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盛放>第121章 我又不是好男人,何必呢
  叶梦菲说的是没错,可是他的婚礼,新娘只能是凌霜。

  “你说的我都可以做到,但是,如果那个人没来,你要怎么办?”宋承郗拿开叶梦菲的手,转头看着她。

  叶梦菲肉眼可见地愣了一下,因为她根本没想过这种可能。

  她刚说的要求,其实只是针对宋承郗的,换个场景也不是不可以。

  但只有这么说,才能让宋承郗给她一个盛大的婚礼。

  “他一定会来的,我告诉他,对他最重要的那个人,会出现在我们的婚礼上。”

  叶梦菲没有说那个最重要的人是谁,她肯定不会说的,因为这是她的筹码。

  但是这句话,对宋承郗来说,已经是很大的线索了。

  晚上回家,经过宋开齐的书房,宋承郗顿了一下,抬手敲了敲门。

  “进来吧。”宋开齐应道。

  宋承郗进去,见他是在整理一些陈年旧物:“您怎么把这些都翻出来了?”

  宋开齐笑了笑:“这都是当年我和你妈生日的时候,我们互相送的礼物,都是不值钱的小玩意,可是那时候,是真的很开心。我把这些都收到一起,等哪天我没了,你记得把我和你妈合葬在一块,把这些也给我们带上。”

  “好好的,您说这些干什么。”宋承郗嗔责一句,手上却也帮着他收拾。

  宋开齐抬眼看看他,这些年他总不在他身边,父子之间也缺少沟通,但所幸,宋承郗成长得很好。

  不管外面怎么传言,他都知道,他的儿子是个心思善良的孩子。

  “你跟凌霜还没和好啊,要不要,我给她打个电话,替你说说情?”宋开齐试探地问道。

  “不用,我们没事。”凌霜只是心情不好,她并不糊涂。

  “没事就好,我还是挺喜欢她的,有她帮你,我也放心。”

  宋承郗总觉得,宋开齐今天的话里,有些别的意味。

  “爸,您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我能有什么事,人老了不就是这样吗,就想怀念怀念过去。”

  看他面色没有异常,宋承郗也没再追问。

  “这是什么?”宋承郗拿起一个像小鼓一样的东西,“你们还送玩具啊?”

  宋开齐脸色微微变了变,从他手里拿了过去,轻声说了句:“这是你姐的。”

  如果只是宋伊人小时候的玩具,宋开齐肯定不会这么紧张的。

  而且刚刚,宋承郗看到小鼓的侧面,似乎还刻了个安字。蜀南文学

  金池。

  宋承郗把一份婚礼邀请的宾客名单拿给其他人看:“如果叶梦菲没说谎,她手里的底牌,应该就在这些人里。”

  麦冬拿过去看了一眼,啧了一声:“我说橙子,这么多人,你连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怎么排除?”

  “别叫我橙子。”宋承郗端起杯低头喝酒,掩饰某种情绪。

  麦冬一条手臂曲起搭在他的肩上,故意说道:“怎么了,这个名字被人申请专利了?”

  宋承郗过于白皙的脸上泛起红晕:“反正你别叫。”

  “我就叫,怎么了,橙子,橙子!”麦冬喝了酒,有点来劲,“有本事你把理由说出来!”

  宋承郗闪开他的手:“我在说正事呢。”

  “你舅舅说过,二十年前,那个人大概30岁,那他现在应该50岁左右,他是孤儿,父母可以排除,他的妻子在那起事故中去世了,这样说的话,就只剩儿女,应该是20岁到30岁的年轻人。”肖广白分析道。

  “可我从来没听说过他有孩子。”宋承郗沉吟了一下,声音低低地问,“你们说,什么样的人,能藏20年,警察和我们都找不到?”

  “死人呗。”麦冬脱口而出。

  宋承郗和肖广白对视一眼,立刻都明白了,那个人一定是借尸还魂了。

  “20年前,户籍信息还不像现在这么严格,也没有全国联网,他一定是跟另一个人对调了身份,所以谁都找不到他。”肖广白拿出手机,“我给陆沉打个电话,让他在户籍系统里查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出来是谁用了安景同这个名字。”

  “嗯。”宋承郗敛眸,又看了一眼那份名单,那个小鼓上刻的字不断地闪现在他的脑海里。

  安景同,安,还有宋开齐当时的表情,不会这么巧吧?

  宋承郗手指微拢。

  其实他一直以为,宋伊人是宋开齐跟外面的女人的私生女,所以从小到大,他跟宋伊人的关系都不热络,对宋开齐也不亲近。

  只是这半年来发生了太多事,他对他们的态度才有所好转。

  但可能,宋伊人并不是宋家的孩子吧,所以宋开齐对她才格外偏心,就是怕她会怀疑自己的身份。

  可是宋开齐为什么会养安景同的女儿呢,安景同是害死他母亲的凶手啊。

  但是这些,现在也只是他的猜测,他就算去问宋开齐,他肯定也不会说的。

  ——

  冯甜甜把一个环保袋挂在解蠡家的门上,里面是她精心准备的早餐。

  从她知道他的家在哪里后,她每天都会来给他送早餐,但是她没跟他说过,他也没问过她。

  她放好,转身离开,刚走到电梯门前,就听门开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从里面传来:“诶,蠡哥,有人给你送爱心早餐啊。”

  冯甜甜听着这个软媚的音调,不自觉地回头看了过去,见那个女人只穿了一件黑色吊带裙,领子都开到了胸以下,两坨浑圆呼之欲出。

  果然是解蠡喜欢的类型。

  解蠡也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毛耸耸的披肩,递给那个女人:“小姑娘一时心血来潮,过几天就淡了。”

  “那可不一定。”女人说着,接过披肩围上,然后踮起脚在解蠡脸上亲了一下,“这么长时间了,我对你也没淡啊。”

  解蠡轻笑:“你要这么说,以后我们就不用见面了。”

  “别,蠡哥,我开玩笑的,我走了。”

  看着女人背着包离开,解蠡视线前移,看到了还站在电梯间前面的冯甜甜。

  他顿了一会儿,然后把环保袋拿下来,走到冯甜甜面前,塞到她手里说:“以后别送了,大早上挺冷的,在家多睡会儿。”

  冯甜甜低着头,咬着嘴唇,眼圈还是红了:“我真的一点机会都没有吗?”

  解蠡笑了,双手插兜看着她:“你看见了,我又不是好男人,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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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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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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