“凌总,蓝色妖姬又来了。”冯甜甜把两支花捧到凌霜面前,“这个人应该是暗恋凌总吧。”
特意送两支蓝色妖姬,这个人肯定是懂花语的,既然懂,如果是暗恋的话,应该送蝴蝶兰吧。
相遇是一种宿命。
是他们本来就认识?
搞得这么神秘兮兮的,也不知道究竟要干什么。
接下来的两天,蓝色妖姬还是每天都会送来,第六天的时候,还加了满天星。
“哦,我的玫瑰情人,我要挑逗你、诱惑你、宠爱你、纵容你!我要你做我的蓝色精灵,对全世界扬起骄傲的唇角,在爱的天空中翱翔。”冯甜甜像表演话剧似的,夸张地念道。
“你念什么呢?”凌霜不解。
“我刚上网查了,12支蓝色妖姬配满天星,就是这个意思。”冯甜甜羡慕地看着凌霜,“这个男人真的太浪漫了,凌总,我本来嗑你和袁总的,可如果袁总再不主动,我就要爬墙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凌霜没理她,可是她对这个送花的人,真的很好奇。
快下班的时候,凌霜手机响了,是个陌生的号码。
这几天一直被各路媒体骚扰,凌霜看到陌生号码一般是不会接的。
但是这个号码,怎么说呢,就是一看到就觉得,大概是个土豪。
除了前面六个数字是固定的,后面五位全是8。
凌霜有种特别的预感,她接了。
铃声响了半天突然通了,那边的人也不知道是愣住了,还是本来就没打算说话,许久都没发出声响。
还是凌霜先问道:“你是每天给我送蓝玫瑰的人吗?”
“是。”
那端的人没否认,是个男声,像是自带低音炮,很有磁性。
“我们认识吗?”
“现在不就认识了吗。”
凌霜失笑:“都2202年了,已经不流行这种搭讪方式了。”
“那流行什么样的方式?”男人居然还认真地问上了。
凌霜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过了片刻才说:“谢谢你的花,我很喜欢,不过,我有男朋友了。”
“那不重要,也许我们认识之后,你会改变主意呢。”男人自信地说。
“我都没有见过你。”凌霜在心里哼了一声,这是哪来的自信呦。
“今天晚上八点,就在七点半酒吧,我等你。”
凌霜都没来得及回应,男人就已经挂断了。
不过凌霜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从声音听出来,这个人她确实不认识。
第二,他偏在这种时候,用这种方式接近她,目的绝不单纯。
她不去,就不会找到答案。
所以,凌霜准时赴约了。
她穿了一条雾霾蓝的丝质裙子,海藻般的头发慵懒地披散在肩头,说不出的风情万种。
酒吧里人不少,但凌霜走进去,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的男人。
尽管只是个背影,但那宽肩窄腰的完美比例,就足以让一众女人花痴。
凌霜迈着婀娜多姿的步子,走过去坐在他旁边的椅子上,笑着问了句:“可以请我喝杯酒吗?”
男人的侧颜简直绝美,刀削般的下颌线绷得紧紧的,性感又迷人。
他慢慢转过了头,看着她,眼神里都仿佛淬了毒,让人沉迷:“荣幸之至。”
宋承郗是凌霜见过最好看的男人,但他的好看更多的是少年感。
与这个男人骨子散发出来的那种痞气是不同的。
酒保给凌霜调了一杯鸡尾酒,是蓝色的,一层一层,像是深海的颜色。
“知道这杯酒叫什么名字吗?”男人问。
凌霜摇头:“我对这些没有研究。”
“是我发明的,我叫它,蓝玫瑰之恋。”蜀南文学
“你好像对蓝玫瑰情有独钟。”之前送她蓝色妖姬,现在连酒都跟蓝玫瑰扯上关系。
男人淡淡一笑,忽然伸手到她耳边打了个响指,收回去时,手指间多了支蓝色的玫瑰花。
“送给你。”男人把花插在了凌霜耳边的头发上,看她的眼神浓得化不开,“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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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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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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